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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那些年我們都當過瘋子


表演結束離開美術館那晚,與行為藝術家「真荒唐」聊起我們認識結緣於華山,赫然發現十年光陰荏苒而逝,當年我們抗爭的都還高高聳立著,只是抗議者已邁入中年。我們尚未從瘋子變徹底良民,至少都不再「瘋」了,或正確的說法,當年我們失心瘋的理由即將要變成人民的「共識」了──實在不知該說諷刺還是欣慰。

絕口不提文創已許多年。即使看到林洲民痛批財團搞「假文創」讓藝術家變二等公民,心想這我們不也哀號了許多年?老調重彈,哀莫大於心死,真有點像王柏鈞說的:「真正幫助文創的方法,是別浪費時間談什麼是文創、什麼不是文創。」

2003年底我曾目睹抗議「華山文創園區」的藝術工作者以接力「表演」十二小時抗議,至凌晨被因「噪音」檢舉遭警方逮捕強制驅。2009年初另一群抗議「松菸」文創園區的環保人士,肉身護樹二十七小時,被台北市教育局提妨礙公務之刑事告訴。從主流媒體上,沒人講得清楚華山或松菸是怎麼回事,社會大眾只看見彷彿「起肖」的藝術家或環保人士,不是夜半電音浪舞就是學無尾熊抱樹,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無聊笑談。

那些年大家把開放進步掛嘴邊,以為民主等於投票、開放等於多元、跟著潮流走等於進步,其中又屬聽起來又有錢賺又具氣質的「文化創意產業」最進步。當文化官員噙淚說:「我辛辛苦苦幫藝文界爭許預算為什麼大家不支持我?」時,藝文界也曾一陣驚慌趕緊研究什麼叫「文創法」,彷彿只會創作、演出、生產作品,而不懂管理、行銷、產業生態分析、生產元素、跨界串聯…….就不夠進步。

那些年一堆半調子「文化人」趁勢而起,一邊罵那些不鳥文創的藝文人士「傲嬌」、「保守」、「不進步」,一邊貼上「文創」新品牌把屁股塞進好位置裡去。另一堆只有代工時代產業經驗的經濟官員,以為按照科技產業那一套搞幾個大「園區」就可以創造下一波經濟奇蹟,(我曾在文化古城台南的一個十字路口,一口氣看到五個「文化園區」的路標,什麼XX廟、YY宮、OO園,全棄它們沿用百年的地名冠上「文化園區」的名字,如此缺乏文化的行為還洋洋得意自稱「文創」呢!)而本來就很懂左手拿國家補助右手給勞工放無薪假的財團老闆,更嗅到了「文化是好生意」裡的「生意」二字──那不是招商的誘餌,而是誘官逐利的尚方寶劍。

拿資本主義那套操作文化藝術,只不過是複製資本家=支配者、藝術家=勞工=被支配者的模式,最後獲利的一定是資產階級和資本家。而藝術文化存在的目的,難道是替有錢人提供娛樂?為有力者歌功頌德?為庸庸大眾麻痺迷醉、換取巨利?至於文化資產保存、民眾文化智商的培育,基層文化工作者的創作環境改進,或探索文化深層意義批判思考等等,難道會是資本家所關心的嗎;不能創造產值的文化工作難道就不重要嗎? 然書空咄咄,犬吠火車一樣,台灣號時代列車仍隆隆往自殘的方向駛去。

正值台灣出口景氣不好、產業轉型不順、國家定位停滯不前的時代,大家更目光如豆朝島內爭逐競利。商人將本求利是天職,官員有功無過好自為之是本性,天職加本性一拍即合,造成了如電影《海角七號》裡說的:「山也BOT,海也BOT」的空前盛況。那些年所謂文創就是讓商人拿國家資本賺錢,官人拋售國家資本卻有功無過的「進步」時代。

說真的,恐怕整個台灣社會還沒有足夠的文化底蘊──對文化背後的哲學沒有足夠的認識,對本土藝術文化沒有足夠的自覺──就想一飛沖天搞文化產業;自然把文創搞成繡花枕頭、表面工夫,以為只要換換設計包裝、搞創意行銷噱頭,在古蹟旁邊開旅館、在古蹟內開餐廳、賣咖啡,或賣茶杯、賣設計潮服,就可以混充文創。試問那個號稱「領頭羊」的文化園區,除了開餐廳及出租場地給人賣票開演唱會和辦展覽外,到底有什麼「文化」核心?人人走進去消費了,除了消費,還是消費,可增加了什麼新的對話方式?許多年後,有人比較過泰國文創而感嘆:「台灣文創沒有靈魂」;許多年後,幾乎一模一樣的「文創園區」或「文化園區」在全台陸續落成,才有人說出:「台北文創大樓就是一座文創大賣場」的中肯觀察。

要不是因為柯屁新政讓十六年關衙門裡的文件得以解密,要不是大巨蛋、三創、美河市等弊案讓大家看見高官們病入膏肓的「重商症候群」,恐怕在擠縮在豪華巨蛋與文創商場旁,兀自默默龜裂的松菸古蹟仍在默默兀自中。僅隔三個捷運站的華山,那更是前前朝的舊事,即使與文創公司解約中前途如何也無人聞問。或許,人們如今真的明白了賤賣公共資產便等於削全民,政商分贓決定城市地貌等於扭曲百姓未來的生活版圖。

文化等於靈魂,缺乏文化的社會等於沒有靈魂的生物。時至今日仍不時可見官員繼續錯亂引用文化理論,以「文化藝術離不開市場」為藉口,替自己的茫然心無主卸責。反正百姓自由消費,消費者付費,願打願挨,被剝削活該。台灣過去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走向任高官巨賈或文化買辦蠶食瓜分的「無政府時代」;一覺醒來,才發現代議政治、經濟政策、國際處境、環境保護、土地分配、薪資結構、人口及教育政社……樣樣都出了問題;留給下一代平均每人百萬以上的負債,至於希望在哪裡──還在找。

夜好深,我們仍是一群不思進取的窮酸文化人。開玩笑跟「真荒唐」老師說,至少,我們都曾當過瘋子!半夜不睡覺、表演當抗議、抱樹幹不下來的行徑確實不正常,但比起這社會的癲傻,恐怕我們還瘋得不夠呢。


2012/09/14

《夢想家》為什麼不令我生氣?

去年文化界最大的爭議事件《夢想家》,查了十個月,被告多數未約談,細目也尚未公布,《夢想家》就被台北地檢署以不起訴簽結了。

這個結果我不太意外。檢方說:「有疏失,無圖利」,跟馬英九常說的「有瑕疵,但無違法」,異曲同工。統治階級是立法的莊家,你要告他違法,何其難也。他儘管愚蠢、浪費、霸道、說謊、犯下極為明顯的錯誤,但他所作所為剛好都在「合法」的範圍內。如果做錯事情要被捉去關,那從總統府到內閣以降,大概沒幾人還留在位子上。所以有個補救設計叫「政務官下台負責」。有趣的是馬二任十個月了,儘管行政措施樣樣痛失民心,除了證所稅跳票的劉憶如外,內閣裡沒人下台負責(盛治仁是在大選前下台的)。

回到正題。從《夢想家》演出後,我就不斷聽到身邊朋友此起彼落的呸呸聲,從藝術水平到文化預算,從政策良窳到個人操守,無所不怒。但不知為何我挺冷感,沒氣。等到聽到不起訴簽結,抗議的朋友整個人跳起來,說:當我們文化界沒人了、這等於賞我們一巴掌!我搖搖頭,心情冷靜到我自己都奇怪:雖然我是比常人遲鈍些,但十二個月以來都無法掀起內心一絲波瀾,這是怎麼回事?

從前有個女明星叫陳寶蓮,人長得高挑漂亮,從影沒甚麼代表作,一連有許多年關於她的新聞都是緋聞,後來緋聞變成醜聞,她整個人過氣了、憔悴了、墮落了,終於有一天她跳樓自殺身亡。雖然可憐、惋惜,但人們並不真正感到意外。於是有人說:是社會公眾眼睜睜看她出醜,看媒體炒作她、作踐她,一天天走向命運的盡頭,沒人拉她一把,是眾人的冷血把她推下樓底。

就像溫水青蛙效應,如果水是瞬間煮沸,連青蛙也知道跳逃,但如果是溫水一點一點地加熱,人就跟青蛙一樣會笨笨地想:再忍一忍,再忍一忍,忍到被煮死為止……。

2009年底由台北聽障奧運總執行長盛治仁上任文建會主委,那時候我是憤怒的。我不是對他個人有意見,而是對一個國家選取文化首長的標準感到恐怖:中華民國政府要的是一名沒有文化淵源、文化瞻觀、只是會辦活辦的執行長擔任文化首長!文建會可不是政府的慶祝活動康樂組,民國一百年最重要的文化事務也不是百年國慶大典!這實在荒謬透頂,更荒謬的是文化界也沒有砲聲隆隆。平常人人都說「厭惡政治干預文化」,一旦政治騎到文化頭頂當老大,大老們默不作聲,還有人背書說好。那幾年內閣文化首長的折損率出奇地高(與其影響力不成正比)。林懷民曾說:叫我當文建會主委,我大概上立法院第一天就會被罵死,第二天吵架,第三天自動辭職。那麼嫻熟文化管理的人呢?有人提出嚴長壽,聽說也拒絕了。就在對「誰是文建會主委的理想人選」莫衷一是、毫無共識的混亂絕望中,我們沉默了,沉默等於接受,從那一刻起,等於連文化人也默許中華民國政府最重要的文化事務就是國慶大典,默認主委的任務就是幫政府花大錢,做放煙火式的國慶秀。

試問:盛治仁入主文建會以後豈能不接手建國百年,盛治仁辦活動豈能不找老搭檔賴聲川實際承包嗎,賴聲川豈能不做他夢想的舞台劇,這個夢想豈能不花大錢?雖然說兩億台幣遠遠超過文化界的想像——絕大部分藝術家都要為單一展演寫漫天企劃書去爭取數萬到數百萬不等的補助,即使擠身國家扶植團隊只能拿到一年數百萬的經費。但這筆錢對產業界來說實非天價,若看作執政黨的競選經費更是小意思(光馬英九加碼老人年金,就讓國庫每年增加近兩百億元支出)並且不痛不癢(買單的是國家而非執政黨)——這一切其實都按照劇本在走,並未離譜,而在盛上台以前劇本就已寫好,而在他上台那天連執行者都敲定了。

《夢想家》好不好看是另一個問題,但《夢想家》再好看也不可能帶動台灣的表演文化,因為這種絕無僅有的「特例」是沒有辦法累積或延續的,光環會集中在單一藝術家身上。這是政府對付藝術家的慣用手法----個別給資源,單一分化這群難搞的人。如果賴聲川不接,會不會有其他藝術家接手?會,他們會做比表演工作坊更好嗎?不一定。他們會比較省錢嗎?也不一定,難道兩億兩千萬變成一億八千萬就比較不可惡了?----所以真正的問題是甚麼?

由於藝術文化的資源分配者是政府,文化界與官方的關係絕對剪不斷理還亂。文化需要政府挹注預算,有錢才好搞文化;政府需要文化妝點門面,最好還能當宣傳機器。文化與政治施與受關係,一直是個曖昧地帶,跟中華民國的定位一樣不可明言。主流文化人為「文創產業」搖旗吶喊,要求政府大筆挹注「投資」,那是紅蘿蔔策略,但向前行的可不是文化而是政府這頭驢。另一部分文化人一味地以高尚的理想要求政府,希望政府將文化當「責任」來懷抱,這也讓自己有迴避現實的藉口,只要一天不面對現實,就難保哪一天藝術家不會面對突如其來的「寵幸」或「賞金」自亂手腳、進退失據。既期待官方「關愛的眼神」,又期待官方「無欲無求」,根據何在?根據有一天醒來,他的腦袋變成你的腦袋?你的夢想變成他的夢想?

當建國百年大典定調為文建會年度業務時,當盛治仁在2009年底入主文建會時,其實已經開下選文化首長以政治考量凌駕文化考量的惡例,卻少有人警覺。盛治仁「尊重專業」,讓專家開預算,何錯之有?或許當時高雄世運、台北聽奧、花博光景燦爛到令人昏頭轉向,令許多夢想家不禁夢想哪天好康也輪到自己,分杯羹來嘗嘗。說到這裡,我們還應該慶幸《夢想家》不好看,萬一《夢想家》真的獲得「大家都滿意」獎,那問題只會更延遲、扭曲,更加是非不清,讓文化人中「夢想」的毒更深,患近視眼和軟骨症更嚴重。

一個真正有骨氣的政府,應該在「建國一百」這年,想方設法讓「中華民國」的名號叫得出門!一個真正有良知的藝術家,明知當今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比一百年前何寡少,如此艱困的時刻,能不憂心國家論述的建立、未來的前途?帶頭歡歌暢舞,粉飾太平,自欺欺人說這就叫作夢想,這就叫作驕傲,根本是侮辱先人、唾面自乾!

在《夢想家》上我看到的不是希望,而是國家失落了總體目標後自說自話各自分贓的墮落。並非從《夢想家》發包的那天開始,也不是在《夢想家》上演那天,也不是《夢想家》被判不起訴的時候,而是當我們仰頭期待《夢想家》提出好聽的夢話讓我們消費,讓我們麻痺心中的恐懼、無奈、無聊、無能為力時,沉淪就已經開始了。

不生氣,因為明明應該更早生氣。現在生氣,起碼也要氣對地方,是不甘受宰制?還是不甘貧困?是不甘不飛黃騰達?還是不甘接受利用?口號就是一泡尿,人家撒了就走,您還在狂吠不已.......。只要文化與資源的施與受關係、官藝(未來還有商人加入)結盟的結構未被深深反省,即使嚴懲過去的夢想家,也難保未來不會有源源補充上來的夢想家。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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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

座談會後

台北香港兩地創作人茶聚 ── 「走在文創產業之路上︰我們都是 hamlet?」

演出《hamlet b.》之後,前進進和莫比斯很用心還辦了一個茶敘,討論「文創產業」對劇場工作者的影響。討論前我就有些擔心這會是獨立創作者對市場價值、商業要求的反省?還是台灣劇場工作者對政府文創產業政策的檢討?因為在台灣,文創是政府開始喊、帶頭做的,幾乎形成文創=政府政策=主流價值的等式,上面扭曲了,下面也跟著扭曲(台灣的文化有沒有主體性?是不是給政策牽者跑?想一想文化界有多久它經沒有自發性的議題了?)。

前輩對批判經常是單一方向,因為他們以前面對的權威是一元化的權威。但到威權瓦解之後,批判者面對的對象變成是滲透式而非對立式的存在,獨立思考變得更困難----當我們指陳對方操作的時候,自己是否也用相同的模式在操作?活著傳媒、廣告無孔不入的世界裡,你腦袋裡的資材跟別人有甚麼兩樣?你拔出來的刀是不是跟對方是同家工廠生產的?這時你仍要理直氣壯,憑什麼?又憑甚麼別人需要聆聽你?壓迫你的和討好你的往往來自同源。

當然,前輩也常恥笑後輩的批判軟弱無力,對此我也不得不承認,無力感經常比憤怒更常盤踞於我們心頭。不過談著談著,當聽到一位大學教師說她現在在學校也叫學生要做文創、去搞商業的時候,一向懶得生氣的我,心裡還是湧起一股氣。

所謂主流價值就是你不必解釋,學生們自己就可以感受、理解到的東西;不必你倡議、鼓吹,人們順勢附從就會流去的方向。對還在學習階段的年輕學子,你是培養好對社會保持客觀、謹慎、獨立思考的能力重要,還是教他們為趨炎附勢、隨波逐流做準備?這是出於一種怕被邊緣化的焦慮作祟、還是優等生愛被大人摸頭獎賞的慣性?可能我依然以為,學校到底是個把「獨立思想」看得最重要的地方。

在台灣其實還有堅持左派理想、從不拿政府補助的劇團存在,不賺錢的戲也還有人想做。只不過主流媒體對這一塊等於瞎了、盲了、聾了,大眾沒聽見的聲音他們也聽不見,大人物沒看見的東西他們也看不見。藝術經紀公司的選秀會,是不是熱活表演藝術的萬靈丹?看熱鬧以外的層面從不見探討,大有人拿著未經分析的數字沾沾自喜。世風滔滔如此,連「象牙塔」裡也沒有一點兒不一樣的聲音存在?

理論上,民主社會我們尊重每一個人獨立思考後的選擇--前提是你能分辨甚麼想法是未經受煽動慫或事先過濾,是真正自己的想法。有人說「合理化」和「理性化」英文都叫rationalism,中文的涵意卻大不相同:後者尊重辯證過程,前者尊重立場要求。政論節目、報章雜誌、高官名嘴,個個能言善道,可真理從未越辯越明。誰去分辨誰的發言是「合理化」或「理性化」?誰又搞清楚敬愛的老師教的是追求真理的精神或是「經世致用」的道理?

