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4

關於華山

一塊又一塊國有土地公共資產被“合法“地BOT、ROT發包給財團,失去被全民使用、監督的權利,我們的國家在政商聯手分贓、大眾無知無覺下將變成什麼樣子?華山是塊血淋淋的例子。

文建會ROT華山大解密 賣了!
立法院文化立法聯盟2008 6/9公聽會新聞稿
華山文化園區賣身契一次簽十五年,卻沒有監督機制!
......文建會將華山以ROT案方式,15年契約簽給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這麼長的營運期限,監督文創公司的機制異常重要,因此文建會成立的「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營運管理督導委員會」將會是關鍵...,至今文建會對於委員會的成員仍採取保密....華山在台北市如此黃金地段,文建會卻僅要求每年100萬的固定營運權利金,並且對文建會官員多次詢問有關變動權利金所佔百分比,官員居然拒絕回答...

以下為自由時報記者凌美雪六月以來對華山的系列報導摘錄:
2008/06/16 自由時報
細究華山ROT4之1 藝術家呼籲:重新檢討華山ROT利弊
文建會所屬的華山文化園區,去年由前主委邱坤良發包、下一任主委翁金珠議約完成,並於去年11月與「台灣文創」簽定15年(期間文建會可收取費用共約2.5億元)的營運管理合約。在新文建會主委黃碧端上任後,最早於十餘年前力主將華山打造為台灣藝文特區的藝術家湯皇珍,出面呼籲新主委重新檢討華山ROT的利弊,並獲得劇場人張鶴金、林胤瑋、社區藝活工作者陳幸均……等多位藝術家支持。

2008/06/17 自由時報
細究華山ROT4之2-新任文建會主委要不要概括承受?

......既然對於舊政府時期所留下的政策「不推翻」,那麼,不論既往或未來,新主委都應該要「概括承受」吧?黃碧端似乎也不全然同意,在回答相關問題後,她反問記者:「你有沒有問過王榮文呢?」一句簡單的問話,如同拋出一個更大的問題,「難道新主委認為,在文建會疑似『利商』的ROT發包結構下,華山的發展成敗,是應該由廠商與文建會共同承擔,所以納稅人不應該要求文建會負全責嗎?」當初廠商的競標計畫不是針對文建會要求量身訂做的嗎?廠商日後對華山的軟硬體建設及活動,不也都要凡事向文建會報備、受到文建會的監督嗎?人民繳稅、選新的政府,不就是對政務官有新的期待嗎?人民討公道當然是寄託政府官員出面,豈是對商人!......

2008/06/17 自由時報
細究華山ROT4之3-文建會拿公帑 辦不能公開的祕密
......長久以來,政府單位有個不盡合理的原則,當媒體向官員詢問某些政策或與民間商人合作案件,錢有沒有花在合理的範圍內,官員常以商業機密回絕,但立法委員下公文便可取得包括契約與詳細工作進度等資料,如此一來,官員不僅與商人之間有祕密,此一納稅人甚至媒體無法一窺的祕密,反而形成「利委」進出的空間。......

2008/06/17 自由時報
細究華山ROT4之4 ──前後任承辦官員 皆應追訴行政責任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當然,錯誤的政策也許就包含貪污的可能性。華山ROT是不是錯誤的政策,還需要時間證明,然因有太多關鍵問題都被列為「不可公開的祕密」,反而讓人合理地懷疑:這之間有沒有前政務官或承辦事務官循私甚至舞弊?
......

2008/09/24 自由時報
從華山季節風看文建會不願面對的真相

記者凌美雪/特稿
......據了解,「華山季節風」的招標案,是要選出可以在今年冬季至明年冬季共五個季節裡,辦理五場活動的廠商,至於活動內容與形式不拘,廠商可自由發揮做為競標基礎,亦即,文建會對於這六百多萬元的經費要在華山辦出五場什麼活動,沒有想法。「辦活動的主旨、目標、期許是什麼?」承辦的科長沈長在說,就是要推動文創產業!「華山不是已委外十五年,由『台創』做文創事業嗎?」回答:「是推動整個文創產業,而不是只針對華山,只是場地選在華山罷了。」
沈長在特別說明:「我們並不是把華山外包後,還花錢幫廠商辦活動宣傳華山,所以並沒有圖利廠商。」實際上,相關官員可能沒搞清楚,在華山委外給台創這件事上,根本的問題並非「圖利廠商」,而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政策所造成的「雙輸」局面。......

種下這種種問題的前文建會主委邱坤良在2006年曾經經媒體報導他的規劃:邱坤良:華山園區定調 增建文化創意產業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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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關評論《陳情令》

我不好玄幻,也很少看腐劇,最怕腐眾銷魂流涎而我平靜無波,那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並不好受。聽說《陳情令》很火,打算蹓一集瞧瞧,沒想到五十集完食,還遍點 YouTuber 們的分析視頻及同人二度創作,又追完延伸綜藝及國風演唱會,甚至角色MV也不小心聽了好多首,IP(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