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5

「中華民國」是啥米碗糕?——我看歷史「微調」一直調一直調

多虧柱柱姊,提醒我們又該是檢討「中華民國」是塊啥米碗糕的時候了。

由於「中華民國」倒過來念就是「國民XX」,小時候的我曾以為「中華民國」等於「國民黨」,中華民國國民都是準國民黨員,升上高中就可以自動「升格」為國民黨員,最後每個國民黨員都自動成為中國人⋯⋯。年幼無知說來見笑。不過這也說明了兩件事:一,K牌黨國教育真的有效;二、人天生無知,易被呼攏,須自求思辯,以得真解。

雖然「中華民國」並不等於「國民黨」,但二者關係匪淺——至少比「中華民國」和「台灣」的關係還悠久。

我試著用生物學的方式來描述「中華民國」:出生於1912年,它的成立過程其實挺複雜的,包括章太炎稱「無公乃無民國」的黃興,北洋軍實權的內閣總理袁世凱的支持,以及想法與日本幕府末代太后篤姬差不多的隆裕太后等關鍵,但我們的歷史向來以K黨黨史為綱本,而該史又是部一神信仰的造神史,太多「國父們」自然不利造神;因而模糊帶過:中華民國乃中國國民黨先烈革命打下的新國家;跟國徽超像的黨徽就大喇喇鑲嵌在國旗上最尊貴的位置,其餘一片血紅,代表革命烈士的鮮血。然而就像世上大部份的革命一樣,率先犧牲的人吃不到成功的果實,接收成果的總是來不及犧牲或倖存的人。


    *先來個小測驗:請在五秒內回答哪個是中華民國國徽、中國國民黨黨徽?

假使歷史不是像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所推論有其然的進程,而被許多「偶然」所決定;又假設當初把「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並起草第一版「中華民國憲法」的宋教仁,如果沒有在1913年遇刺身亡;又假設由上過時代雜誌的吳佩孚真的統一中國;又或者北洋軍閥集團那些大大小小參戰人數很多死亡人數卻很少的「內戰」有喬出一個善果;則「中華民國」國旗很可能就不會今天這種款式了。



1912年的「中華民國」國旗→五族共和





1928年以後的「中華民國」國旗→國民黨好棒





請別追問這面國旗到底沒有有經過「公投」或「國會」表決;畢竟當時連部憲法都還沒生產出來呀。

*45年無法無天,「中華民國」憲法難產記

話說28歲換了國旗的「中華民國」,仍無暇讓「中華民國憲法」順利生產。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構成大法,一部憲法也生不出來的「民國」,大概就像一個人身份和性格都未定的狀態吧;人民的權力更是狗屎一樣被軍閥蹂躪。先粗覽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的改版史:

1912年宋教仁推動第一本草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法》
1912年孫文又公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1913年國會議員提出的「天壇草案」
1913年袁世凱否決後公布的「袁記約法」
1919年袁世凱死後段祺瑞公布「八年草案」
1923年曹錕公布的「臨時約法」
1925年段祺瑞再公布「十四年草案」
......
1936年,結束北洋政府後的國民政府公布「五五憲草」,因抗戰未及完成公告程序。

1920到30年代,有如幫派火拚爭奪「中華民國」這塊碗糕的時代,請問台灣在幹什麼?很抱歉,當時台灣人的國籍是日本,母國是日本。傳統「中華民國派」認為不在「中華民國」內的事都可沒什麼好說的,況且還是「被殖民史」呢,反正是水深火熱,全體忙「抗日」。事實上被殖民的台灣國民教育普及率比較高,雖沒搞出「五四運動」但知識份子也不少;像以「台灣文化協會」為首的團體,從1921到1934年,連續十四年向日本帝國議會遞送設置台灣議會請願書十五次;換言之,中國人還在槍口上搶天下的階段,台灣人已經在憲法國家內試圖進行「體制內改革」。

「中華民國」在二戰期間,國土和治權至少分裂成四塊以上,除了正在擴大中的日軍「佔領區」,及退守內地的國民黨「國民政府」(1925-1948),還有宣稱聯合抗日卻獨立指揮的共產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1931-1937),親日的東北「滿洲國」(1932-1945),以及汪精衛在南京成立的「國民政府」(1940-1945)。其中國民黨和共產黨兩個政權,存活到二十一世紀,至今仍在爭奪「誰主導抗日」的話語權;後二政權已於戰後隨「大東亞共榮圈」之構想一起消失。