在這種時代,我覺得有點「不識時務」是可貴的,有一點「不自以為正義」的軟弱又何妨……。

2010/07/27

[轉載]政府窮 藝文體驗券今年發不出

來源:聯合晚報/記者邱瓊平/2010/07/07

藝文界高度關注的文創法將在8月公告實施,但攸關學生權益的藝文體驗券,發放時程恐再延後。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今天上午表示,近來多次向行政院爭取預算,但國家財政困難,預算編列不易,藝文體驗券可能要延後一年才能發放。

根據規畫,藝文體驗券發放對象為國小到高中學生,文建會在文創法三讀通過後,密集與藝文團體舉行座談會,並向中央爭取預算,發放方式與金額原訂今年8月公布,以明年2月發放為目標。

不過盛治仁坦言,最近多次向中央爭取預算,但國家財政困難,藝文體驗券國小到高中各發一個年級,就需要4.6億元,恐怕要等到國家財政較充裕時,再向中央爭取預算。

文建會初步規畫,藝文體驗券非全面發放,而是國小、國中與高中各挑一個年級,發放金額分別為400 元、600元與800元,發放人數約80多萬人,經費要4.6億元。

盛治仁強調,他是鄉下出身的孩子,小時候沒有機會欣賞藝文表演,擔任文建會主委後,可以接觸不同藝文演出,也了解藝文應該向下紮根,所以藝文體驗券還是會發。另外,補貼藝文團體下鄉計畫,今年也會如期推出。

延伸閱讀:
【聯合晚報╱社論】1.6億與4000億之輕重

4000億是國光石化案的投資金額,可說是無可動搖之重。相較之下,1.6億元只能算戔戔之數。但如果這1.6億代表了民眾三萬人參與認股買地、希望保育白海豚的心願,則同樣具有「不可承擔之重」的意義。
自由時報/記者凌美雪/2010/07/12(文建會漠視藝術圈)五萬票要投給誰? 藝術界:我們要自己的文化立委
從文建會今年度的預算書來看,今年國際文化交流業務整體經費近2億7千8百萬,「兩岸文化交流推展」從「國際」中獨立出來。針對獎補助費的部份來看,對國際的「對外之捐助」是350萬、「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指前往國外)」是6789萬;在兩岸文化交流部分,「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指前往中國)」是4116萬。補助政策有沒有傾斜?

2010/07/26

[轉載]畸形的重商症候群

作者:資深財經觀察家許啟智
來源:蘋果日報
經濟成長率是個迷人的數字,以往亞洲四小龍競相招商比較經濟發展能力,如今多了亞洲大老虎中國進場,進出口成長、外匯存底、國民所得數字比也比不完,為了輸人不輸陣,台灣來了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新加坡開了賭場,中國鼓勵企業開發大西部,香港成為世界富人密度最高的地區,窮怕了的華人,要有錢才有安全感,才能是大爺!

台灣去年上半年金融海嘯導致成長趨緩,為政者對於工商大老禮遇,期望多些投資無可厚非,但過度的卑躬屈膝,讓營建財團有恃無恐大舉獵地,部分富豪們對台灣投資環境不滿政府得立刻安撫,但農民等弱勢者的抗爭則不予聞問,缺乏對社會弱勢層次的同情心,比較其他各國,台灣政府的重商症候特別嚴重,必須好好療養了!

重商症候群的第一特徵就是對富爺有求必應,有些在中國被整得滿臉麻花的大款,回到台灣就是另一個樣,只要下個條子,政府奉若神明有求必應,圈了幾塊大地等到他們高興再來動工;與富爺備受禮遇相較,對被徵地的農民政府就板出一張臭臉,台灣每年高達五百件以上的土地徵收案,大約是日本的五倍,動不動就用公權力徵地提供工商業開發,不重視平民百姓的安居權,民間抗爭不斷是重商症候的第一個後遺症。

重商後的第二大特色就是盲目招商,以農業大縣苗栗而言,已經有九個科技及工業園區規劃,各地方政府全面拼經濟,其實只要中央出面統籌整合,各縣市多得是閒置的工業用地,足夠應付返鄉台商的投資需求;如今各縣市盲目開發土地的手法,與大陸20年前拼經濟的土法煉鋼階段相似,最終千萬頃良田變廢地,今日的華中、華南大水災,中國嘗到了濫開發後、工業地及廢地無法蓄水的後果,但台灣卻無法從中得到任何啟示。

追求短利,不計長效更是重商邏輯的直接反射,以台北松山機場開始虹橋對飛一事,它確實是帶來台商商旅的便利,但對台北市民而言,這塊土地開發成綠地或工商發展區,除了可以減少飛機空污和噪音,更可以取消限建讓不少臨近土地恢復活力,提高市區的土地供給,不論就生活品質和實際利益而言,顯然此項決策欠缺良好的評估與精算,只計短利的作為,如今卻被炫耀為政績,真是讓人搖頭。

台灣九成以上的優質企業經營者,不用特權,努力打拼,才造就了今日的成長,就算有金融海嘯,如今進出口也已經回復活力,政府已經可以稍喘口氣,應該在土地政策、招商政策、產業發展策略進行長遠規劃;過度傾斜的重商走向,最終得利的並非正派老實的企業主,只能讓喊空包彈的商人予取予求,同時更犧牲弱勢民眾的利益。

亞洲四龍一虎走不出經濟數字的迷思,高成長的新加坡開始有不少人染上賭癮,韓國及香港百姓貧富懸殊,中國的長三角及珠三角良田減損驚人;台灣經濟最輝煌的民國六十及七十年代,政府官員和財團負責人通常不相往來,但企業營運毫無窒礙,經濟高速成長,台灣一度是全世界少數財富分配最平均的地區,可見得官員只要適度的協助商人即可造就經濟成長。

馬總統以蔣經國為師,深知蔣經國有十多位深交的農民、小攤販等民間友人,歷任總統民間評價最好,但如今上班族買不起高價房,農民動輒需抗爭才能保住祖傳的耕地,如果行政團隊不作改變,選舉到了,上班族、農民都是一人一票,這些人屆時可能會讓這種奇特的重商症候群得到徹底治療!

延伸閱讀:
【2010/07/28 中央社】審計部:逾2成園區土地閒置

審計部指出,行政院累計已核定開發新竹、竹南、台中、雲林、台南、高雄、龍潭、新竹生醫、銅鑼、宜蘭、后里、二林、中興新村等13個科學工業園區,截至98年底,已完成開發可出租設廠土地約1478公頃,尚未出租土地面積約323公頃,閒置超過2成;其中,銅鑼園區閒置率為64.96%、高雄園區為53.47%、虎尾園區為47.43%。

審計部表示,尚未開發的土地面積預計以徵收方式取得者(含已公告尚未徵收)644.92公頃,約需徵收補償費新台幣145.74億餘元,顯示完成開發的園區土地面積已呈現供過於求,政府又計畫投注鉅額資金新增園區土地。

審計部說,已函請國科會督促改善,國科會函復稱,為避免土地徵收爭議及耗費公帑開發後,園區發生閒置,考量開發園區時,將審度國內外經濟情勢及廠商用地需求等因素,並將閒置工業區一併納入評選,以充分運用國土資源。

另外,審計部決算報告也針對健保財務提建議,報告指出,截至98年度止,全民健保納保人數達2302萬餘人,大部分國民都享有醫療保障;不過,從民國88年度起,全民健保保費收入就不敷支應保險給付,而且歷年提列的安全準備已於96年3月用罄,98年度財務缺口擴增至316億餘元,截至98年底止,待填補的保險收支短絀遞增至582億餘元,舉借金額達1365億元。

審計部說,雖然民國99年4月起,健保保險費率調漲至5.17%,並調高投保金額上限,不過,現行調漲的費率,仍比精算民國99年至103年的平衡費率5.65%低,而且僅能維持2年的收支平衡,健保應積極檢討開拓財源,杜絕醫療浪費,加速推動健保改革,以維健保長期穩健及永續經營。

針對ECFA部分,審計部指出,依據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評估簽訂ECFA的影響,對台灣GDP(國內生產毛額)、進出口、貿易條件、社福方面均有正面效益;其中受惠產業以石化、機械及紡織中上游等產業最為明顯。

審計部表示,惟根據經濟部預估另有毛巾、寢具、織襪、內衣、毛衣、製鞋等17項傳統產業將受到衝擊;因此,應針對競爭力較弱及受貿易自由化衝擊的產業,就產業升級、補助、風險控管及行政支援等擬訂完善、具體可行的配套措施,以及對受影響的勞工,採取必要的勞動轉業、輔導或訓練措施,以確保衝擊程度降至最低。

2010/04/10

失落的遊樂園,自助藝術節


「瀰宮」2010台北華山風自助藝術節
主辦:台北華山風、財團法人台灣文創發展基金會
地點:華山1914創意文化園區中六館
展覽時間:2010/4/9-2010/4/29(平日開放時間16:00-21:00;假日開放時間14:00-21:00)
演出時段:平日19:00-20:00;20:30-21:30;假日12:00-13:00;15:00-16:00
活動對象:各界藝術家、一般民眾
進場票券:自由入場


連續二十天,華山園區最深處中六館內,有裝置藝術、有表演藝術、有簡單的自助咖啡和茶包,遊身其中舞者歌者音樂家即興表演。市民隨意來走走坐坐就可以欣賞他們的創意。這麼好的文化活動沒有任何公家贊助,全由一群貧窮藝術家自發組織「華山風」發號自理。(右圖:舞蹈家詹天甄與裝置藝術的互動)

「華山風」老大張忘說,我們這些是不進國家劇院表演或美術館展出的藝術,也許正在發展中,沒彩排,不保證完美......。然這種具原始野性、有如呼吸般的自在藝術形式,一直是「舊華山」的特色。

中六館已BOT給侯孝賢電影工作室經營,即將動工整建,在文建會所管的接縫階段,「華山風」奮力一搏把將無之地打造為失落的遊樂園,給藝術創作者,也給藝術欣賞者。四月底之後,失落的遊樂園可能就永遠地失落了參展藝術家:丁凡、吳極、吳姿瑩、席時斌、張忘、莊惠琳、郭昭吟、黃文琳、黃盟欽、黃澄閑、鄭婉婷等。(右圖:鄭婉婷的裝置<糸.困>)

9號晚的開場秀,張忘與他的匯川街頭表演群組成「風行者」,有如納美人般,斑斕艷美,長鬚隨風舞動,頓時令華山粗礫荒蕪的建築硬體幻生成為又原始又未來的奇幻之境。作為最早經營華山的藝術家之一,我覺得張忘還是最了解華山空間潛質的人。據悉燈光、音響、布置耗材都由張忘自掏腰包,同掛主辦單位的台灣文創發展基金會僅免費提供水電。

我覺得張忘失去華山,華山也失去張忘,其實是雙失的憾事。然而,除了親眼見證過的人,誰在意這些呢?張忘說,忙完這一次他就要去流浪了。

2010/03/16

也算"出書"吧,只是......

書名:藝術與社會:當代藝術家專文與訪談
主編:鄭慧華
出版社:台北市立美術館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01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0219968


我覺得如果文化有價,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才算有個起頭。

藝術評論者兼策展人鄭慧華主編的《藝術與社會》,以訪談形式為主,評介五位藝術家和二個藝術團體:王墨林、陳界仁、謝英俊、林其蔚、Jeremy Deller、Superflex、The Yes Men,分別來自行為藝術、建築、聲音藝術、文化行動等領域,聚焦於他們如何以藝術創作介入社會,從事具有政治性和批判力和文化實踐。據說這是一項「紙上策展」。

我從前為<藝術觀點>雜誌撰寫的王墨林專訪文也被選入其中,因此有幸與久仰的評論家:林志明、游崴、張鐵志、阮慶岳、羅悅全、高子衿、林心如等並列為作者。書名雖工整無奇,但內文和版面的編輯相當用心,鄭慧華小姐應是位學養和品味俱豐的文化工作者,使我對當初接到邀稿電話時的冷淡感到有些抱歉。

我不知道文化無價的禍首是從哪裡開始的。

一群學者雲集的戲劇學會上,有幹部提案出書,說了合作出版社,說了曝光露出平台,說了要找年輕專業而且文筆好的作者群,說了版稅可以補貼經費困窘的學會等美好願景之後,只有我關心這問題:「給作者的稿費多少?」聳聳肩回答我:一字八毛買斷,說得正氣浩然。一瞬間使我明白,我跟那些學者專家都不一樣,我是一個「來自基層的人」。

如果我幫書、音響、美食、3C用品、EMBA招生……寫篇置入性行銷的文字都有四塊八毛台幣,寫博物館、寫藝術節、寫老少咸宜的戲劇史,卻只有零點八毛台幣,我應該如何向自己界定文化的價值?

價值不等於價格,這道理我明白,我已經用這個來說服自己無數次了;因為你不寫別人會寫而且不見得寫得比你好,這說辭我也被別人催眠過好幾遍。不憑知名度和關係,想憑「專業程度」,沒靠山,想憑「真知灼見」,大家給你鼓鼓掌!但要靠這個養活自己,真還不如寫八卦,寫羅曼史來得實際。想想看你一字零點八毛,寫五千字,要先翻三天資料,集中精神三天構思寫作,之前還開會溝通兩次,訪問兩次,電話傳真車馬費都沒算,更不提從前讀專門系所的教育投資,結果你寫的東西比消耗品還不值錢......很多。

你可以選其它「實用」一點兒的工作當作主業:教書、做行政、做編輯、接企劃案連帶執行,搞宣傳行銷;就是別光靠生產文字為生,特別是寫評論寫文化觀察。就台灣市場結構來看,文化和藝術都只能算副業,沾光養名,增加氣質,別認真當職業。我並無沒半點文化藝術重於一切的高尚理想,只想本本分分認真工作,求個平平實實的基本生活經濟,結論卻是不靠資本家豢養,不向市場靠攏,不接衙門的案,不替人家擦脂抹粉,僅憑文化素養和獨立判斷,貧無立錐之地,無怪讀書人的腰桿直不起來。

當初聽到無酬轉載時我就這心情,心境蒼涼,語氣就未免酸苦。可嘆的是當我自己當編輯時,也老是接到上級「沒稿費預算」的指令,必須痛苦地去剝削別的寫手,搞文化的個體戶。每多一次轉載,他們就被剝一層皮,文化無價嘛,誰活該倒楣?

一篇文章能被不同的媒體轉載,它必然代表某種品質肯定,在知識傳播上也更有效益,不必再差個腦袋去寫大同小異的東西。轉載,應該要有個公定價,即便微薄如牛毛,對出資者不痛不癢,對生產者至少是個積少成多的指望,不是嗎?個人免費部落格也就罷了,怎麼連政府出版品都不能率先示範?一本書,最重要就是內容;內容,不就靠那些鬻字求生者報酬微薄的奉獻嗎?知識,品味,文化,不從這裡反映成本,不重視人才,大談產業會不會太遙遠?政府撥出再多預算,也只是分配者的遊戲而已:國家預算給一百,財團企業先拿九十,剩下八九花在企劃行銷宣傳,剩下一給真正在生產的人,管你是上螺絲釘或搖筆桿--整個國家都留在傳統產業的思維裡,卻侈言文創產業。

上禮拜大教授問我:你在外面這麼「大尾」了,幹嘛回學校念書?豈不知管你寫到天上人間,有錢有權才算真實力。沒搭上產官學合作鏈的「文化人」、「寫手」們,不過是一條條中看不中用、活該被剝削的小魚罷了——這些,豈是「專家學者」們所能體會的呢?

順便轉載:新時代魯迅? 韓寒批時政不手軟
目前關於現年二十七歲的韓寒的話題,是他即將發行一份文學期刊《獨唱團》,並準備對稿件發出超越大陸當前行情十倍到四十倍的稿酬,每千字一千元至二千元人民幣。解釋這麼做的原因,他在博客中說,目的就是要抬高中國文化市場的價碼,因為「中國做文化的人都窮成這樣,我沒有臉面說自己是文化大國的。」

2010/02/15

讀中記《受活》

四百多頁沉沉的一本小說,翻開是一個完全不熟識的大陸北方山村傳說,操著需要註解的方言,細細密密講著半真半假的鄉事,初始感覺天邊遠,浮躁的心也就結論:這本書無論如何讀不完的,先還給人家吧。不料拿去還的路上越翻越覺得寫得貼實,以下這段描述立時讓我想起這幾年台灣唱得火紅的文創景況:
中國北方一個頂級窮縣雙槐縣,為了一輛公家車壞輪子該中央修或縣府修竟吵翻了天,鬧到縣委書記下來調停。
書記問老縣長:「怎樣才能讓該縣富起來?」
「那簡單,你把我的頭割下來。」
一番對答書記撞了堅壁,不甘心,再問年輕的副縣長:「你的農田整得不錯呀。」
「地種得再好也還是一個窮。」
「有甚麼法兒讓雙槐富起來?」
「這不難。沒有廠,沒有礦,有山有水發展遊樂呀。」
「黃土濁水你讓誰來遊樂呀?」
「牛書記,北京遊樂的人多嗎?」
「那是首都,幾朝古都喲。」
「去毛主席紀念堂看的人多嗎?」
「多,怎的了?」
「我們出一筆錢去俄羅斯把列寧的遺體買回來,置在雙槐縣的魂魄山。有樹、有鹿、有山豬、有猴子,活脫脫是個森林公園,一張門票五塊錢。一萬遊客就是五萬塊。外國人用美金,一人二十五美鈔,一萬人是二十五萬美鈔。還有住宿、吃飯、購買紀念品和土特產…….那時我只怕公路修窄了要堵車,賓館旅館修少了遊人沒處住,縣富了有錢沒處花……。」
就這樣副縣長成了縣長,真真幹起了讓雙槐縣八十一萬口人富得躺著收錢的大事業。--這豈是文學家的幻想,不正是許多政客和文化人士的腦中的「理想劇本」?

