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

藝術不過是這樣而已嗎?台北人

戲名:啊!台北人 
演出:第四人稱表演域 
時間:2012.04.21 
地點:華山果酒禮堂 

只要住在台北,不管時間久,浸淫深淺,有無觀點,誰都有權利自認為是台北人,並以自己的角度為台北人下定義,此為「民主社會」的精神,「自我感覺」之標榜,撿拾個案集成總數;也為本劇敢奪白先勇小說《台北人》之名的氣壯直理。就像小說《台北人》與其說描寫城市,不如說在為某一族群造相;這部戲看似包羅萬象,其實不過是單一意識形態的多重外象罷了。 

它呈現的是甚麼樣的「台北人」呢?他(她)可能周一學瑜珈、周二上社交舞課、周三參加讀書會、周四跑社大、周五當義工,如此都未能滿足他(她)「活出自我」的需要,於是在無所事事的周末下午,去逛逛「華山文創園區」;放眼皆是包裝良好的畫廊、精品店、遊藝館、兼商兼藝的展覽會,整理良好的綠茵庭園,以及,和自己一樣感覺良好的中產階級市民,自由自在地消費、散步、打發時間----這些正是國內「文創產業」所預設的服務對象。 

如果他(她)還有一份多餘的藝文氣息,那麼或可走入角落一間輕改裝的庫房,裡面遮黑地演出一齣業餘舞台劇《啊!台北人》,有七名男女頭裝隱藏式麥克風,向觀眾告解其生活感慨,如果恰好跟他(她)的生活差不多,就可以感到安心:生活雖不盡令人滿意,但此正是時髦輕嬉之「台北人」共業,證明我們從未偏離常軌,且保證「自我」仍在----這也是本劇對「台北人」的想像。 

因為這是二十一世紀了,所以沒有人聽得出收音機聽到的「說話」和舞台劇聽到的「說話」有何不同?沒人覺察立體的視覺和平面的聽覺重合在一起有何不對?沒有人主張生活中扮演與在舞台上表演應該不一樣?沒有人覺得演員是發音和肢體都需要特別琢練的專業工作?而唯一有舞蹈基礎的演員馬上就立志進「超偶」……大概也沒人分得清楚,所謂平民大眾的「演藝娛樂」和藝術工作者畢生努力的「精緻藝術」有何不同?如果後者還不如前者賣錢的話,那在這社會更沒生存空間。 

平民大眾趣味並沒有錯,把劇場玩成插電告解室,扮演生活故事,紓解壓力,擁抱觀眾,提供大眾遊憩之餘消閒,原無不可,這也是戲劇的社會功能之一。只是理想的戲劇環境,精緻藝術與大眾演藝應該同時與時俱進,而此劇顯出現代劇場藝術在大眾文娛認知裡,二十多年來幾乎是原地踏步,縱使戲劇科系的學生陸續走進社會,但社會對戲劇的認識幾乎沒有長進,叫人不得不長嘆三聲:唉!台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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