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2
台南工作日誌8
9/9 -9/11 其餘
工作重點1:找到和舞者個人記憶或價值觀有關連的部分。
工作重點2:設計情境,讓舞者發現自己的真實反應而非純粹「跳舞」或「表演」。
工作重點3:結構成一完整的意念。
我一直不願把故事用「說」的說出來。
我希望脈絡可以從每天的工作坊中自然浮現。
故事模糊也沒有關係,故事只是幫助我記憶情緒的一種方式,我將它分享給舞者,但不希望限制她們。
最重要只要呈現這樣的情緒線:
找,在找甚麼?
躲,在躲甚麼?
一個人寂寞,兩個人也寂寞,為什麼?
有沒有出口?有沒有終點?如果我們的心是一本書,它被翻開過沒有?被讀出聲音過沒有?被找到過沒有?
她們希望的「說清楚」,我已經盡力了。
關於角色都是在工作中從她們的肢體特質給我的感覺和聯想,不是我預設的。
我們創作通常有不同方法,套西方哲學的說法,人類推理的方法:有時是歸納(induction),有時是演繹(deduction)。演繹就是我心裡有一個故事、有幾個畫面,我挑選適合的場景、適合的人員、適合的各種媒介,詮釋我心中的畫面,說清楚我要說的故事。歸納法就是我現成有表演者、有場地,極有限的條件,我們大致圈定一個範圍、一條主軸,但是鬆散的,讓這幾位表演者抓住、延伸她們有感覺的片段,我們把這些美麗的片段再剪輯成一組完整的意念。
和主事者通過幾次電話我就決定採用歸納法了。這是最有彈性、最容易配合的工作方式。我總是在為人著想,不知道有沒有人為我著想?
最後我還是把故事用「講」的講出來了。
其實我希望找到和舞者個人記憶或價值觀有關連的部分。如果找到,其餘都不必再多說。多說,就表示沒找到。
或許應該設計出普遍人性不得不面對的抉擇或衝突,逼人直接去反應?
於是有了「偷與藏」、有了「紙彈」攻防戰、有了「搶箱子」、有了「玩」……。
注意:這裡面只有動作指令,沒有形容詞。形容詞是我留給表演者演繹的部分,雖然有時我會衝口而出:「啊,很可愛!」、「再迷人一點兒」……。
兩人的舞蹈,一定要處理兩人的關係,還有肢體質感的對比與和諧。漸漸地,我把一切都視為我的工作。
這段工作經驗能不能成為精彩的正式演出,到十月為止我都沒有放棄希望。只是劇場屬於團隊工作,需要經費、設計、製作行政,各方面條件配合,無法配合時也不宜勉強。畢竟,只要是正式演出就應該對觀眾負責。
即使無法正式演出,這仍是個誠實、用心、有創意的實驗。從書的形式到內容,與身體工作的經過。曾經努力過的應該留下痕跡。謝謝ㄆ與ㄩ兩位舞者的共同參與。
(版權所有,如需引用,請與作者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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