時間:12月6(四)去看戲那天,中正紀念堂外都是蛇籠,進出都要問話,彷彿走進圍城。
地點:戲劇院
演出:綠光劇團
我大概是比較風花雪月的人,為了幾個字吵吵嚷嚷,製作費一百八十萬,媒體免費廣告,票房爆紅的社會大戲,我沒啥興趣,我來純為了未必有人演就有人收看的戲劇表演。
散場燈一亮,好多雙眼睛是溼的,眼眶是紅的,很少舞台劇能達到這種效果--但不包括我。
《人間條件1》剛推出的時候(2001-2003),戲劇普遍給人晦澀艱深和創作者自我表述過度的印象,《人間條件1》是一齣難得「好看」的戲劇,加上劇場與影視大腕(李永豐+吳念真)的新鮮組合,黃韻玲的演技也讓人眼睛一亮(之前我們以為她只是歌星),至少是我敢推薦爸爸媽媽鄰居大嬸對面早餐店老闆娘公司同事去看的一齣戲。至於我自己,看一次就夠了(雖然如此,我還是看了《人間條件2》,又下了相同結論)。
話別說太滿,因為公關票的緣故,我又看了《人間條件3》,然後再度證明我的冷血。
剛看過戲劇系學生的演出,《人間條件3》的語言截然不同,演員有說話的自然,又有編劇內功作底的韻致。吳念真的台詞確實寫得好。然而,我不到十分鐘就疲乏了,因為那語言跟那個叫分手擂台的綜藝節目,其實亂像,偏我又不能轉台。我偏激地想:這是一種台灣式的醜陋粗糙的溝通方式,應該戒除,嚴禁模仿!
當我把神經系統調成麻痺狀態很久以後,劇情轉入悲情催淚階段,也就是吳導演強調的台灣式的善良和感性—但是否有必要保存發揚,我也非常質疑。
我覺得應該有人研究一下念真歐吉桑的人物類型,跟他所詮釋的台灣人性格。故事是這樣的:三個同住的工廠學徒阿生阿榮阿嘉,同時愛上對街賣麵的少女阿玲。一個大膽表白,一個幫他寫情書,一個暗自神傷(雖說暗自也被其他人看出來了)。其心理原則應當翻閱男性友情規範第N條:「朋友妻(包含未來式)不可戲」,以「犧牲柔情」的程度表現男性的道德感。顯然,依照編劇的邏輯,越死硬不表白代表犧牲越大,也就是道德感越強,即使女主角喜歡的正是他!女方偏愛寫情書的阿生,完全符合「佳人愛才子」的原則,但礙於「女性的靦腆」,苦難表白。加上被強暴懷孕的慘劇,促使她走進工寮,「勇敢」地對兩位「非男友」說:你們誰願意娶我?我就嫁誰。
後半場繼續犧牲成一團:阿榮為她殺人作牢,阿嘉為她撫養私生子還去做結紮(怕愛自己的親生子勝過非親生子),阿生假冒她寫信給阿榮好讓他度過漫漫牢日。巧的是阿榮正好跟柯一正飾演的政治犯同囚室,過渡一點「進步思想」進來。同樣羅北安飾演的賣包子饅頭的外省佬,也具有過渡歷史記憶的功能。然後許多年後,三名工廠學徒搖身一變分別成為記者、民意代表--底層小人物終於隨時代翻身了;至於贏得佳人的阿嘉命運比較平實:麵攤老闆兼父親。
並非我不懂得隱忍欲望暗藏心事成全別人的善良和辛酸,但犧牲總要情非得已。我實在很難被說服:一個二十歲不到的少女,對人生的渴望和期待怎會這麼低?為什麼被完全不愛的男人強暴懷孕,理所當然就決定生下來,一生為孩子而活?若說生來閉塞不懂得想怎樣讓人生重新開始,偏偏又一結婚就離開家鄉。不跟一手養大自己視如己出的阿姨商量,卻去找對面小夥子結婚,難道說純情到底就變成無知和無情?明明有心儀的男生,不會私下先問問他的意願嗎?就在一個愛與一個不愛的人面前「公平」徵婚,事後再說對不起阿嘉(心從來沒給他)不會太假了嗎?而大好機會當前,不圖解救意中人困境,把她拱讓給兄弟,這到底叫作怯懦還是義氣?如此難免叫人懷疑:難道不是為做悲情而自造悲情?要說台灣人就是這樣的話,那就更讓我生氣:自屈弱勢、自甘悲情、自作囚籠。
越不合理的事,往往越洩漏人的內在欲望。在此隱藏著甚麼樣的不寫實心願:不管好歹男人之間一定要義氣相挺?情義為只憑本能而活的人生之唯一救贖?受壓迫的正義比較可貴?戾罵暴怒是弱勢者發洩的氣口?犧牲產生的怨抑,必能用「吞忍」消化?與此不相稱是微弱的行動力與計畫能力,只懂繼續沒完沒了「無私」下去,但願有天「天公疼憨人」,阮的委屈會當翻身--這算是進步意識還退步意識?
其餘:佈景像比較精美一點兒的電視棚內景片,音樂的下法是電視肥皂劇的模式,太多,太一廂情願。但看得出很討觀眾喜歡,太多人走進劇場只想看他們看得懂、看得習慣、看得順眼的東西—其實也就是電視和媒體經常在供應的東西。
《人間條件3》好不好看,不是本文重點,而是它完全曝現了我對戲劇的偏執品味,也讓我徹底了解,自己是甚麼樣的刁蠻觀眾、我想進劇場看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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