故事主角落到三縣交界三不管地帶的殘人村--受活村,全村人一百九十八戶,七八成是瘸子、瞎子、聾啞、侏儒……等非傷即殘人,遺世而獨立,村名偏叫「受活」--豫西土話,意即享樂、享受、快活、痛快淋漓的意思,也暗合苦中作樂。正如咱台北新莊有名的殘人村,也名喚「樂生」一樣--在在逼真得叫人驚悚啊!

用現實去比對文學,其實窄化了藝術的存在意義。我承認我正是從如此淺俗的地方開始認識到這本書,加上過年「散日子」、「倒日子」多了,才把這看似遠在天邊的鄉野傳奇看得如火如荼起來,而且越讀越覺得近在眼前。但這明明不是寫實小說,一般稱為魔幻、超現實小說。當荒唐乖謬變得比新聞還逼真淋漓,代表是個甚麼樣的現世?

套句作者閻連科的話:「雞毛兒,竟長成了參天大樹」。革命家柳鶯雀縣長把從縣城通往「森林公園」的路通了,荒山上一石一木都給起了名字,甚麼「馬嘯石」、「鹿回頭」、「夫妻抱」……,每一個名字都叫讀書人編排好傳說和故事。附近死活貸款也要蓋賓館、招待所,都用明清式樣「典雅」,仿毛澤東紀念堂蓋的列寧紀念堂也破土動工了,停車場、售票亭,遺物室、展覽間、工作人員休息室、大人物的茶水間、會議說聊室,乃至陳列遺體的水晶棺、除濕機,一應俱全,只差列寧的遺體還沒買到。為了茅廁收不收費,飯店昂不昂著貴,樹齡要標千歲或百歲,委員們開會開掉不少,思想亂紛紛,但眾口一聲「要潔素」……,這些,會陌生嗎?台灣多少場館、建設,不都照著這套劇本興蓋起來,轟轟烈烈開幕剪綵,數年後無聲無息,悄悄被報紙批成蚊子館,落在沒人讀的文化版。

不滿百個殘人們組成絕術表演團,去幫八十一萬健全人籌鉅款買列寧的屍體以求富,「死亡變成奇觀,朝聖就是聚財」,荒謬嗎?好笑嗎?陌生嗎?值得憤怒嗎?還是趁機調戲順勢撈一票為識時務者?就像把文化更多看成經濟事業,你不能說對或不對,不能從簡單的道德層面去評判,而更近於一種美學問題,是契訶夫感嘆即將失去的,是閻連科苦笑已然失去的。

當哭泣也顯得廉價的時候,作家乾脆以笑代哭,寫本厚厚的荒謬劇(連帶說明這世上真正的憤怒有多不容易)。語言上又極有自覺,開掘、選用方言,探索內容和語言形式的關係,一下子叫許多才情作家的感性之作都顯得輕薄。受訪中閻連科說:「除了審美,其他別的甚麼也沒有,文學就會飄起來,淺起來。」--其實何止文學,任何藝術都一樣。

2010/01/31

誰在調控藝術?

時間:2010.01.16 pm2:00
地點:典藏咖啡館
主持人:陶亞倫
與談:黃孫權、龔卓軍、蔣伯欣、駱麗真、黃博志等。
主題:1.宏觀調控下的文化工業
2.品位偏好下的當代藝術
3.世代政治與權力轉移


「景美事件」事件在視覺藝術界掀起陣陣餘波,討論早已不限於人權和藝術孰輕孰重的表象,而深入到當代藝術為何所操控、玩弄、或放逐。

因為遲到快四十分鐘,只聽到一點點開場白。一個眾聲喧嘩的社會,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聽著「許多人不願具名、不願出席,今天來就像赴死亡約會」之類彷彿處於革命前夕的話,感覺有點不真實。

來龍清楚,去脈模糊的文創產業

接來來是黃孫權的發言,他引用馮建三教授的話評台灣的文創產業是「來龍清楚,去脈模糊」。模仿自英國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其中並無文化字眼—而罔顧英國創意產業的歷史背景。

藝術作為資本轉換的化妝師

黃孫權說七零年代台灣經濟開˙始起飛,但內需的大宗卻是房地產,這不是真的經濟奇蹟,而是資本轉移。他說現在無論誠品、故宮、四四南村、寶藏巖、剝皮寮、十四號公園、十五號公園,都朝向主題樂園化、迪士尼化(disneyization)
,文化成為資本移轉的粉飾化妝師。延續<三階段打造品牌地景密技>的說法,他認為藝術家從來不肯面對歷史,不想干預歷史,而只想利用歷史來創作。依照目前社會文化資本的邏輯,藝術無法造成創造性的破壞,只有參與式的破壞¬--合約式參與,人人有獎)。

中心在哪裡?敵人在哪裡?

黃博志說,如同大多數年輕藝術家從台北獎、台北雙年展、威尼斯雙年展徵選等活動竄出頭角,他也是。而當許多人出道後從政府的公共藝術案發包等掙生計,他和一群朋友嘗試不向公部門,改與收藏者、企業家,磨合一種「藝術家提供創意概念,資本家提供策展資源」的合作方式,希望「與資本合作,但不受資本控制」。

他覺得與前輩們對談時感到最大的世代差異是,他覺得自己好像面對的是一個沒有明確的中心所在的假想敵。他們現在發表的方式也不是正經八百的「展覽」,而是一種「不起眼的騷動」。

政府補助機制讓藝術趨於平庸化

龔卓軍認為基於治理的合法性下,所訂出的許多申請機制、審查機制這些正向的行為,對藝術造成損害。如何持續從事藝術創作而不接受政府的徵選與標案,以及學校老師為何進入審查機制都沒有被好好討論。藝術創作者本來就有一種敏感、難以相處、難以容忍正常社會的特殊體質,但在正向的補助機制下,養成回應式(reaction)的藝術家;而審查者會補助與自己類型相像的創作者,自我保存,而排斥真正具有創造性的藝術家。他強調的是對這種平庸化的憤怒。

文化園區文創化和產業化

蔣伯欣說在國外像景美人權園區這種創傷型的博物館或歷史建物,鮮少有臨時性的展覽,多是與空間意義相合的永久陳列品。從景美園區諮詢階段,就忽視該場域的特殊性,而不斷朝向「快樂生活、幸福人生、有文化產值」等文創園區化的方向操作,造成今天的衝突。

台灣這種淺碟式的藝術場域,資本快速被集中、寡佔,其他人則搶破頭爭資源,精力消耗於內鬥。

這些問題好像沒辦法在這樣的談會中獲得解決,聽到這裡我還有事就先走了,畢竟我還是一個為生計惶惶奔走的平凡人。

延伸閱讀:
當藝術碰上人權/張孟起(文化工作者、璞藝術負責人):被侵害過人權的人,應該更知道人權的可貴;尊嚴被踐踏過的人,應該更知道維護他人的尊嚴。
此一事件偶發促成了台灣藝術界維權的意識,也引發了藝術界少見的一致行動,對游文富施予兩度的聲援,對文建會提出兩次的抗議。面對中國當代藝術的崛起,台灣的當代藝術已經面臨嚴重的邊緣化危機,為了台灣藝術的主體性發展,藝術界應該要有更強的社會感受性,將其轉化為創作的動力,以增加作品的深層感受度;也應該對文建會施加壓力,在對藝術家提供作品安全維護之後,進一步提供藝術家更多元的創作空間與發聲國際的可能。在台灣,像施、陳這樣對藝術施暴,絕對只是個案。台灣藝術界面臨的最大暴力是被邊緣化,這才值得藝術界深思,更需要文建會伸出援手。

[破報]兼任文化殖民局的美術館-2009北美館策展規劃與反彈/陳韋臻:無論是李永萍與謝小韞認為台灣文化策略應該與中國保持規律性的交易,或者盧立偉所言「事實上並不是這樣」,至少在策展經費的使用上,輕易就可以探查出當中的嚴重不均。單就名列「十大公辦好展」前五名的辦展金額,以前兩名「皮克斯動畫20年」與「世外桃源-龐畢度中心收藏展」合計約一億兩千萬,蔡國強8000萬和方力鈞近1000萬合計約9000萬,第五名的「叛離異相:後台北畫派」展出經費只有約四百萬元,即使是所謂「歷次經費最高」的2008年台北雙年展,3400萬的經費也不及蔡國強或龐畢度展的一半。這也是為何會產生質疑北美館是否願意花同樣經費去捧一名台灣藝術家之因。

起源於1993年《中國時報》開始向國外博物館借展的操作,演變至今成為眼下常見簡單移植的展覽,並逐漸養出了越來越多台灣民眾靠口碑與名氣選展覽的習慣,說到底,這恐怕是台灣美術館(不只北美館)最大的教育貢獻;我們知道了安迪沃荷、米勒、梵谷還有蔡國強,也像是走進了奧塞美術館、大英博物館、龐畢度藝術中心,但我們卻看不到藝術發展的歷史脈絡與當前學術研究,更不知道當下各國藝術的真實發展現況。而愈多的民眾衝著名氣走入美術館,則迴圈地繼續豢養美術館以參展人數和藝術家名聲為辦展依歸的走向,連「十大公辦好展」前五名(除了第四名方力鈞由於不收門票費之外),根本就是2009北美館參觀民眾總人數大排名。

明星藝術家與名牌美術館的文化殖民與權力崇拜時,美術館到底生產了什麼文化價值可是顯而易見。

[今藝術]難脫政治的官方藝術機構~~以2009年的台北市立美術館為例/王嘉驥:台灣傑出且資深的當代藝術家,早就苦無機會受邀在官方美術館舉行具有重要發表意義的個展。就以北美館現有的機制來看,已經明訂許多機會給仍在「初升段」的年輕藝術家展演,包括「台北獎」的競賽,以及鼓勵創作發表的「申請展」制度。對於40歲以上的青壯以至中壯輩的出色藝術家,如果不選擇靠行商業畫廊,恐怕從40歲到70歲的30年間都不會有機會受邀在美術館舉辦個展。

真正讓藝文界同儕與同仁質疑,或乃至於憂慮的是,經過市場的炒作之後,台灣官方美術館如果以藝術家在眼前市場上的「天價」或「天王」聲名,來判別其藝術價值,那麼,這種偏差其實是可怕的。官方美術館的專業在於建立一種獨特的觀審價值,其中更應以符合時代性、且經得起檢驗的美學判斷做為根柢。若以世俗拍賣會落槌價格所意味的「相對價值」做為藝術審美的「絕對價值」,那可真是本末倒置了。

[今藝術] 藝術反映文化政治/郭冠英:每年12月,《藝術論壇》(ARTFORUM)總會邀請重要的藝術家、藝評人、策展人,共同回顧當年的最佳展覽(best of 2009),……
從幾位重量級策展人所推薦的年度活動回顧當中,可以一窺當代藝術界對於藝術表現的著眼點,並不只是純藝術,更在於其所呈現之觀念中的文化政治機鋒。

[新聞]2009十大公辦好展覽結果出爐 北美館六項入選

2010/01/30

沒有英雄的時代,誰是大師接班人?

「大師接班人」?這問題令人頭皮發麻,因為放眼今日台灣五年級後段、六年級、七年級前段,活躍在劇場和舞蹈的創作人,哪一個具備「準大師」的架式、準備好接班了呢?

但時代真的不一樣了:轟轟烈烈的八零年代,社會革命者有光環,政治上從戒嚴到解嚴,經濟上有股市上萬點,文化上有叛逆顛覆的小劇場運動。林懷民、賴聲川、金士傑、田啟元等人的作品:《薪傳》、《那一夜,我們說相聲》、《荷珠新配》、《毛屍》,不僅僅是他們個人的藝術創作,也是時代的呼聲,呼求一個新時代的降臨—然而現在呢?

那個世代,幾乎沒有一個年輕人念書時敢以表演藝術為志向: 林懷民大學寫小說,金士傑念農校,賴聲川埋首博士論文,田啟元準備當美術老師(雖差點兒被師大美術系退學)......,在誰都沒有想過賴劇場、舞蹈為過活的時代,他們以自己的才情和膽識騎上時代的浪頭,成為台灣表藝界的先驅—然而現在呢?

創作者身分移轉:專業增加了,不按理出牌的減少了

為了避免大師青黃不接,國家文藝基金會新世紀起「高瞻遠矚」地策劃了新人培育計畫,像 04年到06年的「青創會」,08年到10年的「新人新視野」;前者限定了年齡--三十五歲以下,後者限定學經歷--畢業五年以內¬—這些條件一方面反映出主流對新世代的定義,一方面凸顯出新世代創作者與前代不同的一項特徵:相關專業系所出身的創作者變多,而且他們還未出校門就夢想從事表演藝術行業。

矛盾的是,這行業的「前景」和「市場」並沒有對地擴大格局。藝術大學和藝術相關科系或有增加,師資的需求敞開一點點兒(並很快被填滿),舞團和劇團因為登記設限低與向公家申請補助的需要,數量多如繁星,然而哪一個舞團或劇團堪稱職業團隊,靠票房養活自己,讓所有演職員都領全薪?全台灣五個指頭數得完。演員和舞者—他們同樣是創作者—即使全職也領平均以下的薪資水準,如果想和一般人計畫結婚、購屋、成為家庭經濟支柱,根本不可能—而「所幸」舞者和演員的職業生命跟職棒選手同樣是短暫的—大部份人轉行是遲早的事。

這樣的時代,英雄的定義是甚麼?

社會議題的無力:要對抗的不是權威,而是冷漠

八零年代威權顯性和隱性印記,使社會存在諸多禁忌:性別的、國族的、意識形態的、身體的、美學的,創作者可以從任一角度顛覆,或者好幾種一起顛覆,例如田啟元的性別認同,魏瑛娟的女性觀點,林懷民和黎煥雄從國族論述,鍾喬從「民眾劇場」和「亞洲」--粗直一點兒說,創作者「各取所需」找到自己的切入點,以舞台為對話空間,從形式到內容上都與上個世代做一刀兩斷式的決裂。

從1987年解嚴以來,至今二十多年了,黨禁、報禁、街頭抗議、政黨輪替,所有體制上的箝制幾乎消失殆盡,加上媒體開放、網路普及,台灣幾已無禁忌話題。劇場導演鴻鴻說過:「九零年代的台灣小劇場,所有尖銳議題都已被玩光,被『消費』光,劇場的黑盒子比起大太陽下,更無新鮮事。」之後的創作者要說甚麼?

即使我們的社會並非完美到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但大眾已陷入一種狂熱過後的疲憊。政論節目猶自「論述」不休,插科打諢趁機消費兼而有之,除了政治也還有六十幾個電視頻道可以選擇。打開電腦上網,從流行資訊、養狗、下棋到算命,甚麼樣網頁和討論區都有;每一個平民都可以開個人部落格和微網誌,向認識與不認識的人說、說,說到海角天涯。

這是一個眾聲喧嘩而聆聽匱乏的年代。

快滿二十八歲的「再拒劇團」黃思農還努力地思索七年級世代到底想「拒絕」甚麼。他承認:「現在資訊和取得資訊的管道都非常多,對任何人要說甚麼話都不會很被重視或注意,雖然限制沒有了,取而代之的卻是冷漠。」

賣壓:美學尚未熟成,市場已嚴陣以待

同樣二十八歲的劇場編導楊景翔則認為,比起前世代很年輕的時候就做了很多實驗性、對當時社會很有原創性的壯舉,新世代面對的問題並不是原創,而是如何將原創的東西做更細緻的整合。

九零年代,當大議題慢慢被消耗殆盡之時,也有人提出「專業主義」欲取而代之。「美學」或「社會」路線之爭曾喧騰一時,只是這一切迅速被隨即而來的資訊洪流和消費主流所淹沒,成為小眾之間的口角漣漪。

「革命」失去鋒頭,表演藝術僅僅是娛樂市場的選項之一。消費過剩使群眾習於精緻操作的娛樂口味,對粗糙發議的耐受度低。面對商業行銷越來越緻密的手段,表演藝術仍居於高寡的位置。種種情況下,新世代創作者或只能向市場靠攏,或思考開發新觀眾族群。創作者必須嚴肅自問:如果不想成為商品,那想讓自己成為甚麼?如果想成為商品,那麼更突出的內容設計和行銷手法是甚麼?

出路不足:職業化的需要未被創造出來

九零年代美學形式的革命其實並未功成。在小劇場初崛起的年代,為了衝撞僵化、凸顯新觀念,往往一週演個三、四場,夠了;在民宅內部客廳或排練場的簡易空間演出,夠了;觀眾了不起四、五百人,夠了;因為「藝術革命」在這幾百名文藝青年、知識分子中燃燒就足以燎原;然而時光荏苒二十年,怎麼台灣的小劇場還是在一週四、五場,觀眾六百人的規制下製作?怎麼首善之都台北的「專業」中小型劇場仍然屈指可數?怎麼看表演的都還是那一小撮文化菁英?