圖說:二戰時期日本大東亞共榮圈的最大範圍,當時參與的政權包括日本、中國汪精衛政權、滿洲國、泰國、菲律賓自治邦、緬甸國以及自由印度臨時政府。

資料來源:約翰. 托蘭John Toland的《帝國落日:大日本帝國的衰亡,1936-1945》



*35歲「中華民國」短暫的行憲夢


1946年元月,修憲會議重新召開,一時「中華民國」好像打算玩真的,至少想修一部擴大民意基礎的憲法,而不是你訂你的法,我走我的規。各黨推派代表參加,包括國民黨8人、共產黨7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黨5人、無黨派人士9人,由民盟代表張君勱(徐志摩原配夫人張幼儀的大哥,留學德國的憲法專家,後不見容於國、共兩黨而旅居海外至終老)擔任主席;但協商破局了,相信「槍桿子打天下」的國、共兩黨立刻進入武裝內戰狀態;外蒙古「趁亂」宣布獨立(1946),而台灣發生二二八事變(1947).......。紛紛擾擾間國民黨堅持在1947年底召開國民大會選舉代表,在共產黨代表缺席(但總體超過半數)的情況下三讀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火速公告實施。

在1947年12月公告的這版憲法中,「國民政府」被合法地移轉成「中華民國政府」:國民革命軍」更名為「中華民國國軍」,「國民政府」的幕僚們搬進南京的「總統府」辦公,1948年5月20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在南京總統府內宣誓就職為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想當然爾,這部對國民黨真是超好der的憲法,到1949年共產黨建國當家之後,立馬給送進歷史墳場,連「中華民國」國號都一併給捨棄了(現在南京太平天國府還看得到中華民國「紀念碑」:國祚終止於1949)。(右圖為當時隨國府遷台的中央日報記者龔選舞,88歲寫的回憶錄)




   *小測驗:「中華民國憲法」一共有幾種版本,為何某一個版本憲法被奉為「法統」?


被共產黨遺棄不要的「中華民國」這塊招牌,
被「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在「國軍」護航下,給撿回帶到台灣——不合用,那是當然的。台灣僅佔「1947憲法」中最小的一塊行政區;依國大代表席次比例,第一屆國大應選3000多席次中台灣省代表共佔3席,也就是千分之一大而已。在千分之一的小島上,「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中國國民黨」卻被神奇地三位一體、變身復活。抱殘守缺的「國民大會」從1948年一直開到1991年不曾改選,同一批人選著同一個人當總統,那個人死掉以後由他的兒子繼續接任、再任、又任,直到他兒子自己喊停宣布不玩為止。直到野百合學運後才終於被修掉。但為了有那麼一天要「完整」地被帶回大陸神州,這部憲法不許修,只准「臨時增建」。法律學者林佳和曾演講談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五十道陰影(約從錄影31分起)。

回頭說這部對國民黨超好der憲法上,對國家「領土」的規定寫在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固有之疆域」講得很曖昧,因為這國家從出生起主權範圍一直在變化著,假如從「中華民國」誕生接收滿清帝國舊領土之日算起,台灣根本不屬於「中華民國」;假如從行憲之日開始算起,「全國三十五省」早已不符合現實。而且憲法才實施一年半就進入戒嚴時期,自1948到1991年,國府都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代替頂著用,之後用增修七次的「增修條文」繼續頂用。

那是一個話語權被壟斷的時代,KMT想像中的中滑民國,存在於彷彿被SK2擦過的「憲法時間」凍齡在1947到1948年之交KMT最爽的一刻;然後在漫長的半世紀以來,「中華民國憲法」被當成「中華民國」的法統,不論時局如何變化,被始終堅持著;毋寧也算世界憲法史上的一種「奇蹟」。

