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

文創圓桌論壇開場會議

文字紀實
本文僅摘要關於藝術部分發言人以及意見

時間:2009/01/16
地點:總統府大禮堂
主持: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

與會貴賓:馬英九總統、蕭萬長副總統、文建會主委黃碧端、黃光男(台灣藝術大學校長)、嚴長壽(亞都麗緻飯店總裁)、林懷民(雲門舞集創辦人)、侯孝賢(導演,三三電影製作公司負責人)、李嗣涔(台灣大學校長)、陳勝福(明華園戲劇總團藝術總監)、漢寶德(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智融集團董事長)、簡明仁(大眾集團董事長)、許博允(新象創辦人)、張杏如(信誼基金會執行長)、郝明義(大塊文化董事長)、陳念舟(無垢舞蹈劇場團長)、徐莉玲(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董事長)、張培仁(中子文化公司執行長)、林澄枝(實踐大學教授,未發言)

以上依當天發言順序記錄/文化總會「文創圓桌論壇工作小組」整理、報導/彭蕙仙攝影/鄧惠恩

@黃光男:文化要界定在更廣的層面,貼近一般人的生活
「文化產業」需具備穩定性、可靠性、信度以及質感的追求,才能得以生存。例如:日本江戶的民俗博物館,一年的觀光客就有四五○萬人(台中科博館每年約有二五○萬人;屏東墾丁海生館剛開幕時的盛況,每年約有二五○萬人參觀展覽)。博物館與觀光事業的關聯性,在於給予大眾知識的、美感的、有價值的感受,並且願意從中接受與學習。

近年來由於文化傳遞與創意觀念的盛行,博物館營運開始以「企業行銷」的觀念來經營,運用科技並挑戰新世代的來臨。

「企業」有兩個重點:一是成本,二是市場區隔。以台北市立美術館為例,其展示策略以現

代性為主要方向,這是所謂展品的「市場區隔」,而其中的理由,則是因為「北美館」的觀眾大部分為學生和年輕族群,這又是所謂觀眾的「市場區隔」。

過去的博物館以收藏為主,現在博物館周邊的設施,也是博物館營運的重要收入之一,讓觀光及「文化產業」藉此延伸發展。「博物館商店」是「文化觀光產業」中特有的區塊。「博物館商店」在博物館營運上,確實是很重要的。適時應用企業方法,將博物館的教育功能延伸;藉文物的衍生品,使博物館的教育功能更具有普遍性和實務性,以促發文物的新生命力。擔任史博館館長期間,博物館曾經在「京華城百貨公司」,發展一家「世界博物館商店」,營業了兩年。然而由於「博物館商店」周圍場地漸漸被不同的人租用,變成一個很吵雜的場所,於是,我們便將「世界博物館商店」收起來。原因在於京華城漸漸將自己的角色定位為一個較為通俗的場所,和博物館商店所欲營造的氛圍有落差。

提出這個例子,即是希望說明若要藉由文化創意產業開創台灣經濟,必須將其中的「文化」界定在廣義的層面,以貼近人們的生活。當前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始於藝術,而其更遠大的目標應在於融入大眾生活,引導美感價值,反映社會真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經濟發展的目標並不等同於獲利,而是開展出正義均衡的社會體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真意即在於此。

@林懷民:桃園機場醜到讓我鬱卒
台灣有好幾位國際級的導演,賴聲川風靡整個大陸,以表演藝術來講,台灣這麼小的地方,竟然有五、六個團隊在國際一流的場合出入,這點連荷蘭都做不到。就這麼講吧,德國有一百多個歌劇院,其中七十五個是有舞團的,可是國際級的編舞家不到十個,可以看得出台灣有多麼驚人,但是我必須說,我們有敢死隊的個體戶,沒有產業。

也就是說,當楊德昌走了,這個角色就是沒有了,有一天侯孝賢退休了,就是沒有了;沒有台灣電影這件事情,我從來都不相信有台灣電影這件事情,有《海角七號》並不代表任何事情,政府這麼多年來只是不斷在收割這些東西、宣傳這些東西,往自己臉上貼金,可是下面是空的。

以劇場來講,導演有賴聲川、李國修、有林麗珍、吳興國,我們有這麼多名字真的驚人得不得了,但這些名字,全部在五十歲以上,下面的名字你就想不出來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政府在文創裡幫助不多,大家就只是一直苦苦掙扎。