市場需求不足壓縮資金,資金不足壓低製作條件,壓抑了職業化的出路,也壓抑了專業成長的空間。放眼現在台灣表演藝術界的大師和知名團隊,哪一個不是在八零年代前後就竄起的?這麼多年來,到底沒人才?還是沒機會?新出頭的創作者每一推出新作品,就得面對媒體和曝光的空間緊縮,票房的沉重賣壓。創作資源已稀薄,行銷需求卻倍於以往,內外交迫,這,豈是革命世代一句簡化的「媚俗」可帶過?自也不是基金會苦心打造孵育計畫可解於萬一。

沒有革命,沒有市場,沒有職業環境,有的只是消費、世故、冷漠、空虛!如此匱乏的年代,新世代想穩定創作都不可能,還要問:「接班人在哪裡?」--沒有英雄的時代,誰是大師接班人?

本文已刊載於205期2000-2009十年表演藝術回顧專題

2009/10/23

視覺藝術產業在文創的哪一塊?


台灣藝術品拍賣公司2007年從兩家增加到五家,營業總額從12億多升高到33億多。台灣畫廊每年交易額,營業額保守估計每家兩仟萬以上,年營業總額也有20億。國際兩大藝術拍賣公司蘇富比和佳士得的亞洲拍賣總部設在香港,但是,兩家公司每年年拍賣金額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來自台灣買家。這些藝術品都屬於視覺藝術領域,台灣在藝術收藏與購買上的實力,在亞洲數一數二。

然而,據經濟部工業局在2006年針對廣告、工藝、數位休閒娛樂、建築設計、出版、視覺藝術、設計、電視、音樂與表演藝術、電影、文化展演設施、創意生活等十二產業所做的統計資料顯示:視覺藝術類企業家數近3000家,年總營業額48億元,是十二項產業中倒數第二!

政府出版的文創年報,觸不到藝術核心產業

這些資訊所顯示的分析落差哪裡?

今年7月行政院再公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以四年兩百八十億台幣預算,投入六大旗艦計畫和環境整備工作。六大「旗艦計畫」包括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以及工藝----其中並沒有「視覺藝術」。然相關業界顯得處變不驚,他們說:政府的責任,不在補助,而在有沒有想清楚藍圖。

洪建全文教基金會主持的「台灣民間文創平台」,邀請到2009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總召集人蕭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秘書長曾珮貞,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執行長熊鵬翥,和伊通公園藝術總監陳慧嶠,分別從畫廊經紀、藝術教育、藝術家策展的不同角度,就視覺藝術產業做了一場精采的辯論。

蕭耀首先提出:經濟部工業局根據稅務資料做的這項統計,對視覺藝術的產業描述傳統而偏狹,如一半為從事雕塑品批的企業,其次為古玩書畫批發,佔約四分之一,營收總額分別為37.1%和29.7%。然而,所謂「雕塑品批發」,其實是早期台灣大量接受訂單複製佛像批發向東南亞的「工藝品製造業」。這項產業早已被東南亞、大陸的更便宜的人工而搶走大部分訂單,古玩市場更因大陸市場的崛起而近乎消失——這些,能被視為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指標嗎?

產業第一步:擘劃正確的產業藍圖

扣除應用美術,每年美術系的學生畢業後九成會到應用美術領域--平面(印刷、CIS…),和立體(室內、工業、產品…),剩下不到一成進入純藝術領域。蕭耀將藝術家,銷售媒介,買家,構成一個環環相生的三角形,成為一張新的產業鏈圖。另外週邊事業則包括裝裱、修復、藝術雜誌。前面所提的畫廊、拍賣公司,皆屬於銷售媒介。銷售媒介的活絡相當程度反映出藝術市場的狀況。

台灣買家實力強,但拍賣資金向外流

台灣畫廊在70年代開始如雨後春筍出現,80年代繼續起飛,到90年正式有拍賣模式加入,1992年和1993年蘇富比和佳士得陸續進軍台灣拍賣市場。

國際藝術市場在千禧年後,兩岸形勢對調,台灣榮景不再。但幾十年來最佳的中國文物都在台灣流通,已培養出台灣為數不少眼光高、收藏廣、購買力好的收藏家。金融海嘯之後,大陸畫廊掀起一陣倒閉風,台灣畫廊卻屹立不搖,近兩年甚至又增加二十幾家,顯示台灣畫廊總體體質較佳。同時,當年崛起的資深畫廊,大都交棒給第二代。接手的經營者擁有高學歷和海外經驗,讓國內經營畫廊的觀念煥然一新。

只是,國內法令還遠遠跟不上產業發展。譬如蘇富比與佳士得在2000年初與2001年底相繼告別台灣、轉往香港的主因,在我國稅制對賣方拍賣所得課徵30%所得稅遠比香港的5%到10%高,且香港政府為避免短線操作鼓勵為良性買賣,收藏家持有藝術品超過3年以上再轉手將不再課徵賣方所得稅。結果,蘇富比與佳士得轉往香港設點,台灣政府不但課不到稅,大量買家飛到香港,連帶損失時間、旅費、運費和相關消費機會,更使得資金及藝術品向外流,競爭力更弱。

缺乏適當法令,建立優質藝術交易環境

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總召集人蕭耀說,正視藝術品的經濟價值的第一步,應該建立國內藝術作品登記和鑑價制度,讓藝術品具有真正的市場價值,甚至可藉此取得銀行融資。另一方面防止偽畫擾亂市場,配合銷售偽畫改為公訴罪的立法,以增加新藝術品藏家進場的意願。蕭耀倡議參考法國、美國、韓國的做法,輔助畫廊協會建立鑑定和鑑價的機制。

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為民間自發的非營利組織,每年舉辦台北國際博會(Taipei Art Fair,2005年後更名為Art Taipei),十七年下來成為亞洲最悠久的一個博覽會,前年成交金額高達7.5億,但面對越來越強的國際軟性國力競爭,越感隱憂。國內大型展場租金昂貴,台北世貿展場( A、D兩區)一檔要一千兩百萬元,每年從文建會得到數百萬元補助連場租都不夠;但新興的首爾國際藝術博覽會,其政府以一億元以上的經費傾注,相對給予國際參展單位更優厚的條件,競爭力驚人。

此外,藝術品進口押稅5%的規定,也不利民間自行策展。藝術品單價高,一幅名畫價值一億元,進海關須先押扣五百萬,如此幾家民間機構有財力籌辦大師級畫展?非借助官方合辦或具保不可,相對地也耗費公家的行政資源。

還有台灣藝術家的畫作在國際流通性和價格優勢,與台灣藏家的收藏力不成比例,這與國際情勢的消長有關。因此,蕭耀提出擴大內需方案:如藝文消費抵稅鼓勵藝術消費,還有立法鼓勵公共空間、醫院、飯店購置本土藝術品等等。

買家長期外求,不利國內藝術家出頭

伊通公園藝術總監陳慧嶠對產業前景提出另一番觀點,她說:若說藝術家是視覺藝術產業的「製造者」,產品一旦脫手,任其在交易市場上如何轉賣、流通,再大的利潤也回流不到藝術家身上。雖然畫廊協會分析未來台灣藝術市場的主流將是當代藝術,但當代藝術家在變得熾手可熱以前,養成環境又如何?

1988年幾位藝術家和攝影家自行集資創立伊通公園,冀望在官方體制與商業系統之外另闢一個演示櫥窗,成為藝術的開放論壇。二十年來產生不計其數前衛、非主流、游移、邊緣、另類的藝術實驗展,許多台灣最具創作力的藝術家都崛起於伊通,在伊通首度亮相。但,「接收」後續市場利益的是畫廊和經紀人。

現在伊通公園藝術總監陳慧嶠身上,還流露著不談「回饋」、不談「市價」的藝術家氣質。伊通展出的作品實驗性偏高,「好賣」的不多,伊通公園長期處在負債的狀態,但伊通秉持老子所說:「無用之用是為大用」,以「無為」的態度保存它的原創力。對於正當道的美感經濟,她淡然回應:「我們做的事很少,既不幫藝術家做經紀,也沒有參與政府公共藝術標案,但來做伊通展覽的藝術家很多。」

她認為:本土藝術家的內需市場不足,國際流通性差,國內投資型買家長期外求,資金外流,是台灣視覺藝術產業走深、走遠,最大的危機所在。

社會美學教育從經典化到生活化與數位化

長期從事社會藝術教育的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執行長熊鵬翥則謙虛表示:「我們是花錢的單位,不是賺錢的單位」。成立於1989的年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是國內第一個以藝術教育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像帝門這樣定位於文化服務,既非生產創造藝術本身,也不創造產值和利潤的,卻是推動大眾美感教育的功臣,長期來看也可能製造潛在的藝術生產者與消費者。

見證二十年台灣社會美學教育的經歷,熊鵬翥說,帝門前十年工作目標在大量引進國外經典藝術作品,如促成故宮與羅浮宮合作,做畢卡索大師展覽等等,並利用帝門關係企業畫廊以每年四、五檔的頻率,引介國內新興藝術家參展增加台灣藝術在國際的曝光度。

若說前十年的美育重點在典範的塑造,協助國內藝術家和國際資訊的接軌,那麼第二個十年可說將美育重點轉移到藝術的普遍性和一般參與性之上。如推動藝術家駐校,和學校老師共同規畫六至八週的美術課程,近幾年則積極參與公共藝術計畫,因為「民眾不一定會去美術館,公共藝術讓他們在公共空間就可以得到藝術教育的涵養。」

帝門還成立當代視覺藝術評論資料庫,將自1997年以後發表於圖書期刊的藝評文章作收藏、整理,匯聚成數位資料庫,期待蔚為台灣當代藝術學術研究的資源中心。

複合型藝術家正當道

近年興起一種新現象,年輕一輩成長於資訊世代的藝術工作者,他們大多受過良好的學院教育,本人除了創作之外,也有論述能力,還精通外文、資訊無阻,往往可以自己寫企畫案、找資源、行銷自己、在國際雙年展上爭取曝光機會,幾乎自己包辦以往畫廊所擔負的功能。畫廊協會蕭耀對此的解讀是,目前政府補助辦法上,只補助藝術家不補助畫廊,無形中加強藝術家養成單打獨鬥的習慣。

陳慧嶠反問:藝術市場狹窄,藝術家首當其衝,生存岌岌可危,如何再去思考整體環境的改造?每年畢業的美術學生如過江之鯽,他們該何去何從?是誰該辦展覽、辦活動、發出版品,把台灣的藝術家推銷出去?不往應用美術而選擇純藝術為志業的人,將爭取公共藝術、補助、標案,都視為生存之必要。雖然政府讓藝術家申請出國參展,但僅有只有機票、差旅費的基本營生,藝術家是不可能藉此營生的。她認為當藝術家被迫成為全才、通才,「其實是很虛無的」。

熊鵬翥持較樂觀的態度,說:從進化的角度來看,特化得太絕對反而不利生存。年輕創作者因為生存焦慮,窮則變變則通,與其等待,不如自己找機會,不能不發展創作之外的其他能力。數位時代,使企劃型藝術家越來越多,這跟整個社會複合型、非專業型的藝術展覽空間,藝術有變得越生活化的傾向,若合符節。

未來,充滿矛盾

台灣藝術收藏家有傲視兩岸四地的消費力,每年卻將大把銀子和旅費耗在海外,是台灣藝術家的作品不夠看?還是台灣政府尚未看到國內視覺藝術產業的潛力所在?似乎,在政府還摸不到核心,產業界尚在整合出路,視覺藝術工作者已走上自求多福的狹路了。(原載新新聞1181期)

相關報導:
張心穎:活絡藝術市場,待政策加持--蘇富比和佳士得撤離台灣的啟示

相關網站:
畫廊協會
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
台灣文創民間平台

2009/10/12

DESIGNED IN TAIWAN成為台灣的未來?


曾經,「Made in Taiwan」名聲遠揚,全球滿坑滿谷都是台灣製造的商品,台灣代工業世界一流。然而現在,更便宜的人工、成本,以及同樣擁有高效率和良率的代工國家,取代了台灣的優勢,「Designed in Taiwan」成為台灣進入廿一世紀後新的期許。(圖說:台創中心促成故宮與義大利名牌Alessi合作的東方說傳說系列,為StefanoGiovannoni 指導設計)

設計:從副刊變頭條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副執行長黃振銘接受專訪,談到這五、六年來,台灣傳統製造業模式,到了急需轉型的階段,產業經營者也開始有了變化:「過去企業主談經營,無不講製造能力、生產效率、品質良窳、降低成本等等,但現在都談設計,談產品定位,說沒有設計就沒有明天。」

過去台灣企業仰賴國外訂單,從公司的業務出發,透過生產技術,和管理經營,大量製造創造利潤,設計處於產業的最下游包裝。即使由公司開發產品,率先考慮的也是製造能力,有了產品的方向和格局,開發出產品後,設計再全力支援。但到了美學經濟的時代,產品的核心價值為何?是否符合現代消費趨勢?能不能感動人心?成為市場競爭力所在,設計就是賦予這些思惟的關鍵。於是,設計之於產業猶如報紙雜誌的副刊,變成了頭條和封面;消費者留心,媒體在意,設計從產業的支援性角色變成了主導性角色。

政府:創意產業的推手,而非領導者

這意味著產業的關鍵從製造能力回到了產品本身。2005年台灣明基BenQ併購德國西門子時(雖最後功敗垂成),首先派駐過去的團隊是研發團隊和設計團隊。現在企業的做法,不是等著人家來下單要做甚麼產品,而是自己決定做甚麼產品,讓人家幫我生產,並掛我的牌子。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以下簡稱台創)的前身是外貿協會的設計中心,當時對設計的思維就是,設計為了外貿,2004年從外貿協會獨立出來,也代表設計走出依附於外貿的功能,為設計而設計的主體性。黃振銘說這是社會總體的思維改變的結果,發酵出台創,是這個社會的期待促成了台創的發生,為了創造改變,為台灣產業帶來新局。因此,台創一成立就拋棄原本設計部門的角色,成為設計創意的推廣者,促進台灣產業轉型的核心機構。台創的定位很清楚:作為台灣創意設計發展的整合服務平台。(圖說:水越社計利用楊貴妃意象創造的妃妃故宮產品品牌系列)

以即將在八月底即將在華山創意園區舉辦的「設計師週」為例,這是一個完全由民間自發的設計展,已舉辦三年(前兩年分別在誠品書店信義店和信義公民會館),由一群設計師們自組「台灣設計師連線」帶頭整合串連,特色為「主題設計」的聯展,多數作品由目前職場上第一線的職業設計師在工作之餘,自發集合以同一主題進行創作,較為概念,或以所謂的「design art」的形式表現。今年串聯的臺灣設計工作者近300位。

台創在「設計師週」背後擔任默默協助的角色,完全不參與規畫和執行。黃振銘說雖然台創也策辦過很多成功的設計展,如台灣設計博覽會、新一代設計展、台灣國際創意大賽,還有將於2011年舉行的世界設計大會;也推介過許多台灣設計師參加國際設計比賽得獎;然而民間的設計展氣氛自由、容許玩酷,和對生活種種跳躍性的想像和思考;與官方主辦的展覽,重視規格、排場、產值數據和代表性,是絕對不一樣的。黃振銘認為創意能量充沛的社會,政府雖登高一呼,但唯有民間市場活絡的強健,才能成功引領台灣走向設計產業。民間才是創意的源頭。

設計師:有設計不等於有品牌

離開東區南港軟體園區,到台北市西區的西門町,「Somebody│貳拾陸巷 Café」隱藏在年輕人出沒的服飾、刺青店集中的電影街裡,門面小小的三層樓透天咖啡屋,一進去就會被滿滿的創意能量擊倒。

「貳拾陸巷」原本只是一個位於民宅的小工作室,在台北市某條街26巷,以接外包的設計案為生,和客戶之間的對話:「到哪裡取件?」、「XXX26巷」,慢慢把26巷叫開了,索性以此為號,2005年開始參加新崛起的創意市集,包括元老級牯嶺街和南海藝廊,和誠品書店前「一口箱子」創意市集大展,大獲好評。「貳拾陸巷」也是許許多多擺攤、逐市集而出沒的設計者中,最有經營理念,以及擁有從設計到行銷的分工團隊。當創意市集的概念被濫用,而原始活力漸漸停滯的時候,「貳拾陸巷」成功地找到自己的秘密基地,打造合其創意理想的空間,這簡直許多以網路或創意市集做唯一通路的單身創意者的夢。(圖說:貳拾陸巷的二樓賣場)

但「貳拾陸巷」的經理MAX說,很多設計師都想做自己的設計,藉著幾個作品,快速建立個人品牌知名度,實際上一個品牌要好多東西去堆砌出來。簡單地說,設計師絕對不可能一個人做好所有的事,設計要有材料、技術的配合,等到設計出一件好產品之後,如何量產、做好品管、建立通路、強大行銷,全都是學問。MAX說「貳拾陸巷」也還在學習、摸索的階段。

MAX認為台灣缺的不是設計人才,而是設計人與製造業的合作平台和經營管理模式,以共同跨過市場的門檻。

台灣創意產業:只欠東風

類似的概念,台灣中心的黃振銘也提到:格調需要品質去支撐。翻開時尚名牌ARMANI的服飾,你發現它剪裁、車工都一流,連內襯的縫線都漂漂亮亮,技術非常精良,但是ARMANI賣的卻不是技術,而是格調。格調,並非如很多台灣人所想的:找設計師來設計得有些特色一點兒就是有格調。