插播一下「憲法」小常識:在專制君主時代不需要憲法一切皇帝說了算,近現代的憲法觀念是從西方傳人中國(古代中國也有「制憲」二字內涵卻等同「律法」)。憲法英文稱Constitution ,德文為Verfassang;1215年英國貴族與主教要求英王約翰簽訂「大憲章」(Magna Carta),用來約束國王的權力,例如向人民徵稅必須徵求人民同意等等,開了不成文憲法的先例。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觀念則起自十六世紀法國,認為天賦人權,以憲法保障人民建立理想政府的權利。第一部成文憲法由脫離英國獨立的美國在1787年制定,以自由人權、主權在民、三權分立為基本架構,成為國家組織的根本法律。此外還有從十八世紀一路修到二十世紀的法國憲法,還有只有十四年歷史一不小心讓希特勒「合法」當上總理給廢掉的威瑪憲法;都是很經典的憲法。


*59歲以後的「中華民國」已經不是微調的問題,而是它成為無法以事實證明自己的一套「說法」。

與台灣省或其他三十四省人民意志均無關的「民主憲政」,確實在台灣這彈丸之地啟程;適逢全球進入冷戰時期,國、共兩黨各擁美、蘇陣營,玩著「我反攻你」、「我解放你」的互相放話遊戲,倒也形成一種恐怖平衡——不,其實自38歲之後,身、心分離的「中華民國」遭到國際社會雪片式地斷交,只是這種「滅自己威風」的事情被「中華民國」刻意忽略。有網友整理出「中華民國」的「外交雪崩」史如下:
1950年
與巴基斯坦斷交。(1月4日)
與英國斷交。(1月6日)
與錫蘭終止領事關係。(1月7日)
與阿富汗斷交。(1月14日)
與挪威斷交。(1月14日)
與丹麥斷交。(1月14日)
與瑞典斷交。(1月19日)
與瑞士斷交。(1月20日)
與荷蘭斷交。(3月27日)
1956
年
與埃及斷交。(5月17日)
1958
年
與伊拉克斷交。(7月18日)
駐柬埔寨金邊總領事館停止運作。(7月19日)
1960
年
與古巴斷交。(9月3日)
與馬里斷交。(10月27日)
1964
年
與法國斷交。(2月10日)
與剛果共和國斷交。(4月17日)
與中非首次斷交。(11月5日)
與塞內加爾首次斷交。(11月8日)
與達荷美首次斷交。(11月12日)
1970
年
與加拿大斷交。(10月13日)
與義大利斷交。(11月6日)
1971
年(退出聯合國)
與智利斷交。(1月5日)
與科威特斷交。(3月29日)
與喀麥隆斷交。(4月3日)
與奧地利斷交。(5月28日)
與土耳其斷交。(8月5日)
與伊朗斷交。(8月17日)
與獅子山斷交。(8月20日)
與比利時斷交。(10月26日)
與祕魯斷交。(11月2日)
與黎巴嫩斷交。(11月9日)
與墨西哥斷交。(11月16日)
與厄瓜多斷交。(11月17日)
1972
年
與賽普勒斯斷交。(1月12日)
與馬爾他斷交。(1月31日)
與阿根廷斷交。(2月19日)
與塞內加爾第二次斷交。(4月12日)
與馬爾地夫斷交。(4月15日)
與盧安達斷交。(5月13日)
與希臘斷交。(6月5日)
與日本斷交。(9月29日)
與多哥斷交。(10月4日)
與牙買加斷交。(11月6日)
與盧森堡斷交。(11月14日)
與馬達加斯加斷交。(12月15日)
與澳大利亞斷交。(12月22日)
與紐西蘭斷交。(12月22日)
與查德首次斷交。(12月27日)
1973
年
與達荷美(今貝寧)第二次斷交。(1月19日)
與薩伊(今剛果民主共和國)斷交。(1月30日)
與西班牙斷交。(3月10日)
與上沃爾特(今布吉納法索)首次斷交。(10月23日)
1974
年
與加彭斷交。(3月30日)
與波札那斷交。(4月5日)
與馬來西亞終止領事關係。(5月31日)
與委內瑞拉斷交。(6月29日)
與尼日首次斷交。(7月29日)
與巴西斷交。(8月16日)
與甘比亞首次斷交。(12月28日)
1975
年
與葡萄牙斷交。(1月6日)
與南越終止邦交關係。(4月30日)
與菲律賓斷交。(6月9日)
與泰國斷交。(7月1日)
與西薩摩亞斷交。(11月6日)
1977
年
與巴貝多斷交。(1月11日)
與賴比瑞亞首次斷交。(2月23日)
與約旦斷交。(4月14日)
1979
年
與美國斷交。                                                     資料來源:新聞留言

