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皇珍(2006年台新獎得主)最近提出「種植藝術」計畫質問文建會為什麼種不出藝術來?她用「瀕臨絕種」形容純藝術。
我第一反應並不舒服。對很多還競競業業認真在拼的藝術工作者,稱他們「保育動物」,說要復育他們,著實難堪。但我反過來想:以物競天擇的邏輯,或許藝術本不該存活於這塊土地上?想想看台灣的名產本來就是代工和加工,台灣也許也不需要「自製藝術」,想看電影的時候,就看好萊塢電影,或進口各影展藝術電影;想看表演的時候,就從國外引進《歌劇魅影》、《灰姑娘》,邀請請倫敦愛樂來台灣;想扮高雅的時候,就花大錢邀請村上隆、J.K.羅琳來逛故宮看101,到小巨蛋替200位打扮光鮮的時髦客簽名。
國際藝術市場不會因為少了台灣就停止不前。只要肯砸錢總會請得到high咖。
我想絕大部分人還是會活得自在:餐廳、舞廳、KTV、百貨公司,所有消費一應具全,教堂寺廟隨便你去拜,電視都做「我1定要成功」,自認高格調的去轉discovery或租DVD,各取所需嘛。暢銷書排行榜從第一名到第八名都是翻譯書,表示高水準的人還滿多……到底誰會覺得不開心?只有股票有漲就好,所得升高就好,垃圾場和基地台不要蓋到我家附近,沒事出國逛逛,去國外一流劇院消費,人家還奉你大爺少奶咧。沒有藝術家的社會,還是可以很幸福……。
即使這樣可能還是冒出幾個怪胎打死不退要搞藝術,要是真能搞出名堂,也算是特例吧,做個案處理多給他們一些錢叫他們不准亡台灣之光國家文化樣板……但咦?這不幾乎就是現狀嗎?
有些東西,不曾有過就不覺得匱乏。我們本來就不是以文化自豪的國家。所以我們打架、我們爭鬥、我們親親抱抱、我們生生死死、我們朝朝暮暮、我們恍恍惚惚、我們信信拜拜、我們----我們需要藝術嗎?
「種植藝術」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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