同樣地,創意產業也不是叫創意者通通創業、開業才叫創意產業。黃振銘說,叫創意全走向事業化,彼此競爭,然後一百家死九十九家,剩一家活著,台灣的文創產業不能這樣子玩法!創意產業的操作單位是事業體,最大的關鍵仍在質感。以優質的製造技術和事業營運呈現創意,表現其品味、內涵,研發金玉其中也金玉其外的產品。台灣許多生存困難、亟待轉型的中小企業,擁有世界第一名牌的代工技術,正需要設計師帶領將產品的提高到一個非純科技型技術可以達到的格調、人文精神,以及文化積久蘊深出來的內涵,才能成就文創產業。

台灣早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但現在政策卻難以讓東風成形。因為,在台灣,設計者永遠被鼓勵做創意,技術者永遠被鼓勵做製造,兩者無法結盟。黃振銘進一步提出前瞻性的思維、跨域型的團隊操作、創造情境、保證內容,是台灣創意產業出頭的關鍵。(圖說:鄒族藝術家不舞.阿古亞那設計的小豬木器鑰匙圈)


借鏡歐洲經濟模式

蘭蔻和香奈兒的香水,哪種最好?都好,但是彼此創造的情境不同。LV和Prada甚麼品牌第一?兩者都是世界第一。因為賣的是獨特性,每個都是第一名。歐洲經濟產業的致勝點不在科技,而在美學、流行、品味、文化等軟性思惟。科技可以被超越,美學無法被超越。

比起美國、日本、韓國的產業以大企業體做龍頭,撐起的規模製造、營運管理模式、研發創意團隊,才玩得起品質、技術第一的競賽,歐洲因為小國林立,沒有一個單一國家可以操作全歐洲的市場,市場不夠大,龐大企業體活不了,反造就了今天歐洲的美感經濟模式:保證技術,推動格調。這不一定需要大企業才贏得了。黃振銘認為歐洲模式值得中小企業林立的台灣,借鏡參考。

今天台灣很多人一窩蜂尋找創意產業的運作方程式(model),一旦成功就可以複製套用。黃振銘直言:台灣是一個沒辦法model化地方。在觀念、做法的革新下,許許多多中小企業轉型、蛻變,各自製造出擁有其獨特性的產品,每個都是第一名!
原載於<創業.創新.育成>雙月刊

2009/10/08

談創意市集

點子的競技場,創意的嘉年華
你逛過創意市集嗎?一個個小攤位擺著手藝人的創作物,稀奇古怪、別無分號的大小東西,都是忠於原創絕無仿冒。而攤位旁就站著滿腦子怪想法的攤主,或靦腆或熱烈地為你解說生產過程。在某個溫暖悠閒的假日午後,在某個古蹟建築的周邊巷間,遊逛創意市集的樂趣不只在購物,還享受著一種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充滿個人風格和鮮活時尚的生活氛圍。

創意市集的崛起
台灣創意市集之風肇始於「牯嶺街書香創意市集」。牯嶺街位於臺北的老社區福龍里,曾為二手書集中地,七○年代才讓位給重慶南路和光華商場。2000年社區自辦書香市集時,原意在「藉著老一輩人帶領著年輕一輩來牯嶺街,將過往的經驗傳承給下一代,」如此一來大家有了共同的記憶。但作為與時代結合的社區嘉年華,光二手書攤是不夠的,從2005年聯合臺北教育大學和南海藝廊,邀請年輕創作者加入市集,同時在名稱中加入「創意」兩字,以表達牯嶺街將走向一個更新潮、更多元的新形象。「牯嶺街書香創意市集」首辦即吸引了上萬人潮參與,成效良好,因此一年一度地續辦下來,去年已辦到第八屆。

同年,民間創意團體CAMPO,則以DJ mixing 和藝術空間的概念,啟辦「生活藝術狂歡節」。最初CAMPO以影像與音樂的發表交流為主,並選擇西門町的電影公園等地舉辦。由於場地空曠,感覺少了一些熱鬧的人潮,便興起新增市集的想法,尋找藝術創作相關的朋友或學生在此展售自己的作品,結合電影卡片、二手音樂帶跳蚤市集,形成了屬於CAMPO的創意市集。2005年7月24日在臺北市建國啤酒廠舉辦活動之後,CAMPO逐漸打響名號,日後在每個月的第二個星期六舉辦活動,成為臺灣第一個「固定時間」舉辦的創意市集。

從路邊攤業者提著皮箱跑給警察追中,汲取「皮箱」的意象,2006年誠品書店敦南店舉辦了第一屆「一卡皮箱SHOW自己」,每週五、週六就在書店外的新光大樓廣場,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創意市集。主辦單位從報名的70多個創作者中,篩選出30個優秀創意人參加,標榜的是「創意」和「獨特性」。參與者和顧客同以年輕人和學生為主。固定的時間、頻率和地點,比較接近理想的創意市集生態。

是美麗的意外,還是文創產業的先聲?
曾參加過2005年牯嶺街書香創意市集,也入選過誠品一卡皮箱創意市集的「貳拾陸巷」,團隊除了創意設計者,還包括經銷、活動策展的專業人才組合,在大部分為創作者校長兼撞鐘的創意市集經營者中,特別突出。「貳拾陸巷」甚至獲選進駐誠品書店賣場和百貨公司設櫃,現於西門鬧區有自家店面並附設別緻的咖啡空間(Somebody Coffee)。但「貳拾陸巷」經理MAX回想創意市集在2005、2006年的蓬勃,卻說是場「美麗的意外」。

MAX認為,創意市集起於臺灣設計人才供過於求,但市場和產業尚未成熟,許多創意人受限於業主、成本、市場目的,創意往往不得伸展。創意市集提供了創意人與顧客直接溝通的管道,雖然資源少、接觸點小,但儼然是一群創意人和點子的聚會,身在其中,MAX曾感受到一股夢想的力量,帶給人感動。

同樣也在創意市集發軔期間就加入的玩詩合作社以及簡單創意工作室EZ-STUDIO,也曾被創意市集那股創意的活力感動過。和「貳拾陸巷」自創品牌的目的有所不同,玩詩合作社想復興的是被大量消費的商品所腐蝕掉的創意,及被媚俗掉的生活方式,原應有細緻。後來據此開發出詩在生活的空間、詩口罩、詩膠捲、詩的抽抽樂之類的手作物,「玩味」十足,也創意十足,不過卻未必有大眾市場。EZ-STUDIO的淑容也說,一開始投入的心態只是好玩,她原擅長木繪烙畫,醜得可愛的木偶人和充滿創意的詩拼塊是她的傑作,從2006年在寶藏巖創意市集開始,原只是獻寶,到誠品一卡箱子創意市集時,驚見其他手作人的創意,使她對自己的手作物燃起「精益求精」的雄心。一群創意人的互相切磋和交流,是她至今仍懷念不已的創意市集重要元素。

從民間到官方、企業的投入
早期創意市集完全是民間力量的展現,官方持懷疑和旁觀的立場,從CAMPO欲長期以西門電影公園為駐地卻被以「非藝文活動」,申請不果可見一斑。CAMPO從此出走臺北,「流竄」到高雄西子灣、臺南海安街、臺中舊酒廠等地,甚至遠赴北京、香港;這樣一來也將創意市集的風潮向外擴散。

2007年起,創意市集以新鮮、琳瑯、活潑的場面,獲得地方政府和企業活動部門的青睞,成為許多地方「文化節慶」的附屬項目之一。據說2007年上半是創意市集最氾濫的時期,全臺灣大約平均一個禮拜有10個創意市集登場,其中臺北市就有4個。這也令創意市集產生了「夜市化」、「園遊會化」的隱憂。

但另一方面創意市集卻也越來越與地方結合,產生一些新的樣貌。譬如天母中山北路底每個週末舉行的創意市集,越來越向二手跳蚤市場傾斜,卻與當地外國居民較多的民風若合符節。雖已偏離創意市集原本標榜的「手作」、「原創」,但對大部分不是創意人而是普通人的社區居民來說,交換他們的過剩物資和生活記憶,似乎更為貼切。

半官方經管的西門紅樓,從2008年開始,每週六、日下午2點到晚上10點擺攤,是臺北市另一有固定場地、固定時間和頻率的創意市集,現仍定位在創意,與批發、跳蚤市場有所區隔。在紅樓本體建築內,更有16家長期駐店,從週二擺攤到週日,一期攤約三個月,店面式市集名為「十六工房」。

2009年,臺北市文化產業發展委員會對「十六工房」展開扶植文創產業計畫,目標在扶助優秀的創意市集創立自有品牌,除比周邊商圈低廉的場租外,還有產業扶植的進修學習課程,講座、專屬顧問團與案例分享。

企業的通路和行銷市場專長,曾使臺灣的創意市集創造出2008年統一集團在臺北華山舉辦「簡單生活節」的高潮。有的企業基金會則擴大創意市集的意義和範圍,像中華電信基金會「點.台灣」計畫,以具原住民文化、工藝性、手感設計的本土原創市集為扶助重點,假臺北師大路的南村落,今年還舉行了為期兩個月的夏日文創市集。

創意市集與永續經營
曾是創意市集的重要傳播者、CAMPO創辦人林欣儀說,CAMPO為長久永續的經營,曾和民間企業、地方政府合作辦創意市集和藝術節,但最後CAMPO卻決定回歸民間經營的型態,目前根據地在台南。林欣儀說,行銷雖然重要,但保有自己的活動特色,仍是創意市集最重要的本質。未來CAMPO仍會以音樂和電影為主軸,並以此規畫今年7月25日在臺南舉辦的CAMPO PARTY。

「貳拾陸巷」當初也為了怕創意市集產生蛋塔效應,未雨綢繆地開了店面;然而,特色鮮明的「貳拾陸巷」,還是要接其他業主的設計案和政府活動的企劃案,進行多角化經營來維持。MAX說,店面帶給他們最大的成就感不是營業額,而是可以比較完整地展現自己的創意空間。

EZ-STUDIO也有成立品牌的企圖,經常在假日去西門紅樓廣場創意市集擺攤,但是對入住「十六工房」,小河卻有點猶豫。他說,典型的手作創意人,大部分時間投注於創作和製作上,怎麼可能把自己綁在一個店面上?要是為了「業績」頻頻擺攤,被過度消耗的結果,創意商品漸顯雷同,也就失去創意市集的特色了。創意市集的概念,恐怕並非只是賣場的概念而已。

MAX說,創意市集本質上類似農夫市集「靠天吃飯」的本質,他憂心的是媒體過度渲染創意市集一天營業額2、3萬元的奇蹟,將使許多設計科系畢業的學生在不曾受到職場的淬煉和市場的磨練下,率爾投入,忽略了(??)人生的長期定位。

創意市集=創意+市集?
回歸原點思考,創意市集本是創意+市集,若成就了市集,卻喪失了創意,那還能叫做創意市集嗎?當初策畫牯嶺街書香創意市集之一的臺北教育大學黃海鳴教授曾說:「創意市集裡面必須要加一些不為了賺錢,純粹為了交流、為了獻寶,所以參與的動機,這些攤位要佔有一定的比例。」

但另一方面,創意市集若不具市場性、無法作為一項永續事業經營,也就難以留住人才。而是否,將年輕人從市場邏輯裡釋放個性出來的創意市集,朝向資產階級對「小而確定的幸福」的需求操作,是唯一的出路?

創意市集最初原是在城市裡一個特別的空間狀態,一個特別的時間狀態,一種常規違反的活動。但如今創意市集走進一種永續經營的、市場經濟的常規裡,因為唯有常規才能永續、複製、大量生產,進而產業化;這正是創意市集目前的尷尬所在。(原載於<文化快遞>)

相關資料:
台大城鄉所顏寧<創意活現,公共漫遊:創意市集作為台北人遊逛之實踐>
台大城鄉所朱俐穎<手感如何經濟-台灣創意市集的消費、經營及其問題>(2008)
中山女高林彥瑜,唐瑋,蔡欣芳,賴頤兒<「創市紀」—探討臺灣創意市集之生根與深耕>(2008)


台灣藝術市集協會

2009/08/04

文創法出,台灣流行音樂能否再造榮景?(下)

健康合理的音樂數位市場,還未成立

正因為音樂這種無形產品的特性,使它特別容易受盜版的侵害。音樂載體因數位科技日新月異,一方面改變受眾聽音樂的習慣,一方面也使得網路侵權日益猖獗。傳統夜市盜版,消費者必須此時此地人到那裏才買得到盜版碟;數位盜版是音樂一旦上線,藉由幾秒鐘的按鍵動作,成千上萬人下載,超越國界地,一瞬間炸彈開花般散播開來,殺傷力驚人。時下許多年輕人已養成了上網抓音樂,而不花錢買唱片的習慣。

2003年孫燕姿發行「The Moment」新專輯,曾首開先例,將一首從未曝光的新單曲上線,歌迷預購一組網路密碼,即可付費下載,一次25塊台幣。不料這項創舉很快遭非法下載,功敗垂成。顯示音樂數位市場的倫理其實尚未建立,當內容生產者想要建立一個新的數位銷售模式時,往往受到無情打擊。

當初蘋果電腦i-Tunes買下音樂授權提供合法線上音樂下載,大大改變了音樂消費模式,但合約只限美國,像I-POD一年十萬到20萬台,裡面的音樂都是未授權的。台灣這幾年陸續成立合法的音樂線上服務公司:KKBOX,Ezpeer+,Mu-mo,iNmusic等,就串流(Streaming)和下載分別收月費。總之聽眾直接下載mp3,已漸成風氣。馬世芳就說沉寂已久的黑膠唱片近年開始翻紅,音樂玩家兩極化購買黑膠和mp3,直接跳過CD。

數位版權管理機制(DRM,俗稱的加密)近年在流行音樂界被熱烈討論中,但科技界仍分成DRM和DRM free兩派,對音樂數位版權的開放或管制的看法莫衷一是。

馬世芳認為,目前音樂界還在測試消費者對模式和價格的接受點。他企劃統籌的「城市音樂」平台,去年起和中華電信合作,錄製高品質現場音樂展演實況,以計次收費的方式提供樂迷線上收看及收聽。但李瑞斌卻認為,即使最後是DRM free上風,科技端的利潤分享模式也勢必要有所調整;簡單說就是:「以前free的東西不代表永遠都會free。」,消費者的觀念一定要變。

他期待產業端、科技端、消費端,盡快建立一個合理、健康的市場秩序。不過,時間需要多久?流行音樂產業才能停止失血?李瑞斌也不敢樂觀預測。

公部門能成為流行音樂的推手嗎?

學法律出身卻立足於流行音樂界的李瑞斌,領導IFPI對抗盜版和網路侵權一路不遺餘力。公權力是否能成為流行音樂產業的推手?李瑞斌期待公權力用在建立一個好的市場秩序上面,譬如P2P 軟體動輒50萬名會員,如何告起?就需要公權力的協助。目前,最為業界詬病的是,流行音樂還找不到單一的主管機關窗口:唱片主管權在新聞局出版處, 詞曲創作在文建會,演唱會在教育部和境管局......,事權不統一,主管層級不夠高,橫向協調不力。

但除了基礎環境的鋪設和相關法令的成立外,李瑞斌和馬世芳都不認為政府應該親力親為、介入產業的製作和行銷。甚至馬世芳說,如果唱片產業惡化到必須向政府拿補助才能生存,像國片輔導金那樣,早就該自己關門收山了。因為唱片工業不可能獨立於娛樂工業而生存,即使不可能回到90年代初期的顛峰期,但分眾市場仍有穩固基礎,對兩岸市場也願意保持樂觀。

馬世芳說文化產業不應以硬體作為主導,甚麼都要蓋園區、蓋中心。大興場館不但有與民爭利之嫌,還可能扼殺生機。政府應以建設軟體和人才的制度為主,重視既有的指標廠牌、音樂聚落,照顧現有的人才所需。與其砸大錢辦放煙火式的音樂活動,砌出的是排場,而非文化產業;不如用更精省的經費培育人才,譬如送音樂人出國,促進人才的國際交流。

另一項馬世芳認為的當務之急的工作是:的收集、保存、保護、整理、典藏音樂相關資料;近30、40年來,音樂是台灣最重要的文化輸出品,影響力超過電影、戲劇、文學,一旦有系統地整理、典藏,可是無形的文化資產。像這種文化的、教育的、關乎公共價值的,但缺乏市場性的工作,業界不會做,但政府應該做。

馬世芳曾為文:「我常常在想,1976年陳達老人帶著月琴上台北到『稻草人西餐廳』唱歌的時候,要是現場有一部錄影機,那該有多好!同樣地,1986年羅紘武入伍前『紅螞蟻』在高雄的告別演唱會、1991年濁水溪公社在『Wooden Top』的表演、1993年伍佰在『息壤』轟動藝文圈的演唱、1994年『Scum』時代的骨肉皮......那些曾經輝煌的片段,如今都化為老骨頭口中懷舊的傳奇了。若是當時有人帶著錄音機、錄影機,把彼時鮮猛生動的現場實況留下來,我們便能知道,唱片之外,他們曾經創造出何等令人驚嘆的聲音。那都是歷史的血肉,是後輩殷切想望的珍寶......。」

令人迷惑的文創法

李瑞斌為「大興場館」之說緩頰,說他原則上是贊成建流行音樂中心的,因為全台灣還沒有一個流行音樂演唱會的專門場地。觀諸台北大、中、小三巨蛋,都是綜合體育、音樂、表演的多功能用能場館,並非適合高品質演唱會的理想環境。而全台擁有最高品質音響空間的中正文化中心音樂廳,堅持藝術性,完全排斥流行音樂進入。現在各鄉鎮縣市很多淪為蚊子館的文化中心,也都是禮堂的建築格式,其實難以翻修成中型音樂場館。

好幾個版本的文創草案來來去去,讓產業界的人覺得霧裡看花。李瑞斌認為,文創法位階定位不明確,是最令人迷惑之處;如果作為國家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憲法,那麼以這個位階層次,其中許多如關於施行細則的法條必須拿掉。如果說,這個法案是國家帶領人民邁向文創大國的執行依據,那麼其內容定位又不明確。文創產業類型從五項到十五項,改來改去,只引發各界很大的困擾和紛爭。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文化事業有望升級為產業者,還是指產業中摻有創意和文化成分者?李瑞斌半玩笑地說:檳榔西施是不是一種創意?它有沒有文化?有沒有產業?流行音樂是產業,但一年周邊收入就達20億的周杰倫一個人算不算一個產業?還是一個組織才算一個產業?