我要講的第一個事情是,教育還是最重要的根基,去找和創意產業有關的學校做重點培植,確保人才源源不斷;台灣的問題就是闖出一個東西來之後,無法源源不斷繼續下去。另外是加強一般學校的藝文教育。事實上現在我們也有藝術課程,講米開朗基羅、王羲之,然後下面是考試,他是哪個時代的人,他的哪一幅畫長得什麼樣子,王羲之是誰…… 裡面沒有美的培養,沒有美感;我擔心文化產業也會走上這樣的一個道路,用意很好、過程不足,霹靂啪啦放幾個煙火又完了。

提到教育,很可怕的事情就是,教育部沒有把藝術學校當作一個特殊的學校,用一般的大學法來規定、來評鑑,結果就是平庸化,去個性化;教這些課程的教師和藝術家也幾乎變成公務員,填很多表格,負責很多行政上的事務;總而言之,本來我們有幾個有特色的藝術大學,現在通通拉下來了,我不看好,再說清楚一點,就

算馬友友來執教的話,他也要發瘋,甚至他可能連教的機會都沒有,教育必須要鬆綁,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好好的一個人不肯來教,花了很多錢請來一個肯教的人,常常又只能教一個學期,沒有辦法源源不斷。

接下來在社會教育方面,我必須說,如果一般民眾的文化藝術消費支出不能抵稅的話,政府就不要談有心推廣文化產業。以經濟的觀點來看減稅,看到的是政府收入減少,以文化產業的觀點,減稅讓很多人感到文化是跟他的生活有關的。例如,如果沒有美的涵養與需要,去大賣場為什麼要多花五十塊錢買一個看起來比較美的杯子,現在的文化創意產業好像跟老百姓沒有關係,但是免稅的這個事情加進去以後,他就會覺得跟他有關係了;再怎麼說,一個人免稅會免到三千六嗎?可不可以有文化消費券?

政府補助劇團、文化團體演出,可是終究還是要有觀眾,政府應該思考長遠補助下去的錢和免稅所減少的稅收,要如何找到一個平衡點。

我們常常也說到文化創意產業千頭萬緒,很多東西要跟著調整,比如說教育、稅法這些東西,可是我也不覺得我們可以像八爪魚一樣動,我們大概要抓幾個重點出來。以舞蹈來講,各縣市都有辦舞蹈先修班,小孩子從十歲一直培養出來,到了金字塔最後上面的大學,每一年舞蹈科系的畢業生兩百到三百個人,那麼一年的就業率有多少呢?不到五個,不到十個。教育從人才培養,創意發揮、產品製造,都一直要拉到國際通路,如果沒有把這個貫穿起來,前面很多事情,做了也是白做。

我們在過去幾年也看過幾個文化創意產業好棒的東西,可是就是停在那裡,跟我們的生活無關、與市場無關。像德國iF ,過去幾年台灣得獎非常多,社會大眾卻不知道,這些創意的東西跟我們也沒有關係,它在全世界都得到專利了,可是我們不知道這些創意產品在哪裡,也沒有一個地方在賣這些東西,或是有什麼機會至少讓大家知道有這些東西。

最後我要講兩個事情,一個是故宮博物院,故宮跟我們老百姓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在巴黎我們在紐約,我們在任何的城市、捷運上都看不到台北故宮的廣告,在大街小巷也沒有看到故宮的廣告,故宮的招商做得不好,能見度更低。

再來我們有個惡法,就是〈採購法〉,文化創意產業碰到它就很慘,〈採購法〉這個惡法不修的話,什麼都是假的,因為〈採購法〉找不到創意找不到品質。文建會有個新的規定,這幾年如果我們到國外去演出,政府的補助就只有兩種,機票錢跟布景道具,超過一百萬元就要經過〈採購法〉。

我必須說,在雲門初期,政府會請雲門組團然後一路的通關這樣過去,他恨不得你趕快就去了,現在我們要花很多時間來跟障礙賽跑,假如考慮到依〈採購法〉補助可能不過,我就不知道機票錢在哪裡,那國外表演的合同我簽得下去嗎?〈採購法〉不去除的話,台北仍然是一個非常醜陋的城市。