看起來觸目驚心嗎?但當時的KMT很「勇敢」,在封閉的小島內聞不到絲毫「亡國」氣息,只有越來越淒厲的「風雨生信心」。KMT繼續使用他們超好用的亂畫等號邏輯:「萬惡共匪」所豢養的「匪諜」=「台獨份子」=「黨外人士」,又被三位一體地「妖魔化」,教大家一起用力地「同仇敵愾」、「同舟共濟」。矛盾的是K黨內「有力人士」總會設法讓子弟在美國拿綠卡拿永久居留權,包括第12屆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家族。





圖說:1960年羅馬奧運國際奧委會要求把「中華民國」改名為Taiwan或Formosa,遭「中華奧運代表團」拒絕,舉牌抗議者為全國體協總幹事林鴻垣。



在K黨獨大、話語權壟斷的「自由」小島上,「中華民國」彷彿可以不顧現實地萬歲萬萬歲下去,可是國際社會又沒給國民黨統治,於是乎自1971年「中華民國」就等於從國際社會上給開除了。

根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1971.10.25)說法是:「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的合法繼承權;至於「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的,對不起,既不被稱為中華民國政府也不稱什麼台澎金馬地區,僅僅被稱為「蔣介石的代表」。換言之,就是「那一撮人」。

這份文件暗示著另一個版本的「中華民國」故事:1949年以蔣介石為首的「那一撮人」,跑到台灣來自立為王,宣稱他們既代表「中華民國」又代表「中國」也代表「台灣」,「那一撮人」打壓了P.R.C的合法權利(至於台灣島民在這故事中彷彿消失了一樣),所以聯合國的決定只是「撥亂反正」。

說起「那一撮人」的神奇邏輯:「大陸神州」曾經是我的、永遠是「我的」,紫禁城寶物是自己護送運來的、所以是「我的」,打日本鬼子是自己的功勞、所以台灣是「我的」。「中華民國」是我的,國庫通黨庫,都算「我的」,黨工年資與「公務員」年資合併計算,自己的黨工國家來養,反正你的也是我的。認同是個人自由,細軟包裹帶著想「回歸」,也沒人攔;偏偏自己住過六十年的台灣,也想要當伴手禮帶回去;真有種「你的也是我的,自古以來都是我的」的系出同源。

其實國府人士也不乏有現實感也有勇氣的人士,例如前外交官楊西崑、前國民黨高官雷震,都曾在退出聯合國之初建議與中國切割,重新制憲,更名「中華臺灣民主國」;但那獨夫專政的時代,任何形式及內容的「台獨」都被視同「叛國」,據說連外貿商標要從「ROC」改為「MIT」都必須冒著殺頭的危險;直到今日,統獨都還被當作意識形態在執著,而無法成為一理性評估與選擇的議題。

台北市長柯文哲回顧自己的祖父時曾說:「每一代的台灣人,都要被迫做自我侮辱的批判,才能在新的政權活下去。」除了有些浪漫化舊時光的人(不論哪一個族群裏都有這種人),多數小老百姓在時代大化中也只能努力讓自己存活下去,情不自禁或被迫地(跟慰安婦的成為一樣複雜地)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沒罹患的人會給無情地消滅掉——把美化過的國民黨史當本國近代史熟讀,相信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只是每逢出國比賽,「中華民國」的國名便默默被替換上「中華台北」,國旗變成一款(不只)國人比較陌生的白底梅花陌生圖樣。59歲以後的「中華民國」正式被國際社會驅逐,只要邦交國和「中共」建交,「中華民國」就要趕在前一天宣布斷交,並咬牙切齒說出那五個字:「漢賊不兩立」(後來我們才知道真正原因是「買」輸人家)。在真正的「鎖國」時代,出國的人不多還可以這樣呼攏著;資訊和旅遊開放的時代,台灣人只能像罹患罹患人格分裂症一樣,忍受各種表裡不一的身份和名稱。(下列「中華台北」旗分得清哪個用國徽哪個用黨徽嗎?)





