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藝術總監Ellen Stewart所一手創立「La Mama」。「La Mama」地處屬於紐約下城東邊(Lower East Side)的「東村」(East Village),是美國戰後實驗劇場與小劇場(所謂「外外百老滙劇場」)的重要發源地。
現在,「La Mama」擁有三座劇院(面積較小的The First Floor Theatre與The Club,以及空間較大的The Annex)、一所藝廊以及一棟六層的排練室。除此之後,「La Mama」還擁有一所偌大的檔案室。
進入「La Mama」檔案室者可以上網(archives@lamama.org)預約。你可以在那裡找到「La Mama」歷年演出的資料、海報、錄像、道具、服裝、佈景、剪報、出版,甚至最初以開咖啡店作幌子經營地牢劇場(The Club的前身)時所使用的餐牌。
小西說:
「La Mama」以至整個「外外百老滙劇場」運動誕生的社會背景,不是什麼迷惑人心的創意文化產業論述(雖然紐約百老滙劇場早在二十世紀前半期已高度產業化),而是六、七十年代燒遍整個美國(以至全世界)的反越戰運動、黑人、女性主義、同志等等民權運動。要知道,當時還沒有黑人劇場、女性主義劇場、同志劇場,而因緣際會,「La Mama」正正為各路的騎呢古怪份子,提供了可貴的創作空間。Ozzie一再強調,Ellen Stewart重視的,是來的人「有什麼話要說」,這固然是時代使然,而搞「外外百老滙劇場」也不會發達。「有什麼話要說」是小西認為重要的小劇場精神,是一種「回應這個時代」的熱情,而非創造「被動的文化消費」的計算。
想想台灣這些年來「專業主義」、「文創概念」的聲浪甚囂塵上,同業間每每相詢:「有沒有賣點?」、「有沒有市場?」、「如何操作行銷?」;公家策展單位動輒拿「結合本土文化並與國際接軌」當標準做出一堆大而無當的製作,還有:「沒有劇團你如何申請專業創作?」、「沒有行政就不可能創作。」的殷殷告誡。以及從大一就被教導寫企劃案、用臉書和部落格宣傳等都是「文藝創作」一部分的數位文藝系學生。還有一面說羨慕舊時代的做小劇場方式一面發出:「你給我多少錢叫我做多少事?」怒吼的新人類,在在都使我認為時代精神早已移形換位,不可輕語理想。
很不想再說,不願顯出「前朝遺老」的陳味兒,每一次回顧都是為了把將未來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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