最後我要講的是,每次從國外回到台灣,一下飛機我就鬱卒,因為我們有一個全世界最醜的飛機場。它的整個樣子很陳舊,這還可以原諒,因為是硬體,可是一走進去就知道台灣經濟完全蕭條;很多機場裡面有爭奇鬥妍的亮麗廣告,台灣機場的商業廣告非常少,多半是一些政府文宣或者公益的東西,不活潑沒有創意,很多東西是透過〈採購法〉出來的文宣,文字不成體統,連第三世界的國家都不如。

陸客來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不堪到極點的機場,簡直是可笑,連大陸二級、三級城市的機場都沒這麼爛,這件事只要政府願意,就可以趕快去做,至少給桃園機場「拉個皮」吧。

@侯孝賢:用原有的建設就可以做很多事了
我拍片時經過台東,發現花東縱谷真的很漂亮,但整個海岸邊港口大型的貨櫃是空的,根本沒有營業,我就在想,台灣是海洋國家,為什麼不發展海洋?現在兩岸關係改善,期望很多陸客來旅遊,我們為什麼不發展遊艇休閒產業?碼頭都空在那裡。

太魯閣距離花蓮區四十分鐘,是個留住遊客很重要的點,要留住遊客最重要的是飲食。我經過時去吃了一碗牛肉麵,遜到不行,真是太差了,這種食物留不住人的。花蓮有客家人、原住民、閩南人還有外省族群,飲食是非常豐富的,花蓮政府應該找餐飲專家訓練當地人、不停的訓練,再找人規劃在港口或是餐廳做好吃的餐飲,讓人們來了花東就願意多吃多看、多走走。

花蓮大理石多,再找人來訓練雕刻,訓練當地人也等於是培養當地人才,讓遊客來花東縱谷、海岸、台東的溫泉,留個兩天、三天,商機才會出來。蘇花公路原來景觀很漂亮,只要把每一段特色做出來就好了,不一定要蓋快速道路,蓋了快速道路,人來的很快也走得很快,反而不利於花東本地的消費。我坐高鐵到台中參加金馬獎,看到大大的一個車站沒幾個人,銜接高鐵的道路土地又那麼多,真的很浪費。土地很稀有,開發完了就沒有了,當時我就想,為什麼資源不給台鐵,就用原有的道路走高速列車,一樣可以達到效果,但不會多用到地,而其他鄉鎮做緩慢的、旅遊式的、舒服的規畫,不是每個城市、每個地方都要講求快快快。(侯孝賢關於電影產業的建言,請見本期第74到75頁的採訪報導)

@陳勝福:把文化產業當作一個非洲友邦來經營
今日世界的競爭趨勢,已不僅是比誰武器較厲害的「硬實力」,而是能夠提高國家亮度、創造經濟產值的「文化軟實力」,但是「文化」在台灣,卻一向走得起起伏伏,相當辛苦,這些,對於創團八十年的明華園來說,感受尤為深刻。

發展至今百餘年的歌仔戲,是唯一一個台灣人自己創造出來的劇種,一九二九年創立的明華園,幾乎可以說是跟著整部歌仔戲史一路走來,歷經時代的淬煉與轉變,也面臨過被大環境淘汰的生存考驗。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學生時期有一次因為考試拿到滿分,於是很開心的到戲班探望很久沒見面的父親,卻發現整個人聲鼎沸廟會表演休息區裡,歌仔戲演員就跟乞丐排在一起,當時的畫面一直震撼著我的心靈,久久無法褪去。

一九八○年,父親決定將劇團經營的棒子交給我時,我重重立下了一個決心:要把歌仔戲從「路邊乞丐」變成「東方傳奇」!

這些年來,明華園從內部的變革、傳統藝術表演的創新做起,歷經三次革命,終於把歌仔戲這個被迫流浪野台、沒落的夕陽產業,變成今天可以創下單場超過十萬人爭睹的戲劇傳奇,甚至推上國際舞台。這一、二十年來,明華園用每年至少有一二○場的演出、每場有三千到十萬的觀賞人次,跟廣大的台灣民眾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也因為長期以來上山下海、南北走透透的演出行腳,讓我們更深入認識台灣從大都市到小鄉鎮,每一個角落的可愛與特色,也從中體悟不少關於台灣文化發展的問題。