*「中華民國」變成國際普遍不承認的國家,只有「台灣」人還深深相信。當他們拿著自己政府發的深綠色護照出國,入境資料可以填寫國籍為:「Taiwan」、「R.O.C.」、「China」,悉聽尊便。


圖片來源:「中華台北」的旗子到底是長怎樣?     ,持護照的曖昧與忐忑

*「中華民國」以幽靈體走向一百歲

掛著「中華民國」招牌的幽靈船飄蕩在國際公海的陰陽界半個世紀。儘管「中華民國」是塊幽靈招牌,但幽靈船上的人卻是活生生的,會思考、會成長、會自主、會反抗。自1970年代末掀起一波波民主化運動,經歷解嚴、開放、總統直選,雖然人格分裂得要命,但「台灣的命運,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已成為多數人的共識。國民黨雖然不再一黨獨大,但受惠於「不管先來後到,都是台灣住民」的「台灣人」概念,也參與了民主化之後的歷次選舉。有很長一段時間,他們還保有「中華民國」的正統專利,每逢造勢就用力揮舞著那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愛國」和「中華民國保衛戰」成為國民黨的競選口頭禪,直到2008年重新執政後為了要跟對岸講「和平」,人家使節來訪便色厲內荏把「國旗」收起來;跟人家代表見面「中華民國」就絕口不提,跟人家一起喊「一個中國」;大家才驚覺國民黨已棄守「中華民國」,2015年競選總統時,K黨總統候選人甚至坦承她不能講「中華民國」存在——這是否代表:KMT終於決心拋棄這一塊讓他們寄生百年的神主牌?

根據個人觀察:K黨的「中華民國」觀比孫悟空的金箍棒還神,可大可小、可生可死、可實可虛。政黨輪替多次,「中華民國」照常運轉連國號也沒改,反倒是一甲子來咬牙切齒罵「賊」喊「逆」稱「匪偽政權」的人,年金照領,退休後還有三節和年終獎金,卻搖身親親熱熱去貼「祖國」的臉;有道是「是非成敗轉頭空」,「靠山」依舊在,中國一定強。


*下一題:當國民黨放棄「中華民國」的時候,「台灣」仍然等於「中華民國」嗎?

1991年到2005年憲法經歷七次「增修」,但從沒有對這個名實不符的「中華民國」傷筋動骨。第一次增修把中共從「叛亂團體」名單去除;第四次增修把「台灣省」虛化;第五到七次,把國民大會的權利逐步移轉到立法院。全世界只有22個國家(目前)承認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仍堅持著一個「中國」的國家架構,稱兩岸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區之間的人民來往關係得另訂「特別法」規範之。(見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猶如主體封存而違建不斷加蓋的違章建築,這種憲法給予政客們玩文字遊戲的空間,以及說一套做一套的曖昧。例如有人說「一個中國」是「憲法規定」,彷彿「中國」像「斯斯」一樣有兩種:R.O.C.和P.R.C.,憑自由心證是哪一種。也有人是說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已實質獨立,這兩種人兩都自認「中華民國」派,且互控對方「賣台」。

傳統台獨從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台灣」,在他們眼中,「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屬於中國,這點反而與「統派」口徑一致。他們也不想對中國說三道四。從台灣為主體的角度,西班牙人、荷蘭東印度公司、鄭氏「東寧」王朝、大清帝國、日本,以及挾「中華民國」之名的國民政府,通通是「外來政權」——以「宗主國」為本體而不以小島為主體行殖民統治的一種政權本質。後來晉身統治階級的新台獨派,則認為台灣早已實質獨立,只要求「國家正常化」即可。傳統台獨更追求台灣在法理上成為獨立國家。然這兩者皆被一更強大的現實所打壓著。

有朋友告訴我,跨海去跟紅色權貴做捧友的人,是最認真為台灣追求和平的人。於是我趕緊去查一下2005年選總統落敗的國民黨主席,恢復1949年以後首度國共兩黨和談,在4月29日傍晚發佈一份毫無協議性質的「新聞公報」。      其中一點是「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過了十年後,中國東南沿海依然有1500枚巡弋飛彈對準台灣。另一點「促進擴大台灣國際空間的談判」,然十年來中國阻止台灣加入各國際組織的強勢有間斷過嗎?也沒有。顯見「促進」並非承諾。我又查到,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同年3月14日,也就是接見連戰一個月以前,才剛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明確指出「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或「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時,政府得採取「非和平方式」進行統一。所以連爺爺和對方達成的「和平協議」是哪一種和平協議不問可知。

