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4

聽稿: 企業如何推動文化發展

2009年文化前瞻論壇-金融風暴下,文化何去何從?議題一:企業如何推動文化發展
時間: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地點:洪建全基金會敏隆講堂
主持人:余範英 (余紀忠紀念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施振榮 (智融集團董事長)
與談人:林懷民 (雲門舞集創辦人)

全場文字記錄

這場論壇發生時,我人在澳門,藉著整理記錄回到現場。企業家和藝術家果然不同,從行事風格到對待世事的焦點上,南轅北轍,但各有各的優勢:一個實事求是,強調創意必須將成本考慮進去,以永續經營為方向;一個則最關心信念,明知藝文要走向產業化必須做最大量的複製,擴大市場,卻擔心複製之後信念是否變稀薄?

但在一件事上兩人有共識:企業家對文化的投注,必須基於信念、興趣、理想,等於投資自己對理想社會的建構,而非抱著救濟、施捨、人情的心態;後者總是難以長久。但對東方社會來說,錢不是留給自己的子孫、照顧自己的家族、或是維續人情,純粹因社會理想去運用的畢竟還是少數吧。

聽中也自覺得慚愧,在教學生戲劇時,似乎也犯了灌輸太多知識而啟發感動太少的毛病。

在談論企業如何推動文化發展的同時,很諷刺地記者問了一個時事問題:文創法中文化消費抵稅一萬二的提案才剛剛被否決,理由是估計約短少六十億稅收圖利的都是「有錢人」。姑且不說此推論是否正確,就按這邏輯走,也不無矛盾:一面希望有錢人幫忙推動文化,一面又不願在稅法上鼓勵有錢人消費文化,說成圖利。林懷民說得很中肯:這不是數字管理的問題,而是目標是甚麼的問題,「未來講三十年後講五十年後,我們要走到什麼樣的一個地步,沒有這個前瞻的時候,一億都嫌多。」台灣文創從2003、2004講到2009年,老在數字上、在法規上變來變去,就是因為對台灣的文創產業到底要走向何方,始終沒個定準。

林懷民說:文化立國當然是很好的一個方向,但不能期待在一年兩年三年四年完成。他用三十年來推算,並且從三十年後往回推,要有一個完整的機制,每一步都不能走錯、枉費才有勝算。以世界各國在文化產業的競爭上來說,三十年我覺得還算「如果順利的話」。也就是說,我們這一代從事文化事業的人,等到台灣成為文化大國的那一天,大概都已退休或將屆退休了吧;這個戰場(如果真的下場去戰)是為下一代而開闢的,希望台灣有天可以走出代工之島的命運。

施振榮建議從事創意工作者,先「在相對比較小、容易落實的範圍裡面實現創意」,成功之後慢慢累積品牌實力,再發揮更大的創意,創造社會價值,「不要浪費你的青春」。果然是企業思維,從小範圍去做,就算蝕本也不會太多。但說到浪費青春,消耗去的青春就是消耗去了,跟夢的大小有關嗎……,交稿之後,我又默默想了很久。

沒有留言:

非關評論《陳情令》

我不好玄幻,也很少看腐劇,最怕腐眾銷魂流涎而我平靜無波,那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並不好受。聽說《陳情令》很火,打算蹓一集瞧瞧,沒想到五十集完食,還遍點 YouTuber 們的分析視頻及同人二度創作,又追完延伸綜藝及國風演唱會,甚至角色MV也不小心聽了好多首,IP(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