目前的文創草案連這些基本問題都無法回答。

馬世芳說,音樂文化的起點,素人的、草根的,最原創的部分不在大企業,不在唱片公司,不在園區;卻可能在網路上、在life house、在隱於小巷街弄間的音樂酒館中。政府對民間音樂展演空間,法規重重設限,稅賦層層剝削,使民間經營場館者根本無利可圖。本該是音樂創意的沃壤,卻備受壓抑;應先滋養民間土壤,讓音樂人有安身立命的環境。

文創產業是讓許多像阿嘉一樣的音樂創作者出人頭地的奇蹟?還是有如海角鄉長喟嘆的:山也BOT,海也BOT---又再是政商聯手分配資源的藉口?值得深思。

2009/08/03

文創法出,台灣流行音樂能再造榮景嗎?(上)

已刊載於1169期新新聞
《海角七號》的故是這麼開始的:青年阿嘉怒摔吉他、粉碎夢想、憤而回鄉;不料家鄉正巧「進口」一檔音樂演唱會,民族自尊心使然堅持由本地的樂團開場,這才發現本地缺乏培養人才,以七拼八湊的雜牌軍上場……。

在台灣,不乏像阿嘉這樣困惑著:「我覺得自己還不差,為什麼沒有機會?」的音樂人;但也同樣存在一批困窘著:「我想要和國際做文化競爭,可哪個是可戰之兵?」的國家決策階層。

從亞洲第二到亞洲第五

流行音樂是台灣三十年來最重要的文化輸出品。

由洪建全文教基金會發起的台灣文創民間平台,上周五邀請到流行音樂界人士: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秘書長李瑞斌,音樂五四三網站站長兼樂評人馬世芳,分別就大型唱片和獨立音樂製作的層面,剖析台灣流行音樂現況與前景,以及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對流行音樂的影響。

台灣目前還是全球華語音樂的創作中心,全球80%的華語音樂都是在台灣創作,但產值逐年下滑。1997年以前,台灣在亞洲地區年銷售量123億多,僅次於日本,世界排名第十三;到了2005年,銷售量只32億,僅剩四分之一;到了2007年,銷售量19億,是十年前的六分之一不到。2007年台灣唱片銷售量已輸給日本、南韓、印度、中國,位居亞洲第五位,在世界排名第二十八位。

原因何在?IFPI李瑞斌認為盜版和網路侵權,嚴重侵蝕唱片產業的正常收益;但客觀環境無可否認也在丕變中。流行音樂當前面臨的危機是:領導地位不保、創作意願降低、投資風險增加、大陸磁吸效應。

唱片工業銷售的是權利,而非實體

平台研究員首先攤開經濟部工業局所做的<2007年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行政院新聞局(2008)<有聲出版事業經營狀況調查>,兩份政府賴以規畫文創產業的參考資料作為討論。但李瑞斌和馬世芳立刻發現,這些由發出問卷回收統計的資料,並不能真正反映業界實況。例如從各業者2007年一年的唱片發行張數,從1-2張到101張以上比例為何,並無法反映各家唱片發行的質和量;其它如音樂類型銷售比和實體通路比等,都與業界認知不同,解讀的意義也不大。唯有2007年台灣數位音樂收益來源,網路傳輸佔61.81%、來電答鈴佔33.02%,較接近產業界的認知。

落差原因之一:唱片業不同於製造業,基本上是一種權利的銷售,而非實體「產品」的銷售;大筆交易都用海外授權的方式,母帶送到當地生產製造,實體反只是利益輸送的末端器材而已。

原因之二,唱片產業的結構,從產業端到消費端之間有太多產品樣式:網際網路、歌友會、影片、寫真集、KTV、著作權仲介團體、廣播電台、錄音工程、包裝廠,乃至於化妝造型、服裝、美術等週邊產業。唱片的發行量早就不是唱片產業最大的獲利項目。現在唱片公司都不與旗下藝人簽唱片約,而傾向簽「全經紀約」。因為以音樂、藝人為原始產品,龐大商機都在其衍生商品上,如影視、廣告、表演等等。

根據一家售票系統資料,台灣2008年全部表演場次¬--包含音樂會、舞台劇、舞蹈、演唱會、電影、體育--共2372場次,310多萬座位,營收將近36億。其中演唱會的場次占不到8%,但票房上卻拿了70%。李瑞斌以此旁證流行音樂會的產值龐大,唱片銷售量雖不如以往,「可以傷心但不必悲觀」。

(未完)

2009/07/20

做為文化火車頭,出版業也在文創法中迷失

全文已刊於新新聞週刊
台灣人口僅兩千三百萬出版,一年出版新書種四萬多本。大陸每年出版十六萬種新書,表面看來是台灣的四倍,但除以十三億人口後,密度遠遠不及台灣。我們甚至超過日本,傲視全球--但,這代表台灣的出版產業很蓬勃嗎?

根據行政院新聞局統計資料,1999年到2000年之間,台灣新書出版成長率有11.86%,此後逐年下滑,到2006年成長率只有1.83%。行銷通路業者營收2006年比2005年差者有67.3%,差不多者17.7%,比較好的只有12.1%。

據台灣圖書發行協進會秘書長張豐榮表示:出版產業已經負成長多年,2007年書籍和雜誌加總出版營業額547億元,2008年約528億元,整個出版產業從出版、發行到零售,都在萎縮之中。

金融風暴降低大眾的文化購買力,加上對岸中文簡體書市的蓬勃,內容數位化的趨勢,在在衝擊著這重要的文化產業。當中央火火倡議文化創意產業,民間出版業卻咬牙挨著寒冬,揣想今年是否是谷底了的一年?

文創法未有共識

五月底立法院第七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了一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草案」公聽會。會上除立法委員、學者,來自文建會、教育部、財政部、經濟部、法務部、主計處、新聞局等機關代表以外,包括影視娛樂、建築、數位遊戲、藝術經紀、圖書出版界的多位「專家」,均應邀參加。這是自馬政府的文創草案披露以來,巡迴全省舉行公聽會的最後一場(由南向北巡迴)。然現場毫無逐漸達成共識的氣氛,反倒劍拔張弩、相爭不讓。

我國的文化創意產業法,乃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和英國「創意產業」的定義,融合而成獨樹一格的「文創產業」。新草案將文創產業分為五類:藝術產業、媒體產業、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從來自各業界的代表的憂心忡忡和當仁不讓看來,顯然我們的「文化創意產業」並不是一個已經成熟、具有一致性的產業,而是一個尚在發展、消化歧議中的領域。因此才會發生種種各自表述、甚至彼此誤解的狀況。

台灣文創民間平台

從一部吵吵嚷嚷無法通過的文創法草案,回頭實地體檢台灣各界的文化產業狀況。民間開始有這樣的聲浪,請文創產業各領域的從業者、經營者、觀察者,在理性討論中,勾勒出各產業的狀況,讓社會更具體了解文創產業的實際面貌,期待打造出一個讓各方意見可以交流與討論平台。在洪建全文教基金會和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部落版主布拉姆斯通力合作下,第一個民間的台灣文創平台出現了。

7月10日首場座談以出版為主題,特別就產業鏈的上、中、下游,邀請到遠流智慧藏主編杜麗琴、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秘書長張豐榮、上海書店店長唐先凱,在文創相關資料數據的前提下,面對產業未來的挑戰,展開深度對談。

繁簡體中文市場

兩岸出版市場其實有著截然不一樣的出版歷史和市場結構。大陸出版社從國營開始,規模大,資金充足。從市場面來說,潛力無窮,但民間智識不如台灣普及,出版業主要客戶還是機構和學院,一般百姓的閱讀習慣是站在書店只看不買。反觀台灣,出版公司以中小企業為主,資本額500萬以下占了六成以上,員工數都不足10人占了七成。一年四萬多種新書,是眾多小出版社的功勞,但獲利仍集中在大出版集團身上,形成人人有機會,個個苦哈哈的景況。

台灣圖書出版是個嚴重的入超結構,外銷只有3%左右,97%的圖書都搶攻國內市場。目前全亞太出版市場,日本和大陸市場便各占30%,中文簡體的市場無論現在或未來,看來都比中文繁體的市場要大得太多。台灣圖書出版外銷困難的同時,國外書籍簽定中文版權上也產生排擠效應,中國出版公司一次簽下繁簡體版權,屆時台灣還得透過對岸購得繁體中文的版權呢!

那麼是不是有一天,台灣書店的書架上會擺滿簡體字的書籍?2005年成立,開台灣簡體書專門店之先的大陸書店店長唐先凱顯得謹慎,他認為兩岸文化猶如出版產業,存在歷史和地理的鴻溝,非一時三刻可消弭於無形。有人認為2008年馬政府向對岸開放之後,會增加簡體書的銷量,他拿實際的業績報表搖頭否認。事實上扁政府時代也有高官到大陸書店找簡體專業書閱讀,同樣這些年也有不少大陸高官學者正在奮力學習繁體字。繁簡體書的流通與文化有關,與政治無甚關連。

圖書內容數位化

也有人認為數位化是實體出版業的另一片天空。曾有報導指出,政府希望到2013年,電子書產值可以達到千億元。對此,遠流智慧藏公司主編杜麗琴態度相當保留。她說:圖書數位化有減少藏書空間、避免蟲蛀、方便保存和搬移等優點,勢在必行,為大勢所趨。但數位化需要的技術、資金門檻都高,投資期長,短期不易回收。從歐美的例子,率先將內容數位化的都是組織規模大,有研發能力的大出版公司,對大多數是中小企業組成的台灣出版業來說,自行投資數位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除像遠流這樣歷史悠久也頗有組織的出版企業,或許必須仰賴政府或非營利組織來補助,以及公協會的促成。

在圖書數位化的進程上,杜麗琴承認擁有資金、古籍典藏豐富的對岸,確實比我們快。當台灣還在預算之內,討論何者必須優先數位化的時候,大陸則是一口氣、一籮筐地通通做數位化。

杜麗琴特別指出,數位化內容幾乎都以紙本出版產業做基礎,政府在訂智財權法時必須釐清文創產業的範圍;譬如拿一本書內容數位化,和把它設計為床單、壁紙或茶杯的圖像輸出,是否授權費都一樣?


出版人才之培育與認證

面對這樣的情勢,台灣圖書發行協進會秘書長張豐榮認為台灣出版產業的體質必須調整,小出版社結為聯盟,小發行公司合併成為大發行公司,獨立小書店走向更特殊化、專業化,或為連鎖書店吞噬的兩極化發展,為大勢所逼。事實上在零售業的環節台灣三大連鎖書店(誠品、金石堂、何嘉仁)早已成形,甚至朝多角化經營(如誠品書店之百貨營業額超過圖書營業額兩倍)。藉由合作壓低成本,擴大市場,同時增加與供需廠商談判的籌碼。

此外,台灣出版業從業人口有個特色,就是學歷不錯,而年齡偏低,差不多就是大學文科畢業對文化懷抱熱成的年輕人,進入出版產業,然後在中年後紛紛轉業或離職,根據統計從事出版產業八成都是40歲以下者。如老一輩出版人像張豐榮,從書店、印刷、出版、發行,樣樣都經歷過,可以說一路從做中學;這就是台式的出版產業人才模式。面對對岸針對出版產業專才開設課程並授予認證制度,張豐榮認為要迎頭趕上,以保持人才的競爭力。

他說目前法令對出版產業的優惠和挹注仍有許多箝制。譬如藝文消費抵稅一波三折未能通過,其中買書買雜誌還不能被歸類於藝文消費。其實以政府降低遺贈稅的零頭,早抵過藝文消費抵稅的財政損失了。

養不活創作者的環境

台灣圖書發行協進會秘書長張豐榮說出版是文化產業的火車頭,我願意相信,但當問到台灣出版產業面對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在哪裡?三位各職發行、零售、數位出版佼佼的出版人均面露難色。張豐榮說幾年來銷售東南亞的貨櫃,從一年四個貨櫃到現在半個貨櫃。至於美、日書商對台灣較有興趣的仍屬台灣本土化的內容。是我們寫書、創作的人才不夠優異嗎?幾位產業先進很誠實地說,如果我們的出版環境養不活創作者,又怎麼可能要求人專心從事創作呢?

台灣正面臨產業轉型的陣痛,文創產業的推動,除讓我們社會更加自我了解、增進產業間的討論和結盟,也讓我們重新檢視、調整社會的價值觀所在。

2009/06/14

聽稿: 文化作為支點-台灣還有甚麼可能?

2009年文化前瞻論壇-金融風暴下,文化何去何從?
議題三:文化作為支點-台灣還有甚麼可能?
時 間:4月19日星期日 下午14:00-16:30
地 點:敏隆講堂
主持人:劉炯朗 (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與談人:龍應台 (龍應台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嚴長壽 (亞都麗緻旅館集團總裁)
全場記錄

平心而論,三場論壇以這場的與談人最具名嘴架式,主持也恰如其分,但聽完之後最讓我感到無力。為什麼呢?因為這些論點,早在一年以前一群年輕朋友組成興文化青年聯盟裡,基本上討論得都差不多,可當時誰也沒覺得誰「前瞻」啊,何以見得換張嘴、換副名銜,就會變得不一樣?

去年總統大選以前,馬總統端出的政見白皮書明明有諸多值得公議之處,但當時社會多數暈淘淘於「兩岸開放=經濟好轉」的想像,認真檢視配套政策者有幾人?立法院諸公忙著跟台商握手拍肩,誰對文化交流的遠景有想像?從政見中已看出馬政府對台灣民間文化藝術的力量缺乏認知,草率地以文化觀光部等口號,製造文化景氣的假象;雖口口聲聲馬上三通,卻完全沒有把兩岸文化藝術(乃至媒體)交流的思惟納入政策規畫。就誠信原則,我們應期待新總統言出必行,但就國家前途而言,強行恐令已弱勢的文化雪上加霜而已。一群年輕文化工作者,因為關心文化政策的前景,也關心自己的前程,針對其中文化政策自行研究、查資料、研究法令、開討論會,分工合力寫了「九問」,對馬政府的文化政策提出九項大問,也開了記者會(還為了搏版面而剃光頭)。

因緣際會,興青年得到機會將九問面交新上任的總統。還記得當時彬彬有禮的馬英九先生特別加問一句:「需要回應還是不需要回應?」

「需要回應。」發言人朗聲回答。

但是一年過去甚麼下文也沒有。所謂人微言輕應該就是這樣。同樣的話,龍教授、嚴總裁一講,大家就覺得師出有名,言之成理,我想這就是群眾心理,對自己沒信心,盲目崇拜權威;久而久之有理沒理放兩邊,是誰說的擺中間。

另一種說「官大學問大」:在最前線做事、最瞭解現況的小兵小卒,提的意見永遠不受重視;長官來隨便逛逛,說個兩句,就被當成聖旨執行,既不必數據、不必研究、也不必查證。耕耘已久的方向,一夕間說變就變,新長官說了算,沒道理也是硬道理。我覺得很多壞政策都是這樣出來的。而當長官自己再怎麼天縱英明也找不出方向的時候,就叫專家學者輿論領袖團團坐成圓桌,叫記者來拍照,叫幕僚好好做筆記、寫報告,外加編列預算,分批出國考察;但最後寫出來的報告或草案往往還是不濟事,偏離現實,不見主幹,所有的人都傻眼:這是抄了哪家意見參考哪家理論?理由很簡單,手上滿滿德國、英國、日本、韓國……的研究範例,但最主要參考是「長官的眼神」,最重要準則叫「誰都不得罪」。

專家學者的意見是不是一定「正確」?舉例說去年或前年一場在台大舉辦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座談會上,一位具科學背景的專家質疑文化人士缺乏證照,是文化無法邁入產業的關鍵所在,他說一般如醫生、律師、會計師都需要考試通過才能執業,為什麼搞藝文的不用?這樣做出來的東西怎能保證及格?