我深信,台灣有文化經濟發展的潛質與實力,只是,如何整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台灣的文化創意工作者長期以來一直處於單打獨鬥的辛苦狀態,我常說,如果政府願意以對待一個非洲友邦的方式來扶植台灣的文化藝術或影視產業,那麼,他們將發展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亮度。

大家都知道台灣在外交上的處境艱難,因此,我們更應該提高台灣的能見度,主動向世界出擊。而文化外交遠比政治外交更容易被接受與認同,如果能多帶出結合傳統與現代、兼具國際觀的台灣特色文化向世界發聲,將可讓更多國際人士認同與欣賞台灣,間接吸引外來觀光客,達到用文化行銷台灣的目的。

當政府提出,要將文化觀光預算提升至總預算的四%時,我們一方面感受政府振興文化創意產業的誠意,另一方面也擔心政府會如何有效運用與執行這筆預算。

台灣觀光預算高達上百億,資源卻分散到各處,整個力量被消磨掉。如果想以文化為內涵,在推展國際觀光上達到立竿見影的功效,應該先挑選幾個重點建設,集中火力做好。現在,世界每個國家都有幾個代表當地文化特色的觀光景點,台灣應該也要建立這樣的形象,至少讓各國觀光客或陸客來台時,能有一兩個類似好萊塢影城、紐約百老匯、大陸《印象西湖》或《印象劉三姐》這樣的特色景點可以行銷,同樣的,這些建設的投入也可以增加就業機會。

政府曾花不少經費在補助一些小型或剛萌芽的藝術團隊,但是這些被培植起來的團隊卻常苦無合適場地與演出機會。如果政府能鼓勵各地遊樂區與這些中小型表演節目結合(如:劍湖山世界、六福村、九族文化村、小人國等等),對演出團隊來說有更多露出的機會,對遊樂園區的來說節目將更豐富,對遊玩的民眾來說,買一張票不但有硬體設施可玩,還可以欣賞不錯的表演節目,如此一舉多得,可以讓文化與觀光做緊密的結合。

大家都知道要有更多硬體設施,文化的軟實力才能展現出來,除了台北的國家兩廳院、各地的文化中心之外,目前高雄的衛武營、台中的大都會、台北縣的台北大劇院都將陸續成立,硬體設施又增加了不少。好的地點、功能完善的文化建設,確實能帶動周邊的經濟效益,但是,這十年來,我們卻看到很多蚊子館,這意味著前期的規劃、溝通、瞭解不足與不專業或太過以政治利益為目的,讓公部門的建設變成一座難以處理的大怪獸,造成公帑的浪費。因此,期盼在進行硬體建設時,政府做的是功能上的考量,而非以顧慮選票來迎合地方。

至於現有文化設施的修繕,不是只美化觀眾座椅、行政辦公室、妝點廁所、化妝室等門面,應廣邀專業人士、尤其是實際演出的表演團隊參與,著重吊桿、燈桿、布幕等實質演出功能與機制的改善、軟體的管理維護人才培植、藝文人口的經營等,讓已經存在的文化設施更能發揮功能。

當政府願意投注更多心力改善台灣環境建設,台灣就會有更多好的展演設施讓表演藝術健全發展,有更多好的景點讓人觀光,甚至連電影電視的拍攝能有更多好的取景地點。如果台灣能有一個可以展現台灣人文特色的影城,更可兼具觀光與擔任影視製作基地的功能。政府每年投注在公廣集團(包括公視、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宏觀衛視、華視)的經費高達二十到三十億元,這些經費足夠做出很多優質的節目,然而,近年來我們所看到的卻是,電視台並沒有為整個演藝界提供更多工作機會、也沒有讓影視人才有更多發揮才華的空間,反而還發展政論和新聞節目,難道台灣的新聞平台還不夠多嗎?試想,二十、三十億的預算能產生多少經典雋永的影視佳作?我們在一、二十年前曾是亞洲最大的影視輸出國,人才濟濟,現在景況是如何?政府應該讓經費發揮效用,給予創作者健全的環境,鼓勵好作品的產生,這些都將有助於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漢寶德:台灣文創產業不愁人才,愁的是機會
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簡單提供三個建言:一、應該先定義清楚現在政府推動的是文化產業還是文化創意產業。我國和歐洲國家之間基本上有很大差別,台灣還是要把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分開,否則政府一推動,是文創還是文化搞不清楚,錢就砸下去,做不成事的。此外,在文化方面,我們還是有很多基本工作要做的,這些事情不見得都有利可圖,但說到產業,不賺錢怎麼叫文化創意產業,希望政府要好好思考,先弄清楚文化和文創產業的不同,再去推政策。