沒錯,我不是什麼政治學者,基本上就是用估狗在查看「中華民國」的始末;問題是,用估狗都挖得出來的明顯事實,為何有人還要指鹿為馬、奉黨國神話為圭臬?事實上,利益是比意識形態更強大的收編者。本世紀以民族大義為幌子,靠兩岸穿梭仲介獲利,是新的強勢品種;君不見跨海峽政商集團正當紅,吃果子拜樹頭,大家猜緊要關頭這些人會捍衛的是誰的利益?

我希望有一天,統獨不是什麼民族主義、文化根源的選擇,而是生活價值的選擇。同樣都叫「自由」,你選擇的價值是什麼?同樣都叫「利益」,你選擇的是「我們」的利益,還是「我」的利益?台灣有句俗話:「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問題是誰讓「日頭」變得赤炎炎?一個獨夫,要是沒有群狗護衛,有可能宰制得了全體嗎?








*歷史比憲法古老,要求歷史依照憲法調整很荒謬

私以為課綱什麼的,在資訊發達社會,其實拘管不住一個有心求知的人。但先在政治上先不遵守程序正義,繼而在專業上採取和稀泥敷衍的態度,然後又說謊稱自己完全合法的教育部主管,本身就做了最爛的教育示範,何德何能再擔任教育者呢?這些「教育者」彷彿以為:他們用「中華民國」這種瞎到爆的藉口都可以矇混了幾十年,未來世界有不一樣?對他們來說,從來沒有理念問題,只有利害關係;對他們來說,不論教育、文化、學術、司法,都不過為強權者服務的工具(雖然權力關係確實無處不在)。「公民對話」是屁,「弱肉強食」才硬。這使我想起一位中國大陸民運人士說過的:被威權統治的人最困難的是要「假裝」威權不在,勇敢地自由思考。可對台灣島內某些人來說,他們寧願民主不存在,聽上面的話就好。

這些大人們無法跟孩子們明說的是:他們其實並不真在乎「中華民國」係啥米碗糕,「憲法」啥米碗糕,「台灣」啥米碗糕,他們真正信仰的是「大尾」的力量。可當他們看到孩子們用(相對微弱的)蠻力衝撞他們時,卻又非常火大,非要用(相對強大的)公權力擊潰他們不可(證明他們果然是權力的信徒啊)。

歷史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探求事實接近「真理」,那就不會只有一個答案,會在每個人求解的過程中一直調一直調。但強權永遠只有一個答案,追隨權力的就叫「對」,忤逆權力的就叫「錯」,他們也會一直調一直調,朝「撥亂反正」的方向調過去。《大英百科全書》對「法西斯主義」(Fascism)的定義是:「個人的地位被壓制於群體——例如某個國家、民族、種族或社會階級之下的社會組織」。「法西斯」是一種集體主義,歷史上不乏高舉集體價值者,要求為大義犧牲小我,事實上「大義」往往為一小撮人所操控、把持,成為少數之「我」「自利」的藉口。

馬克思曾預言過資本主義發展的最後階段必然是「共產」社會;上個世紀中學者福山則見到了另一種「歷史終結」,然而至今看來,他們全都沒有說對。我們懷疑:歷史有所謂正確的發展方向嗎?人類一定會朝某種意義下的「進步」方向而前進嗎?歷史的目的並非形塑一種「宿命」性的決定論,更非用以作為馴化人民易於被統治的工具。我認為歷史是根據一些事實開發我們對未來的想像力與判斷力;正因為現況是不完美的,前途是艱險的,抉擇是重要的,如果希望下一代能夠從我們暫時維持現狀的空間中,替台灣構思一幅更理想的政治未來」,那就更不應該用當前長輩(大多是既得利益者)的想像限縮下一代的視野和選擇權。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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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立 論糾纏:西巴布亞脫離印尼的獨立運動,能給台灣歷史課綱什麼啟發?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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