相同的問題,不知專家是否敢用來質疑林懷民為何不考甚麼編舞證照?侯孝賢導演的電影是否合格?撇開名人不談,是否專家們來設個國家考試,考劇場導演,考過了你保證有劇院可以去上班,起薪五萬以上,有實習制度可遵守,熬過就可以開始導戲,這樣好不好?畫畫專不專業,你來設個考試,考過我每年可以領薪水專心畫畫,有地方開畫展,有人負責幫我把畫賣掉--這就是不瞭解文化生態的人講出來的「創意觀點」,當場還贏得滿堂采呢!

有人會說文化政策,我們看不懂啊!今天如果問謝霆鋒跟張柏芝的婚姻幸不幸福、陳水扁到底有沒有罪,大部份人都能說上一說;文化其實也是人們身邊生活的事,然而一個很少很少談論文化議題的社會,一下子叫民眾自行明辨分析政策,確實困難;就像很少很少去追蹤民意代表提出甚麼法案通過甚麼法案有沒有出席院會的群眾,一到選舉自然無法分辨誰好誰壞只能憑感覺,不然直接看顏色。

問題在:怎樣讓討論文化成為習慣,或讓討論文化的聲音浮出檯面?即如龍應台和嚴長壽,如此明星陣仗的對談,也不見主流媒體前來報導或轉播,也無怪乎尚無名氣和地位的熱血青年,聲浪如向大海擲石。

現在這群興文化青年們哪裡去了呢?他們不是職業智庫,也非民代議士,各自在基層工作,流浪的流浪,沉潛的沉潛,留學的留學,為生計打拼的繼續打拼。原本笑話他們的人盡有理由可以笑話他們,但我覺得,做當該做的事,說想說的話,這種人生沒有甚麼好後悔的。

興青聯的根苗還埋在很多人心中,像野火一樣,總有一天會燎原。

2009/05/28

聽稿:如何提昇社會大眾的文化素養

2009年文化前瞻論壇-金融風暴下,文化何去何從?
議題二:如何提昇社會大眾的文化素養
時 間:4/18(六)14:00-16:30
主持人:簡靜惠 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吳清友 誠品(股)公司董事長
李仁芳 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

全程記錄
原本我以為很沒「梗」的題目,因為大眾文化素養是甚麼¬--問題很浮泛;但是聽完之後我有些感動。

像吳清友年輕時在聽到一條在台灣製造四塊二毛利潤的褲子,賣到美國定價變成四十塊美金那一刻,從由然的感情裡發現自己從血統到心靈都屬於台灣人。又比方當大家都盛讚誠品怎樣怎樣走在文創展業之先、「未卜先知」的時候,吳清友反而說:二十年前創誠品「完全不是從一個產業的態度來出發」,而是他個人經歷一個心臟手術之後,想做一份「心」的事業使然。想想當初如果他以產業出發動念,斷然不該去賣一本定價幾百塊錢而已的書,直接去代理進口一件二十萬塊的名牌服飾、皮包、家具不就好了?

老實說我亂不欣賞一些拼命誅伐藝術家文化人缺乏「產業」概念的「藝文人士」,不是我自視清高,視賺錢汙濁,而是如何利用文化賺錢,自應有完善的經紀制度、製作公司等中間機制為之,方為正途。經紀人不出大概因為缺乏誘因,缺乏誘因就要因勢利導、創造誘因。就像幾米能畫,也要加上李雨珊能幫他賣,才可能構成文化產業的產銷機制。簡單地說,我實在難以想像當一個畫畫的人邊想著如何「有市場」邊構圖,一個寫作的人用「成本概念」去構思大綱,這樣的「文化錢景」是甚麼樣的「文化前景」?這種「生產藝術」的模式會生產出哪一種品級的藝術?

台灣為了經濟發展犧牲人文藝術,五十多年來都是功利主義當權;有賴八零年代後經濟穩定、社會鬆綁,才漸漸有創造力的個人冒出頭來;現在一祭出新的經濟理論,頭戴文化冠冕,不少人就失心瘋了;拿半路拼裝不成套的理論當政策,強姦剛萌出一點根苗的文藝,讀書人幫著假時髦之名行倒退之路,做官的美其名為文化立國,都是自欺欺人、是非不分、顛倒因果。

眼看「文創產業」已是大勢所趨,如何「利用」文藝一向是為政者所喜好,如何賺錢又讓企業家愛聽,一切都是順水推舟。那麼,請有關人士就去想想如何釐定台灣強項,布樁產業系統,按步就班,大家祝福。至於文化,就去自求多福,莫效殺雞取卵。

李仁芳教授直言「設計業救台灣」之論調是胡扯,還不如「鑑賞力救台灣」,他說:若顧客不欣賞,好的設計有何用?在我們這個知識進口的國度,因果總很容易被顛倒著解釋。台灣是個很有人情味的地方,我想也是普遍的人心如此,而非政策所致;同樣的道理,一個凡舉造街築屋都不以美感、和諧、人文思想為原則的國家,不重視鑑賞力、學藝術就等於餓肚子的國家,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拿文化藝術做為觀光重點?

李仁芳教授喜歡從街道、空間的形,考察當地的人文素養所在。我沒去過京都、泰國深度旅遊,不過就淡水老街一整條街都賣阿婆鐵蛋,和九份觸目都賣九份芋圓這點來說,確實心有戚戚:代工製造業模式深化台灣人心。最近看到不少其有來自、充滿鄉土味的地名,為了拿經費改成XX文化創意園區,造成舉目都是文化創意園區,看了就噁心。就像我走進有錢人聚居的社區,難道會處處看到XX豪宅、XX富邸、XX名門大院的金字招牌嗎?

「台」已經變成我們日常詞彙,但究竟甚麼是屬於台灣人的生活哲學、立身之道,並普遍為全球所認同?似乎還沒有。與其猛往自己臉上貼金,不如誠誠懇懇面對自己,不卑不亢面對別人。

這場演講最令人玩味的地方:與政府官員、大企業主都關係良好的大學教授,不斷強調聽眾不要去期待政府,要從民間自覺做起--這代表著甚麼呢?全程記錄

2009/05/14

聽稿: 企業如何推動文化發展

2009年文化前瞻論壇-金融風暴下,文化何去何從?議題一:企業如何推動文化發展
時間: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地點:洪建全基金會敏隆講堂
主持人:余範英 (余紀忠紀念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施振榮 (智融集團董事長)
與談人:林懷民 (雲門舞集創辦人)

全場文字記錄

這場論壇發生時,我人在澳門,藉著整理記錄回到現場。企業家和藝術家果然不同,從行事風格到對待世事的焦點上,南轅北轍,但各有各的優勢:一個實事求是,強調創意必須將成本考慮進去,以永續經營為方向;一個則最關心信念,明知藝文要走向產業化必須做最大量的複製,擴大市場,卻擔心複製之後信念是否變稀薄?

但在一件事上兩人有共識:企業家對文化的投注,必須基於信念、興趣、理想,等於投資自己對理想社會的建構,而非抱著救濟、施捨、人情的心態;後者總是難以長久。但對東方社會來說,錢不是留給自己的子孫、照顧自己的家族、或是維續人情,純粹因社會理想去運用的畢竟還是少數吧。

聽中也自覺得慚愧,在教學生戲劇時,似乎也犯了灌輸太多知識而啟發感動太少的毛病。

在談論企業如何推動文化發展的同時,很諷刺地記者問了一個時事問題:文創法中文化消費抵稅一萬二的提案才剛剛被否決,理由是估計約短少六十億稅收圖利的都是「有錢人」。姑且不說此推論是否正確,就按這邏輯走,也不無矛盾:一面希望有錢人幫忙推動文化,一面又不願在稅法上鼓勵有錢人消費文化,說成圖利。林懷民說得很中肯:這不是數字管理的問題,而是目標是甚麼的問題,「未來講三十年後講五十年後,我們要走到什麼樣的一個地步,沒有這個前瞻的時候,一億都嫌多。」台灣文創從2003、2004講到2009年,老在數字上、在法規上變來變去,就是因為對台灣的文創產業到底要走向何方,始終沒個定準。

林懷民說:文化立國當然是很好的一個方向,但不能期待在一年兩年三年四年完成。他用三十年來推算,並且從三十年後往回推,要有一個完整的機制,每一步都不能走錯、枉費才有勝算。以世界各國在文化產業的競爭上來說,三十年我覺得還算「如果順利的話」。也就是說,我們這一代從事文化事業的人,等到台灣成為文化大國的那一天,大概都已退休或將屆退休了吧;這個戰場(如果真的下場去戰)是為下一代而開闢的,希望台灣有天可以走出代工之島的命運。

施振榮建議從事創意工作者,先「在相對比較小、容易落實的範圍裡面實現創意」,成功之後慢慢累積品牌實力,再發揮更大的創意,創造社會價值,「不要浪費你的青春」。果然是企業思維,從小範圍去做,就算蝕本也不會太多。但說到浪費青春,消耗去的青春就是消耗去了,跟夢的大小有關嗎……,交稿之後,我又默默想了很久。

2009/03/03

文創圓桌論壇開場會議

文字紀實
本文僅摘要關於藝術部分發言人以及意見

時間:2009/01/16
地點:總統府大禮堂
主持: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

與會貴賓:馬英九總統、蕭萬長副總統、文建會主委黃碧端、黃光男(台灣藝術大學校長)、嚴長壽(亞都麗緻飯店總裁)、林懷民(雲門舞集創辦人)、侯孝賢(導演,三三電影製作公司負責人)、李嗣涔(台灣大學校長)、陳勝福(明華園戲劇總團藝術總監)、漢寶德(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智融集團董事長)、簡明仁(大眾集團董事長)、許博允(新象創辦人)、張杏如(信誼基金會執行長)、郝明義(大塊文化董事長)、陳念舟(無垢舞蹈劇場團長)、徐莉玲(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董事長)、張培仁(中子文化公司執行長)、林澄枝(實踐大學教授,未發言)

以上依當天發言順序記錄/文化總會「文創圓桌論壇工作小組」整理、報導/彭蕙仙攝影/鄧惠恩

@黃光男:文化要界定在更廣的層面,貼近一般人的生活
「文化產業」需具備穩定性、可靠性、信度以及質感的追求,才能得以生存。例如:日本江戶的民俗博物館,一年的觀光客就有四五○萬人(台中科博館每年約有二五○萬人;屏東墾丁海生館剛開幕時的盛況,每年約有二五○萬人參觀展覽)。博物館與觀光事業的關聯性,在於給予大眾知識的、美感的、有價值的感受,並且願意從中接受與學習。

近年來由於文化傳遞與創意觀念的盛行,博物館營運開始以「企業行銷」的觀念來經營,運用科技並挑戰新世代的來臨。

「企業」有兩個重點:一是成本,二是市場區隔。以台北市立美術館為例,其展示策略以現

代性為主要方向,這是所謂展品的「市場區隔」,而其中的理由,則是因為「北美館」的觀眾大部分為學生和年輕族群,這又是所謂觀眾的「市場區隔」。

過去的博物館以收藏為主,現在博物館周邊的設施,也是博物館營運的重要收入之一,讓觀光及「文化產業」藉此延伸發展。「博物館商店」是「文化觀光產業」中特有的區塊。「博物館商店」在博物館營運上,確實是很重要的。適時應用企業方法,將博物館的教育功能延伸;藉文物的衍生品,使博物館的教育功能更具有普遍性和實務性,以促發文物的新生命力。擔任史博館館長期間,博物館曾經在「京華城百貨公司」,發展一家「世界博物館商店」,營業了兩年。然而由於「博物館商店」周圍場地漸漸被不同的人租用,變成一個很吵雜的場所,於是,我們便將「世界博物館商店」收起來。原因在於京華城漸漸將自己的角色定位為一個較為通俗的場所,和博物館商店所欲營造的氛圍有落差。

提出這個例子,即是希望說明若要藉由文化創意產業開創台灣經濟,必須將其中的「文化」界定在廣義的層面,以貼近人們的生活。當前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始於藝術,而其更遠大的目標應在於融入大眾生活,引導美感價值,反映社會真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經濟發展的目標並不等同於獲利,而是開展出正義均衡的社會體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真意即在於此。

@林懷民:桃園機場醜到讓我鬱卒
台灣有好幾位國際級的導演,賴聲川風靡整個大陸,以表演藝術來講,台灣這麼小的地方,竟然有五、六個團隊在國際一流的場合出入,這點連荷蘭都做不到。就這麼講吧,德國有一百多個歌劇院,其中七十五個是有舞團的,可是國際級的編舞家不到十個,可以看得出台灣有多麼驚人,但是我必須說,我們有敢死隊的個體戶,沒有產業。

也就是說,當楊德昌走了,這個角色就是沒有了,有一天侯孝賢退休了,就是沒有了;沒有台灣電影這件事情,我從來都不相信有台灣電影這件事情,有《海角七號》並不代表任何事情,政府這麼多年來只是不斷在收割這些東西、宣傳這些東西,往自己臉上貼金,可是下面是空的。

以劇場來講,導演有賴聲川、李國修、有林麗珍、吳興國,我們有這麼多名字真的驚人得不得了,但這些名字,全部在五十歲以上,下面的名字你就想不出來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政府在文創裡幫助不多,大家就只是一直苦苦掙扎。

我要講的第一個事情是,教育還是最重要的根基,去找和創意產業有關的學校做重點培植,確保人才源源不斷;台灣的問題就是闖出一個東西來之後,無法源源不斷繼續下去。另外是加強一般學校的藝文教育。事實上現在我們也有藝術課程,講米開朗基羅、王羲之,然後下面是考試,他是哪個時代的人,他的哪一幅畫長得什麼樣子,王羲之是誰…… 裡面沒有美的培養,沒有美感;我擔心文化產業也會走上這樣的一個道路,用意很好、過程不足,霹靂啪啦放幾個煙火又完了。

提到教育,很可怕的事情就是,教育部沒有把藝術學校當作一個特殊的學校,用一般的大學法來規定、來評鑑,結果就是平庸化,去個性化;教這些課程的教師和藝術家也幾乎變成公務員,填很多表格,負責很多行政上的事務;總而言之,本來我們有幾個有特色的藝術大學,現在通通拉下來了,我不看好,再說清楚一點,就

算馬友友來執教的話,他也要發瘋,甚至他可能連教的機會都沒有,教育必須要鬆綁,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好好的一個人不肯來教,花了很多錢請來一個肯教的人,常常又只能教一個學期,沒有辦法源源不斷。

接下來在社會教育方面,我必須說,如果一般民眾的文化藝術消費支出不能抵稅的話,政府就不要談有心推廣文化產業。以經濟的觀點來看減稅,看到的是政府收入減少,以文化產業的觀點,減稅讓很多人感到文化是跟他的生活有關的。例如,如果沒有美的涵養與需要,去大賣場為什麼要多花五十塊錢買一個看起來比較美的杯子,現在的文化創意產業好像跟老百姓沒有關係,但是免稅的這個事情加進去以後,他就會覺得跟他有關係了;再怎麼說,一個人免稅會免到三千六嗎?可不可以有文化消費券?