二、文化也好文化創意也好,都有供需的問題,通常是市場問題,也就是大眾有沒有這個需求;文化消費涉及到的是大眾品味水準,如果大家沒什麼興趣,文化本身或者是文化產業都很難發展的。文化需要很堅實的民間基礎,就是要透過教育來提昇人民的文化生活素養,但我對我們的藝術教育改革是悲觀的,不大容易解決的。如果政府真有意思要解決,需要特別為此成立專案;我跟歷任教育部長大都講過,但沒有回應,所以我知道,教育問題卻是教育單位解決不了的,如果沒有總統的幫忙是解決不了的。

三、文化這個事情真的要產業化,是要專職機構來做,要非常明智、有能力來組織,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不過這是必要的。文化轉變成一個產業,對文化界來講很難做,對經濟界來講也很難做,所以一定要有人能跨越兩個領域,這裡頭有很重要的兩個事情,第一,要看看我們國家最重要的優勢在哪,不可能每樣都要發展;第二,文化創意要能產業化、產品化推到全世界,沒有產業那是白說;藝術發展需要產業推動,需要一個公司來推動,像雲門有個公司來推動,一般文化團體靠自己推動,不容易有成果,產業化要有企業家的力量;而創意和產業需要政府組合起來。

大家都很關心人才,但這不完全是人的問題。我認為中華民族很能創造,想法很靈活,不愁沒有好的人才,愁的是沒有機會,總統和副總統出面來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真正重要的工作就在創造更多的機會。

@許博允:讓五百萬學生每學期看兩次藝文表演
今天聽到總統說,建設能讓一個國家變大,但文化卻可以讓一個國家偉大,聽了很高興,希望總統以作為文化總統自許,對文化產業能有實質的幫助;而且蕭副總統說,文資產業有台灣的特色,讓台灣可以是唯一,對藝術創作者而言是很大的鼓舞,可是該如何執行呢?

「數位產業」對科技產業來說可能沒感覺,因為數值太小,可是對藝術的鼓舞作用來說卻是非常的大,就像簡董事長剛才講的,如果將數位運用在動畫上面做研發而不是用在其他物質產品上面,那是完全不一樣的資源。

先不談未來性的事情,就談談現在,我們就舉現在立即可以做的事。首先以學校開始,假設教育部與文建會整合,從小學到大學這十六年當中的人口,約有五百萬人,假設學校願意讓學生每學期看藝術表演兩場、看展覽兩場、看電影兩場,去看其他建築導覽,看其他創意產業體現如何有效運用與執行…… 你們想,整個加起來有多少呢?假設五百萬人每人每一學期花二千元,這樣的消費了不起一百億元而已,比發消費券還少,可是最起碼可以讓小孩子每一年都可以體會上述我剛才所講的文化創意作品;再說這麼對文化展演團體的助益很大,假設每個學期看兩次、一年四次表演,五百萬人就是兩千萬張票賣出去!藝術家和表演團體也可以配合,每次演出劃出一個區域與教育部合作,由教育部補助。

這一、兩百億的錢不只是注入到藝術界,更是一個文化教育的渠道,我們的小孩子從小到大這十六年的成長過程中最起碼每年六、七場的文化參觀體驗,在大學畢業後每一個小孩子有六十幾次看表演藝術的經驗、有六十幾次看好電影的機會、有六十幾次的展覽…… 等,若政府沒辦法全額補助的話,至少可以用一個家庭一年負擔一百元相對支出的方式,讓小孩享受到上建設能讓一個國家變大,但文化卻述這些的文化展演;政府扮演這樣的橋樑是絕對可以讓一個國家偉大可以做得到的。

此外,我呼應林懷民所講的,過去政府鼓勵且補助國人出國表演,雲門舞集是台灣第一個獲得國外以職業身分看待並付費邀請的團隊,外國並負擔全額食宿等開支,而雲門舞集獲得每場兩千美金演出費可說不無小補,後來雲門慢慢成為頂尖的表演團體,如果連雲門舞集這樣頂尖的團體出國都會受採購法限制的話,那我們沒有東西可以拿出去了。

至於蚊子館的部分,在此提出我的遺憾。二○○七年首爾一共有一五九齣音樂劇演出,合計五千多場,台北是五齣、七十一場。蔣經國時代建立了二十二個文化中心,這些文化中心逐漸沒有觀眾,因為沒有好的演出場地吸引好的演出。建議重新整修較老舊的文化中心,且場地規模應該擴大為一四○○到一五○○席位。也期望媒體可以多重視文化產業,以前報紙的文化新聞大概占十二分之一的篇幅,現在可能連一%都沒有;以前《民生報》以文化報導為利器,但現在停刊沒有了;我呼籲報紙版面那麼多的黎智英先生重視台灣文化產業,多一些業」才足以往前邁進。否則,以目前〈文化創意產業法〉所涵蓋的十五、六個行業來說,有的傾向於以經濟部為主管機關,有的傾向於以文建會為主管機關,難以整合。

@陳念舟:台灣的藝文表演是文化外交的堅強軟實力
台灣的教育方針強調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進,若基於強化美育的邏輯考量,除了學校即有的美育科目,讓學子藉校外教學參與藝文表演的活動,並將其心得報告納入美育的成績,學子從學習的心理狀態去接觸藝文表演,收穫遠較無目的去看一場表演要來得多,當然就能轉化成美學素養。所以政府如能制定相關機制,而全國的學子進而參與藝文表演的活動,藝文表演將直接收益的成果如下:一、藝文人口的具體成長:

近年來,藝文表演的票房嚴重式微,藝文人口的平均年齡老化,坊間有太多的娛樂活動可選擇,導致藝文市場的衰退。若政府制定學子參與藝文表演的機制,藝文人口將立即上揚,所以藝文表演的命脈是建立在藝文市場的蓬勃與否,而文化教育政策是最有效的治本之道。

二、目前全國就學人口參與藝文活動預期收益表:地區就學人口預期收益
就學人口*4( 一學年觀賞4場藝文表演)*500 ( 平均票價)
台北市 650,455 1,300,910,000
高雄市 297,191 594,382,000
台北縣 684,882 1,369,764,000
新竹市 123,396 246,792,000
台中市 304,563 609,126,000
台南市 163,080 326,160,000
小計 2,223,567 4,447,134,000

全國就學人口4,787,337 9,574,674,000

*就學人口計算為96 學年度(2007.8.1 -2008.7.31) 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統計數據。(資料來源:教育部網站)

三、配套策略:
(1)個人購買藝文表演的票券可扣抵稅額的所得稅法,是比較侷限又不易有具體成果的措施。若鼓勵企業購置藝文表演的票券抵稅,而後把票贊助給學子或弱勢團體做為公益,如此藝文表演票券的出售率會具體提升。

(2)政府可適度補助,供學子看藝文表演,以折價實質優惠鼓勵學子。四、建議草案預期效益:

(1)可立即振興藝文市場。執行模式選擇就學人口多的城市,這些城市為藝
文活動頻繁的地區。
(2)可有效培養藝文人口的成長。在文化教育政策的機制下,參與藝文活動
的龐大藝文人口應運而生,而這些學子從小就看藝文表演,將來成人後
一定有相當比例會成為真正愛好藝文的人口。
(3)可促使藝文團體產業化。由於市場變大,藝文團體需強化本質才能在競爭中脫穎,其實這才是藝文團體自給自足最好的模式,相對優質的創意及製作在市場的需求自然生成,尤其較多的演出機會必然會幫助台灣藝文表演的水準上揚。

五、結論:
「無垢舞蹈劇場」是少數以海外表演為重的藝文團體,因為台灣本身的藝文市場太少,能立足台灣,向世界舞台拓展,才是藝文表演團體產業化的途徑。以二○○八年為例,北京奧運及歐洲三國四地巡演(四○天)前後計二○餘家電子媒體,七十九篇平面媒體報導對象是台灣的無垢舞蹈劇場,這是最有效益的文化外交,其間多數的報導是因為無垢在法國受邀參加法國「里昂雙年舞蹈節」(世界最大規模的舞蹈節)的演出,並創下最大製作、最大場館、最高票價的紀錄。所以台灣的藝文表演是文化外交的堅強軟實力。

事實上,台灣應該要有更多的藝文團體能立足世界舞台,這是需要政府的公共資源挹注,完成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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