政府補助劇團、文化團體演出,可是終究還是要有觀眾,政府應該思考長遠補助下去的錢和免稅所減少的稅收,要如何找到一個平衡點。

我們常常也說到文化創意產業千頭萬緒,很多東西要跟著調整,比如說教育、稅法這些東西,可是我也不覺得我們可以像八爪魚一樣動,我們大概要抓幾個重點出來。以舞蹈來講,各縣市都有辦舞蹈先修班,小孩子從十歲一直培養出來,到了金字塔最後上面的大學,每一年舞蹈科系的畢業生兩百到三百個人,那麼一年的就業率有多少呢?不到五個,不到十個。教育從人才培養,創意發揮、產品製造,都一直要拉到國際通路,如果沒有把這個貫穿起來,前面很多事情,做了也是白做。

我們在過去幾年也看過幾個文化創意產業好棒的東西,可是就是停在那裡,跟我們的生活無關、與市場無關。像德國iF ,過去幾年台灣得獎非常多,社會大眾卻不知道,這些創意的東西跟我們也沒有關係,它在全世界都得到專利了,可是我們不知道這些創意產品在哪裡,也沒有一個地方在賣這些東西,或是有什麼機會至少讓大家知道有這些東西。

最後我要講兩個事情,一個是故宮博物院,故宮跟我們老百姓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在巴黎我們在紐約,我們在任何的城市、捷運上都看不到台北故宮的廣告,在大街小巷也沒有看到故宮的廣告,故宮的招商做得不好,能見度更低。

再來我們有個惡法,就是〈採購法〉,文化創意產業碰到它就很慘,〈採購法〉這個惡法不修的話,什麼都是假的,因為〈採購法〉找不到創意找不到品質。文建會有個新的規定,這幾年如果我們到國外去演出,政府的補助就只有兩種,機票錢跟布景道具,超過一百萬元就要經過〈採購法〉。

我必須說,在雲門初期,政府會請雲門組團然後一路的通關這樣過去,他恨不得你趕快就去了,現在我們要花很多時間來跟障礙賽跑,假如考慮到依〈採購法〉補助可能不過,我就不知道機票錢在哪裡,那國外表演的合同我簽得下去嗎?〈採購法〉不去除的話,台北仍然是一個非常醜陋的城市。

最後我要講的是,每次從國外回到台灣,一下飛機我就鬱卒,因為我們有一個全世界最醜的飛機場。它的整個樣子很陳舊,這還可以原諒,因為是硬體,可是一走進去就知道台灣經濟完全蕭條;很多機場裡面有爭奇鬥妍的亮麗廣告,台灣機場的商業廣告非常少,多半是一些政府文宣或者公益的東西,不活潑沒有創意,很多東西是透過〈採購法〉出來的文宣,文字不成體統,連第三世界的國家都不如。

陸客來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不堪到極點的機場,簡直是可笑,連大陸二級、三級城市的機場都沒這麼爛,這件事只要政府願意,就可以趕快去做,至少給桃園機場「拉個皮」吧。

@侯孝賢:用原有的建設就可以做很多事了
我拍片時經過台東,發現花東縱谷真的很漂亮,但整個海岸邊港口大型的貨櫃是空的,根本沒有營業,我就在想,台灣是海洋國家,為什麼不發展海洋?現在兩岸關係改善,期望很多陸客來旅遊,我們為什麼不發展遊艇休閒產業?碼頭都空在那裡。

太魯閣距離花蓮區四十分鐘,是個留住遊客很重要的點,要留住遊客最重要的是飲食。我經過時去吃了一碗牛肉麵,遜到不行,真是太差了,這種食物留不住人的。花蓮有客家人、原住民、閩南人還有外省族群,飲食是非常豐富的,花蓮政府應該找餐飲專家訓練當地人、不停的訓練,再找人規劃在港口或是餐廳做好吃的餐飲,讓人們來了花東就願意多吃多看、多走走。

花蓮大理石多,再找人來訓練雕刻,訓練當地人也等於是培養當地人才,讓遊客來花東縱谷、海岸、台東的溫泉,留個兩天、三天,商機才會出來。蘇花公路原來景觀很漂亮,只要把每一段特色做出來就好了,不一定要蓋快速道路,蓋了快速道路,人來的很快也走得很快,反而不利於花東本地的消費。我坐高鐵到台中參加金馬獎,看到大大的一個車站沒幾個人,銜接高鐵的道路土地又那麼多,真的很浪費。土地很稀有,開發完了就沒有了,當時我就想,為什麼資源不給台鐵,就用原有的道路走高速列車,一樣可以達到效果,但不會多用到地,而其他鄉鎮做緩慢的、旅遊式的、舒服的規畫,不是每個城市、每個地方都要講求快快快。(侯孝賢關於電影產業的建言,請見本期第74到75頁的採訪報導)

@陳勝福:把文化產業當作一個非洲友邦來經營
今日世界的競爭趨勢,已不僅是比誰武器較厲害的「硬實力」,而是能夠提高國家亮度、創造經濟產值的「文化軟實力」,但是「文化」在台灣,卻一向走得起起伏伏,相當辛苦,這些,對於創團八十年的明華園來說,感受尤為深刻。

發展至今百餘年的歌仔戲,是唯一一個台灣人自己創造出來的劇種,一九二九年創立的明華園,幾乎可以說是跟著整部歌仔戲史一路走來,歷經時代的淬煉與轉變,也面臨過被大環境淘汰的生存考驗。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學生時期有一次因為考試拿到滿分,於是很開心的到戲班探望很久沒見面的父親,卻發現整個人聲鼎沸廟會表演休息區裡,歌仔戲演員就跟乞丐排在一起,當時的畫面一直震撼著我的心靈,久久無法褪去。

一九八○年,父親決定將劇團經營的棒子交給我時,我重重立下了一個決心:要把歌仔戲從「路邊乞丐」變成「東方傳奇」!

這些年來,明華園從內部的變革、傳統藝術表演的創新做起,歷經三次革命,終於把歌仔戲這個被迫流浪野台、沒落的夕陽產業,變成今天可以創下單場超過十萬人爭睹的戲劇傳奇,甚至推上國際舞台。這一、二十年來,明華園用每年至少有一二○場的演出、每場有三千到十萬的觀賞人次,跟廣大的台灣民眾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也因為長期以來上山下海、南北走透透的演出行腳,讓我們更深入認識台灣從大都市到小鄉鎮,每一個角落的可愛與特色,也從中體悟不少關於台灣文化發展的問題。

我深信,台灣有文化經濟發展的潛質與實力,只是,如何整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台灣的文化創意工作者長期以來一直處於單打獨鬥的辛苦狀態,我常說,如果政府願意以對待一個非洲友邦的方式來扶植台灣的文化藝術或影視產業,那麼,他們將發展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亮度。

大家都知道台灣在外交上的處境艱難,因此,我們更應該提高台灣的能見度,主動向世界出擊。而文化外交遠比政治外交更容易被接受與認同,如果能多帶出結合傳統與現代、兼具國際觀的台灣特色文化向世界發聲,將可讓更多國際人士認同與欣賞台灣,間接吸引外來觀光客,達到用文化行銷台灣的目的。

當政府提出,要將文化觀光預算提升至總預算的四%時,我們一方面感受政府振興文化創意產業的誠意,另一方面也擔心政府會如何有效運用與執行這筆預算。

台灣觀光預算高達上百億,資源卻分散到各處,整個力量被消磨掉。如果想以文化為內涵,在推展國際觀光上達到立竿見影的功效,應該先挑選幾個重點建設,集中火力做好。現在,世界每個國家都有幾個代表當地文化特色的觀光景點,台灣應該也要建立這樣的形象,至少讓各國觀光客或陸客來台時,能有一兩個類似好萊塢影城、紐約百老匯、大陸《印象西湖》或《印象劉三姐》這樣的特色景點可以行銷,同樣的,這些建設的投入也可以增加就業機會。

政府曾花不少經費在補助一些小型或剛萌芽的藝術團隊,但是這些被培植起來的團隊卻常苦無合適場地與演出機會。如果政府能鼓勵各地遊樂區與這些中小型表演節目結合(如:劍湖山世界、六福村、九族文化村、小人國等等),對演出團隊來說有更多露出的機會,對遊樂園區的來說節目將更豐富,對遊玩的民眾來說,買一張票不但有硬體設施可玩,還可以欣賞不錯的表演節目,如此一舉多得,可以讓文化與觀光做緊密的結合。

大家都知道要有更多硬體設施,文化的軟實力才能展現出來,除了台北的國家兩廳院、各地的文化中心之外,目前高雄的衛武營、台中的大都會、台北縣的台北大劇院都將陸續成立,硬體設施又增加了不少。好的地點、功能完善的文化建設,確實能帶動周邊的經濟效益,但是,這十年來,我們卻看到很多蚊子館,這意味著前期的規劃、溝通、瞭解不足與不專業或太過以政治利益為目的,讓公部門的建設變成一座難以處理的大怪獸,造成公帑的浪費。因此,期盼在進行硬體建設時,政府做的是功能上的考量,而非以顧慮選票來迎合地方。

至於現有文化設施的修繕,不是只美化觀眾座椅、行政辦公室、妝點廁所、化妝室等門面,應廣邀專業人士、尤其是實際演出的表演團隊參與,著重吊桿、燈桿、布幕等實質演出功能與機制的改善、軟體的管理維護人才培植、藝文人口的經營等,讓已經存在的文化設施更能發揮功能。

當政府願意投注更多心力改善台灣環境建設,台灣就會有更多好的展演設施讓表演藝術健全發展,有更多好的景點讓人觀光,甚至連電影電視的拍攝能有更多好的取景地點。如果台灣能有一個可以展現台灣人文特色的影城,更可兼具觀光與擔任影視製作基地的功能。政府每年投注在公廣集團(包括公視、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宏觀衛視、華視)的經費高達二十到三十億元,這些經費足夠做出很多優質的節目,然而,近年來我們所看到的卻是,電視台並沒有為整個演藝界提供更多工作機會、也沒有讓影視人才有更多發揮才華的空間,反而還發展政論和新聞節目,難道台灣的新聞平台還不夠多嗎?試想,二十、三十億的預算能產生多少經典雋永的影視佳作?我們在一、二十年前曾是亞洲最大的影視輸出國,人才濟濟,現在景況是如何?政府應該讓經費發揮效用,給予創作者健全的環境,鼓勵好作品的產生,這些都將有助於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漢寶德:台灣文創產業不愁人才,愁的是機會
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簡單提供三個建言:一、應該先定義清楚現在政府推動的是文化產業還是文化創意產業。我國和歐洲國家之間基本上有很大差別,台灣還是要把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分開,否則政府一推動,是文創還是文化搞不清楚,錢就砸下去,做不成事的。此外,在文化方面,我們還是有很多基本工作要做的,這些事情不見得都有利可圖,但說到產業,不賺錢怎麼叫文化創意產業,希望政府要好好思考,先弄清楚文化和文創產業的不同,再去推政策。

二、文化也好文化創意也好,都有供需的問題,通常是市場問題,也就是大眾有沒有這個需求;文化消費涉及到的是大眾品味水準,如果大家沒什麼興趣,文化本身或者是文化產業都很難發展的。文化需要很堅實的民間基礎,就是要透過教育來提昇人民的文化生活素養,但我對我們的藝術教育改革是悲觀的,不大容易解決的。如果政府真有意思要解決,需要特別為此成立專案;我跟歷任教育部長大都講過,但沒有回應,所以我知道,教育問題卻是教育單位解決不了的,如果沒有總統的幫忙是解決不了的。

三、文化這個事情真的要產業化,是要專職機構來做,要非常明智、有能力來組織,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不過這是必要的。文化轉變成一個產業,對文化界來講很難做,對經濟界來講也很難做,所以一定要有人能跨越兩個領域,這裡頭有很重要的兩個事情,第一,要看看我們國家最重要的優勢在哪,不可能每樣都要發展;第二,文化創意要能產業化、產品化推到全世界,沒有產業那是白說;藝術發展需要產業推動,需要一個公司來推動,像雲門有個公司來推動,一般文化團體靠自己推動,不容易有成果,產業化要有企業家的力量;而創意和產業需要政府組合起來。

大家都很關心人才,但這不完全是人的問題。我認為中華民族很能創造,想法很靈活,不愁沒有好的人才,愁的是沒有機會,總統和副總統出面來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真正重要的工作就在創造更多的機會。

@許博允:讓五百萬學生每學期看兩次藝文表演
今天聽到總統說,建設能讓一個國家變大,但文化卻可以讓一個國家偉大,聽了很高興,希望總統以作為文化總統自許,對文化產業能有實質的幫助;而且蕭副總統說,文資產業有台灣的特色,讓台灣可以是唯一,對藝術創作者而言是很大的鼓舞,可是該如何執行呢?

「數位產業」對科技產業來說可能沒感覺,因為數值太小,可是對藝術的鼓舞作用來說卻是非常的大,就像簡董事長剛才講的,如果將數位運用在動畫上面做研發而不是用在其他物質產品上面,那是完全不一樣的資源。

先不談未來性的事情,就談談現在,我們就舉現在立即可以做的事。首先以學校開始,假設教育部與文建會整合,從小學到大學這十六年當中的人口,約有五百萬人,假設學校願意讓學生每學期看藝術表演兩場、看展覽兩場、看電影兩場,去看其他建築導覽,看其他創意產業體現如何有效運用與執行…… 你們想,整個加起來有多少呢?假設五百萬人每人每一學期花二千元,這樣的消費了不起一百億元而已,比發消費券還少,可是最起碼可以讓小孩子每一年都可以體會上述我剛才所講的文化創意作品;再說這麼對文化展演團體的助益很大,假設每個學期看兩次、一年四次表演,五百萬人就是兩千萬張票賣出去!藝術家和表演團體也可以配合,每次演出劃出一個區域與教育部合作,由教育部補助。

這一、兩百億的錢不只是注入到藝術界,更是一個文化教育的渠道,我們的小孩子從小到大這十六年的成長過程中最起碼每年六、七場的文化參觀體驗,在大學畢業後每一個小孩子有六十幾次看表演藝術的經驗、有六十幾次看好電影的機會、有六十幾次的展覽…… 等,若政府沒辦法全額補助的話,至少可以用一個家庭一年負擔一百元相對支出的方式,讓小孩享受到上建設能讓一個國家變大,但文化卻述這些的文化展演;政府扮演這樣的橋樑是絕對可以讓一個國家偉大可以做得到的。

此外,我呼應林懷民所講的,過去政府鼓勵且補助國人出國表演,雲門舞集是台灣第一個獲得國外以職業身分看待並付費邀請的團隊,外國並負擔全額食宿等開支,而雲門舞集獲得每場兩千美金演出費可說不無小補,後來雲門慢慢成為頂尖的表演團體,如果連雲門舞集這樣頂尖的團體出國都會受採購法限制的話,那我們沒有東西可以拿出去了。

至於蚊子館的部分,在此提出我的遺憾。二○○七年首爾一共有一五九齣音樂劇演出,合計五千多場,台北是五齣、七十一場。蔣經國時代建立了二十二個文化中心,這些文化中心逐漸沒有觀眾,因為沒有好的演出場地吸引好的演出。建議重新整修較老舊的文化中心,且場地規模應該擴大為一四○○到一五○○席位。也期望媒體可以多重視文化產業,以前報紙的文化新聞大概占十二分之一的篇幅,現在可能連一%都沒有;以前《民生報》以文化報導為利器,但現在停刊沒有了;我呼籲報紙版面那麼多的黎智英先生重視台灣文化產業,多一些業」才足以往前邁進。否則,以目前〈文化創意產業法〉所涵蓋的十五、六個行業來說,有的傾向於以經濟部為主管機關,有的傾向於以文建會為主管機關,難以整合。

@陳念舟:台灣的藝文表演是文化外交的堅強軟實力
台灣的教育方針強調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進,若基於強化美育的邏輯考量,除了學校即有的美育科目,讓學子藉校外教學參與藝文表演的活動,並將其心得報告納入美育的成績,學子從學習的心理狀態去接觸藝文表演,收穫遠較無目的去看一場表演要來得多,當然就能轉化成美學素養。所以政府如能制定相關機制,而全國的學子進而參與藝文表演的活動,藝文表演將直接收益的成果如下:一、藝文人口的具體成長:

近年來,藝文表演的票房嚴重式微,藝文人口的平均年齡老化,坊間有太多的娛樂活動可選擇,導致藝文市場的衰退。若政府制定學子參與藝文表演的機制,藝文人口將立即上揚,所以藝文表演的命脈是建立在藝文市場的蓬勃與否,而文化教育政策是最有效的治本之道。

二、目前全國就學人口參與藝文活動預期收益表:地區就學人口預期收益
就學人口*4( 一學年觀賞4場藝文表演)*500 ( 平均票價)
台北市 650,455 1,300,910,000
高雄市 297,191 594,382,000
台北縣 684,882 1,369,764,000
新竹市 123,396 246,792,000
台中市 304,563 609,126,000
台南市 163,080 326,160,000
小計 2,223,567 4,447,134,000

全國就學人口4,787,337 9,574,674,000

*就學人口計算為96 學年度(2007.8.1 -2008.7.31) 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統計數據。(資料來源:教育部網站)

三、配套策略:
(1)個人購買藝文表演的票券可扣抵稅額的所得稅法,是比較侷限又不易有具體成果的措施。若鼓勵企業購置藝文表演的票券抵稅,而後把票贊助給學子或弱勢團體做為公益,如此藝文表演票券的出售率會具體提升。

(2)政府可適度補助,供學子看藝文表演,以折價實質優惠鼓勵學子。四、建議草案預期效益:

(1)可立即振興藝文市場。執行模式選擇就學人口多的城市,這些城市為藝
文活動頻繁的地區。
(2)可有效培養藝文人口的成長。在文化教育政策的機制下,參與藝文活動
的龐大藝文人口應運而生,而這些學子從小就看藝文表演,將來成人後
一定有相當比例會成為真正愛好藝文的人口。
(3)可促使藝文團體產業化。由於市場變大,藝文團體需強化本質才能在競爭中脫穎,其實這才是藝文團體自給自足最好的模式,相對優質的創意及製作在市場的需求自然生成,尤其較多的演出機會必然會幫助台灣藝文表演的水準上揚。

五、結論:
「無垢舞蹈劇場」是少數以海外表演為重的藝文團體,因為台灣本身的藝文市場太少,能立足台灣,向世界舞台拓展,才是藝文表演團體產業化的途徑。以二○○八年為例,北京奧運及歐洲三國四地巡演(四○天)前後計二○餘家電子媒體,七十九篇平面媒體報導對象是台灣的無垢舞蹈劇場,這是最有效益的文化外交,其間多數的報導是因為無垢在法國受邀參加法國「里昂雙年舞蹈節」(世界最大規模的舞蹈節)的演出,並創下最大製作、最大場館、最高票價的紀錄。所以台灣的藝文表演是文化外交的堅強軟實力。

事實上,台灣應該要有更多的藝文團體能立足世界舞台,這是需要政府的公共資源挹注,完成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目標。

非關評論《陳情令》

我不好玄幻,也很少看腐劇,最怕腐眾銷魂流涎而我平靜無波,那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並不好受。聽說《陳情令》很火,打算蹓一集瞧瞧,沒想到五十集完食,還遍點 YouTuber 們的分析視頻及同人二度創作,又追完延伸綜藝及國風演唱會,甚至角色MV也不小心聽了好多首,IP(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